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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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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保理期限:每笔业务融资期限6个月或1年。

3.保理融资利息:按照每笔应收账款期限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向上浮动不超过10%。

二、主要责任

1.对办理有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公司应继续履行购销或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

2.公司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银行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无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银行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银行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3.保理合同以银行固定格式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及《国内商业发票贴现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一)经过我们对该事项的事前核实,我们认为公司办理的国内保理业务(包括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两种模式)的保理融资款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支出,确实能够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于无追索权保理业务,银行或保理公司未在约定期限收到或足额收到应收账款,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利息,对于附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如果购货方不能按保理协议及时支付货款,按照合同约定其有权向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我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公司应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二)该保理合同以银行固定格式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及《国内商业发票贴现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保理融资利息按照每笔应收账款期限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向上浮动不超过10%。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说明

该合同中主要交易方银行或保理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另一交易方购煤用户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该项国内保理业务事项不是关联交易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20023

关于与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保理业务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单位拟与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核保理公司)办理无追索权保理业务,预计2020年内累计融资金额不超过5亿元。

(二)公司与国核保理公司同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集团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法人发生的交易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保理业务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刘建平、吴连成、周博潇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与会的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项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议案中交易事项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注册地:中国(上海)自有贸易试验区耀华路251号1幢1层

4.主要办公地点:中国(上海)自有贸易试验区耀华路251号1幢1层

5.法定代表人:杨竹策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万元整

7.税务登记证号码:91310000090006018K

8.主营业务:出口保理;国内保理;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信用风险管理平台开发。

9.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经营情况:2019末资产总额14.95亿元,负债9.92亿元,所有者权益5.03亿元,利润总额-7.94亿元,净利润-8.11亿元。2020年3月末资产总额14.86亿元,负债9.84亿元,所有者权益5.02亿元,利润总额-0.01亿元,净利润-0.01亿元。

(二)关联关系

1.公司与国核保理公司同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集团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法人发生的交易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

2.履约能力分析。根据该关联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经营情况分析,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露天煤业公司及所属单位作为销货方将向购货方销售商品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国核保理公司,预计此项保理融资2020年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二)保理期限:每笔业务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

(三)保理融资利息: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公司拟与关联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四、主要责任

(一)对办理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露天煤业公司及所属单位应继续履行购销或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

(二)露天煤业公司及所属单位对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不承担偿还责任,国核保理公司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仅指由购货方负担部分),无权向露天煤业公司及所属单位追索。

(三)保理合同以国核保理公司固定格式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及《国内商业发票贴现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目前该协议尚未签订。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资金成本、缓解资金压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向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交《关于与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保理业务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办理保理业务有利于及时收回销售货款,压降应收账款余额。公司及所属单位对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不承担偿还责任,国核保理公司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仅指由购货方负担部分),无权向公司及所属单位追索。保理合同以国核保理公司固定格式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及《国内商业发票贴现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保理融资利息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前述保理业务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上述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实施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20024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3日,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霍煤鸿骏铝电公司”)从事铝产品生产销售等业务,稳妥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工具,规避或减少由于铝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发的经营风险。

二、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品种

“霍煤鸿骏”(H&H)牌重熔用铝锭为上海期货交易所注册可交割品牌。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锭期货合约对电解铝产品预期销售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二)投入资金和资金来源

保证金额度控制在58,000万元以内,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开展铝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业务期间

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应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三、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铝业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办法》,作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保值额度、品种范围、管理职责、组织机构、审批权限、审核流程、风险管理、信息隔离、档案与保密管理等多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二)成立期货业务领导小组、操作小组和风控小组,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分级授权,并在铝业期货套期保值各岗位间建立有效的牵制机制和验证关系,避免越权处置,最大程度保证风险监督、管控的独立性及有效性。

(三)利用自有及自筹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

四、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开展铝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或减少由于铝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发的损失,降低铝价格不利变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铝业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办法》,以期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风险管控体系,避免或降低内部控制风险。并对期货市场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了控制措施:

