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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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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12 公司简称:江泉实业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35,160.94万元,上年未分配利润-49,688.41万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849.35万元。

鉴于公司累计利润亏损,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发电业务、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两大类。

1、发电业务

公司发电业务是以上游钢铁、焦化企业的尾气为原料综合利用发电。报告期内,发电业务生产经营正常,发电量较去年小幅增加,同时受上游原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利润较去年有所下降。

2、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

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主要经营铁路专用线及货场,铁路全线长达13公里。报告期内,铁路运输业务受工业园区运量增加的影响,收入和利润较去年有小幅增加。

目前,公司行业分类为综合类,主营业务分为发电业务、铁路运输业务。两大业务板块在公司经营占比相对比较平均,主营业务较为分散。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117.11万元,同比增加6.57%;公司全年营业利润为-35,169.46万元,净利润为-35,160.9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160.94万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影响如下:

2、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时间要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并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3、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4、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20-005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3号楼802单元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赵彤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为-35,160.94万元,实现净利润为-35,160.94万元。上年未分配利润-49,688.41万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849.35万元。

鉴于公司累计利润亏损,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意见:该议案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 鉴于公司2019年度累计利润亏损,我们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5、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聘请其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署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同意支付2019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服务费用35万元人民币。

同意支付2019年度内控审计服务费用15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详见2020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0-007号公告)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8、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9、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10、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因被投资单位山东华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停产且仍没有恢复生产的迹象,经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其存在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本次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5,134.61万元,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203.62万元。

本次计提相关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17,338.23万元。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计提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规避财务风险,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详见2020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0-008号公告)

11、审议并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1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降低财务成本。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投向银行发行的风险较低、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理财产品业务。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意见: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以及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适当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控制投资风险,同时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详见2020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0-009号公告)

13、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详见2020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0-010号公告)

14、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年度报酬的议案、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会议具体时间将由董事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上述8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决议第6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听取。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20-006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话、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十届二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3号楼802单元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十届二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煜炜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为-35,160.94万元,实现净利润为-35,160.94万元。上年未分配利润-49,688.41万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849.35万元。

鉴于公司累计利润亏损,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5、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聘请其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署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同意支付2019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服务费用35万元人民币。

同意支付2019年度内控审计服务费用15万元人民币。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详见2020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0-007号公告)

6、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因被投资单位山东华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停产且仍没有恢复生产的迹象,经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其存在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本次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5,134.61万元,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203.62万元。

本次计提相关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17,338.23万元。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详见2020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0-008号公告)

7、审议并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8、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详见2020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0-010号公告)

上述1-7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20-007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设立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4)执业资质:1993年8月年获得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19年获得德国注册会计师公会(WPK)核发的《第三国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证书》。

(5)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先生,截至2019年末,拥有合伙人36名,注册会计师282名,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06名,从业人员总数为708名。注册会计师人数较2018年没有变化。

3、业务规模: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末净资产金额1,969.64万元,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8,568.8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077.86万元;为4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5,313万,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所服务上市公司总资产均值为128.02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等。具体情况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李雪华女士、质量控制负责人罗炳勤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宗强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李雪华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高级项目经理,有10年的执业经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 至今主持、参与或复核过江泉实业(600212)、齐星铁塔(002359)、龙泉股份(002671)、山东赫达(002810)莲池医院(831672)环能设计(838602)海莱云视(837582)美迪医疗(870599)百丞税务(835500)鲁变电工(873168)三同新材(872406)等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的上市及年报审计工作,并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重大重组审计、大型国企审计等具有多年丰富经验,无兼职。

签字会计师:陈宗强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有11年以上的执业经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1年, 主持、参与或复核过齐星铁塔(002359)、日科化学(300214)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并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重大重组审计、大型国企审计等方面具有多年丰富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罗炳勤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任神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具有24年以上的执业经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3年, 至今主持、参与或复核过东方海洋(002086)、日科化学(300214)、龙泉股份(002671)、山东赫达(002810)、江泉实业(600212)等10余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并在企业股份制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审计、大型国企审计等方面具有多年丰富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等,并符合独立性要求。

(三)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35万元,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5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50万元, 与上一期(2018年度)提供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相比无变化。上述收费按照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因此,同意董事会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年度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20-008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因被投资单位山东华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停产且仍没有恢复生产的迹象,经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其存在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本次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5,134.61万元,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203.62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相关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17,338.23万元。

三、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计提本次减值准备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计提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规避财务风险,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十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20-009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短期、低风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委托理财概述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降低财务成本。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投向银行发行的风险较低、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理财产品业务。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小,在企业可控范围内,且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均为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银行,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内决定具体的理财方案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公司财务部将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监控,以实现收益最大化。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适度地购买理财产品,可以降低财务成本,能够充分控制风险,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以及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适当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控制投资风险,同时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20-010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相关文件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按照通知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财政部于2017年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020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和十届二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均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要求,公司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影响如下:

2、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时间要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并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3、根据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要求,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4、根据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5、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二)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二)十届二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20-011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4月24日停牌一天

● 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4月27日

● 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为:*ST江泉

● 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代码仍为:600212

●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版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江泉实业”变更为“*ST江泉”;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212”;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4月27日。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4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4月24日停牌1天,2020年4月27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一)公司将积极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寻求新的发展机会,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内控管理,提升公司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强化降本增效工作力度,进而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效率及运营水平,尽最大努力应对退市风险。

五、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 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如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可能将被暂停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张谦、陈娟

(二)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江泉工业园三江路6号

(三)咨询电话:0539-7100051

(四)传真:0539-7100153

(五)电子信箱:jiangquan600212@126.com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