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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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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聚宝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业务限额的公告

2020-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4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4月27日起,将广发聚宝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业务限额为2,000,000元。即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申请金额大于2,000,000元,则2,000,000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2,0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有权确认失败;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大于2,000,000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2,000,000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机构投资者通过多家销售渠道的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申请将累计计算,不同份额的申请将单独计算限额,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认。

在本基金暂停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广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4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广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2020年4月28日-5月5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从2020年5月6日起恢复正常申购、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相关公告和交易确认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溢价风险提示性公告

近期,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广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国债十年,场内扩位简称:国债十年ETF,基金代码:511290;以下简称“国债十年ETF”)在二级市场出现较大幅度的溢价,特此提醒投资者密切关注当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注意投资风险。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国债十年ETF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中证10年期国开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溢价风险提示性公告

近期,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广发中证10年期国开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简称:十年国开;场内扩位简称:十年国开LOF;基金代码:501106;以下简称“十年国开”)在二级市场出现较大幅度的溢价,特此提醒投资者密切关注当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注意投资风险。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十年国开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发中证10年期国开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发中证10年期国开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高股息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

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4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广发高股息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2020年4月28日-5月5日暂停申购(包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及不定额投资)和赎回(包含转换转出)业务,从2020年5月6日起恢复正常申购(包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及不定额投资)和赎回(包含转换转出)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相关公告和交易确认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汇佳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4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3个月后对应日的前一日止,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3个月后对应日的前一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没有对应的日历日期,则封闭期至该对应日的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4、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0年4月2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105828(免长途话费)或020-83936999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聚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业务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4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4月27日起,将广发聚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业务限额为2,000,000元。即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申请金额大于2,000,000元,则2,000,000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2,0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有权确认失败;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大于2,000,000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2,000,000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机构投资者通过多家销售渠道的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申请将累计计算,不同份额的申请将单独计算限额,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认。

在本基金暂停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关于兴全合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4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19年岁末及2020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19年底及2020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中有关港股通交易日的安排,相关机构于2020年4月28日至5月5日期间不提供港股通服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5月6日起恢复接受本基金的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申请,届时不再另行公告。但恢复申赎业务后,本基金仍保持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累计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的限制,A类份额和C类份额分别判断。

2.2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78-0099(免长话费)、021-38824536,或登陆网站http://www.xqfunds.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关于兴全合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暂停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4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19年岁末及2020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19年底及2020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中有关港股通交易日的安排,相关机构于2020年4月28日至5月5日期间不提供港股通服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5月6日起恢复接受本基金的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申请,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2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78-0099(免长话费)、021-38824536,或登陆网站http://www.xqfunds.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关于增加兴全沪港深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机构的公告

兴全沪港深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9007)已于2020年2月5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22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发布了《兴全沪港深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了给广大投资者提供更为便捷的投资服务,根据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相关销售机构签订的销售协议,自2020年5月7日起,本公司增加下列基金销售机构为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本基金认购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参见本公司发布的《兴全沪港深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兴全沪港深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下述机构的相关规定。

相关机构信息如下: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5

公司网站:http://www.cebbank.com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站:http://www.spdb.com.cn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站:http://bank.ecitic.com

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站:http://www.cmbc.com.cn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公司网站:http://www.cib.com.cn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站:http://www.cmbchina.com.cn

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站:http://www.boc.com.cn

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公司网站:http://www.nbcb.com.cn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公司网站:http://www.bank.pingan.com

10、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公司网站:http://www.jsbchina.com

1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公司网站:http://www.psbc.com

1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站:http://www.bankcomm.com

13、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2-2119391

公司网站:http://www.lxsec.com

1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51-65161666

公司网站:http://www.hazq.com

15、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026586

公司网站:http://www.china-invs.cn

1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7-65799866

公司网站:http://www.95579.com

17、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54967029

公司网站:http://www.cfsc.com.cn

18、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2-28451259

公司网站:http://www.bhzq.com

注:上述基金销售机构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证书。

● 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8-0099(免长话) 、021-38824536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xqfunds.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4月24日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20-013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4月22日在公司26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费益昭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议案》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复工延迟以及审计相关工作开展困难,截至目前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预计将无法按照原披露计划如期披露。为保障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质量,确保披露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慎重研究,公司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20-014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原预计披露日期:2020年4月30日

● 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延期后的披露日期:2020年6月30日

● 特别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公司26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议案》,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复工延迟以及审计相关工作开展困难,截至目前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预计将无法按照原披露计划如期披露。为保障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质量,确保披露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慎重研究,公司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

二、延期披露说明

(一)无法按期披露的原因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公司员工、客商及相关机构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及各项合法权益,公司(除属于当地民生企业的环保生产子公司外)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停工停产至2020年3月总体上复工复产。在疫情防控期间,公司与审计机构等积极通过网络、邮件、电话沟通等方式开展年报审计准备工作,但由于疫情因素对年报审计工作的开展造成较大不便和限制,截至目前审计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预计将无法按照原披露计划如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

(二)受疫情影响事项及程度

1、疫情对公司主体审计工作的影响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审计机构、评估机构以及银行等相关机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不同程度上采取了延期复工复产措施,公司于2020年3月总体上复工复产,年报审计安排及相关工作受到较大影响,同时审计机构因疫情防控人员流动限制等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审计效率和效果,并对审计项目安排产生较大不利影响,上述因素综合导致年审会计师及审计人员于2020年3月末方能进场开展实质性审计工作,相关资产抽查盘点、凭证测试、函证、访谈检查以及评估等工作虽然已全力推进,但仍不同程度上出现迟延、效果不佳或需要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或考虑实施替代方案等,从而对公司主体的审计工作进展产生了较为不利影响,预计将无法在原计划内完成相关工作并披露年报。