开展铝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或减少由于铝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发的损失,降低铝价格不利变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铝业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办法》,以期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风险管控体系,避免或降低内部控制风险。并对期货市场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了控制措施:

(一)市场风险

铝锭期货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结合套期保值目标确定开仓价位,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止损机制。

(二)资金风险

严格执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做好期货业务资金使用预算。期货持仓头寸占用资金原则上不得超过全部期货保证金的60%。

(三)流动性风险

合理控制期货持仓结构,防止合约过于集中引发逼仓风险。不以交割为目的的期货合约临近到期时,及早采取平仓或展期措施,避免流动性风险。

(四)法律风险

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防范法律风险。

五、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为稳妥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工具,规避或减少由于铝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发的经营风险,公司下属子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拟开展铝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已编制《关于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总体来看进行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有利于稳定生产经营,该议案审批程序合规,内控程序健全。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意见》。

(三)《关于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20025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

公司2019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2018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6号)。核准公司向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东能源)发行154,161,60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33,000万元。

2018年10月18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过程中,公司召开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蒙东能源签署业绩补偿协议等议案。公司与蒙东能源签署了《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霍煤鸿骏51%股权)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蒙东能源承诺,霍煤鸿骏铝电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预计可实现的净利润总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准,以下简称预测净利润总额)不低于131,216.14万元。若霍煤鸿骏铝电公司在承诺期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的净利润数额,则蒙东能源将按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若在承诺期末,霍煤鸿骏铝电公司累积实现净利润总额低于承诺的预测净利润总额,则蒙东能源应向上市公司现金支付补偿。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补偿金额=(预测净利润总额-累计实现净利润数)*51%。业绩承诺期内,若因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青执字第353-17号、(2015)青执字第353-18号执行裁定书而使霍煤鸿骏铝电公司遭受损失,根据《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霍煤鸿骏铝电公司诉讼纠纷的承诺函》,蒙东能源已按股权转让比例对上市公司进行了补偿。在此情形下,计算补偿金额时,应扣除蒙东能源已对上市公司进行的补偿额,避免重复补偿。

二、2019年度霍煤鸿骏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正评报字(2018)第026A号资产评估报告以资产基础法的估值方法对霍煤鸿骏铝电公司进行评估,公司作为定价参考依据,其评估报告中预测霍煤鸿骏铝电公司2019年度的预测净利润额为44,476.09万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项目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0]022500号),2019年度霍煤鸿骏铝电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8,180.18万元。重大资产重组中所购买的标的资产的具体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如下:

其中,上表中“实际数”一栏内各金额系根据所购买的标的资产于2019年度内的实际经营状况,并按照与标的资产盈利预测报告相一致的所购买资产架构基础确定。

三、结论

本公司基于重大资产重组的2019年度盈利预测利润数与本公司2019年度实际实现的利润数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实现2019年度的预测净利润。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20027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周五)14: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周五)9:15一15:00

3.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周五)上午9:30一11:30,下午1:00一3:00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1日(周一)

(五)出(列)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1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需回避股东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关于与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00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2020019号公告。

2.00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2020020号公告。

3.00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2020019号公告。

4.00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2020019号公告、2020020号公告。

5.00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暨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2020019号公告。

6.00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2020019号公告和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

7.00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暨2020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2020019号公告。

8.00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2020019号公告、2020020号公告、2020021号公告。

9.00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2020019号公告、2020022号公告。

10.00审议《关于与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保理业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2020019号公告、2020020号公告、2020023号公告。

11.00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2020019号公告。

12.00审议《关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铝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2020019号公告、2020024号公告。

13.00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2020019号公告、2020020号公告、2020026号《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该述职作为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对以上4、8、9、10、12项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代理人)到本公司资本运营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12日(周二)上午8:30一11:3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资本运营部。

2.联系电话:0475-6196998

3.联系传真:0475-6196998

4.邮政编码:028011

5.联系人:代海丹、宋雪涛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8 投票简称:露煤投票。

2.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周五)交易时间,即上午9:30一11:30,下午1:00一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周五)9:15一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和数量: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上接2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