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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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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9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1月24日

注册资本:18,60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

法定代表人:孙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1437152490

经营范围:移动电话机、移动通信设备、市话通信电缆、光缆、无氧铜杆、铜丝、电磁线、电缆交接箱、分线盒、模块和PE、PVC塑料粒子、通信配套设备及专 用电源设备、通信线路器材、光通信器件及设备制造,销售。黄金、白银、矿产品销售;金属材料批发、零售;移动通信技术、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业务。其投资方向包括信息通信、节能环保和电气装备三大产业。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20.84%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4、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88,888.8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富阳市灵桥镇春永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杰

主营业务:发电电力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精密冷轧薄板的生产。蒸汽、热水生产,热电技术咨询,精密冷轧薄板的生产、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轻质建筑材料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20.84%股权的股东,且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企业,持有33.85%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主要财务数据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信息尚未披露,具体详见富春环保(证券代码:002479)2019年年度报告。

4、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8年09月16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608号

法定代表人:陆春校

经营范围:光纤、通信光缆及光器件、通信电缆、通信器材及设备、可视电话及多媒体终端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通信网络工程的设计,安装,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光纤预制棒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持有本公司20.84%股权的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4、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是商品销售,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二)2020年度,公司预计向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包含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及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营企业销售电力电缆,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预计向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光纤,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预计向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包含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预计向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光纤,金额不超过1800万元;预计向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垃圾处理服务,金额不超过8万元。

(三)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货物,以及采购商品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和采购产品,可节省买卖双方运输成本,并保证双方获得快捷、充足和稳定的产品供应。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杭电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杭电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六)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0-009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具体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48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和2018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0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后,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其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我们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续聘审计机构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公司本次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20年度,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0-011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担保额度:预计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给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1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公司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计划概述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提高子公司担保贷款办理效率,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公司2020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可以在不同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如在批准期间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也可以在相应的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上述担保预计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的情形。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千岛湖永通电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千岛湖永通电缆有限公司

住所:淳安县千岛湖睦州大道475号

法定代表人:王英潮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6日

经营范围:制造:电线、电缆、机电产品;销售:电线、电缆、机电产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千岛湖永通总资产为23,730.40万元,净资产为14,659.46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21,138.01万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220.5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65%股份的控股子公司

(二)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第1幢

法定代表人:张文其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 4月 14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信器材、电线电缆生产,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永特信息总资产为86,000.73万元,净资产为39,642.10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2,663.4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407.2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该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的要求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签约时间、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2020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其下年度发展规划做好可能的融资准备工作,以便高效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能实时监控上述子公司财务状况,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子公司,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提高决策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积对外担保总额为33,900万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83%。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七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0-012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总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 、收益率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及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理财产品的品种

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收益率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占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8.92%,授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根据审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人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9.28%,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67.03%。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和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0-013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并变更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可转换债券进入转股期后,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发生变更,公司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

同时,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现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公司结合经营发展需要,对现有经营范围进行修订。

一、拟对《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二、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三、拟对《董事会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四、拟对《监事会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上述注册资本、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对应调整原《公司章程》条款序号。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变更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0-014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准则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 号《修订通知》及其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修订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新收入准则变更的具体内容

1、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具体内容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3)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

(1)原“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原“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现金流量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公司无需重溯2019年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转债代码: 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 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5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 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5日

至2020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及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1、12、13、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11、12、13、14、15、16、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 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 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 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 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0 年5月14日(9:00 一 11:30,13:00 一14:3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公司证券部。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 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 会投票。

(六)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参加本次会议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杨烈生、赵燚

电话:0571一63167793

传真:0571一63409790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0-016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职工代表89人,实到89人。参加会议的人数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一致同意选举过成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过成胜先生将与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监事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件:

过成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7年出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历任中策电缆富春江公司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副厂长、厂长,杭州电缆有限公司设备部部长、缆线生产部部长等。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工程部部长,兼任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监事。

过成胜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