2、疫情对于公司子公司审计工作的影响

公司下辖多家分子公司且经营地及业务地域分布较广,部分子公司及业务客户分布在其他省市重点防控区域,而且相关主体的经营业绩和生产成果是公司经营指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各地政府对于疫情防控采取的政策措施存在差异,各机构的复工复产情况也较为不同,审计人员进场以及开展外勤等工作还需根据各分子公司属地政府的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防控或限制,从而对分子公司的审计工作产生较大不利影响,也影响了公司的整体审计进度。

3、疫情对于公司预重整评估工作的影响

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2020年2月摇珠选定了公司预重整期间资产评估机构,相关资产评估工作从2月下旬开始启动,但由于公司部分主要资产及相关方分布在其他省市重点防控区域,各地政府对于疫情防控采取的政策措施存在差异,各机构的复工复产情况也较为不同,评估人员开展外勤等评估工作受到限制,无法按原定时间完成评估工作,也影响了公司审计的进度。

三、当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与审计机构等积极推进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相关工作。

(一)前期已完成的工作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5月22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用期为1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业务量与审计机构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根据审计安排,审计机构已于前期对公司开展了预审工作,对于公司2019年度的总体生产经营、内控管理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进行了初步了解,并制定了总体审计策略;同时,审计机构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以及治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讨论,确定了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以及审计策略等。

(二)现阶段正在进行的工作情况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单位普遍存在延迟复工复产的情况,公司原审计安排及工作计划被打乱,年审会计师及审计人员于2020年3月末进场开展实质性审计工作,目前正在紧密进行现场审计工作,虽然相关工作已全力推进,但仍不同程度上出现迟延、效果不佳或需要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或考虑实施替代方案等。公司将与审计机构及有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积极配合推进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三)尚待解决或推进的工作情况

1、审计相关事项

在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全力配合相关安排,推动尽快完成年报审计及编制等工作。截至目前,审计方面尚待解决或推进的工作主要包括函证事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和获取公司重整的进展事项,具体情况详见下文“五、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部分。

2、公司重整及进展

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合议庭经评议于2020年1月16日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深圳中院最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管理人以及有关方正积极推进公司预重整以及重整的相关工作,全力推动尽快进入重整程序,但本次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相关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截至目前,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工作已完成,公司正积极配合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开展预重整债权申报的统计、核实、审查以及推动重整等相关工作,资产评估相关工作亦正密切进行中。

四、应对措施及预计披露时间

(一)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为降低疫情因素的影响,公司积极配合审计、评估机构等通过网络、邮件、电话沟通等方式开展相关工作,并在保证公司员工、审计、评估人员的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协助开展现场走访、函证等审计、评估流程,并辅以网络访谈等审计、评估认可的替代方案,切实保障公司审计、评估相关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争取尽快完成。对于公司重整事项,公司积极配合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开展预重整债权申报的统计、核实/审查以及评估等相关工作;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重整需要走“府院联动”程序,公司正积极配合各相关方工作,全力推动公司尽快进入重整程序。

截至目前,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正在加紧推进中,各审计项目尚未形成审计结论,未达到与管理层、治理层沟通或评估审计意见阶段。公司将与年报审计机构就审计相关工作进行密切沟通、积极配合,全力推进年报审计及编制相关工作。

(二)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根据年审会计师现阶段的审计工作进度和反馈,以及各部门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本着审慎原则以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为确保年度报告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将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

五、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如下:

一、经核查,飞马国际公司发布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临时报告所述与年报审计相关事项属实。

二、我所未能按期出具审计报告的原因是: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防控工作的影响,有关单位机构普遍存在延迟复工复产的情况,对于前期审计计划及相关安排存在一定的影响;审计进场时间相对较晚,严重影响函证、获取破产管理人以及专业评估机构意见等程序的执行,以上事项从而导致无法按原计划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目前,我们的审计工作已完成的包括制定审计计划、风险评估、资产监盘、银行和往来函证的发函以及其他实质性测试程序。

尚待解决或推进的工作主要包括:(1)函证事项:涉及受限科目为货币资金以及往来函证。目前银行函证回函情况未达预期,要求催促银行回函;往来函证将敦促公司及时与有关单位机构沟通及时回函,并考虑实施替代方案等。(2)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由于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需要进行充分评判,并参考管理人及评估机构等专业意见。(3)公司重整的进展事项:截至目前,公司被申请重整,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已结束,公司和管理人正进行审查,需要获取管理人及评估报告等相关第三方专业意见。

四、为尽快完成审计工作,我所已与飞马国际公司管理层协商确定了相关后续审计外勤工作的时间安排,飞马国际公司管理层承诺将在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全力配合相关安排,我们的审计项目组也将全力以赴按既定安排推进审计工作。

五、我所预计将于2020年6月3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六、附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20-015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暂停上市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计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暂停上市的原因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自2019年5月6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飞马国际”变更为“*ST飞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二、公司股票可能停牌、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于年度报告披露当日停牌一天。公告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公司正与审计机构就相关审计工作进行密切沟通,具体情况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事项或风险说明

1、积极推动公司重整工作

2019年9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公司债权人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法院已进行了立案审查。2019年10月,法院主持召开了听证会。

2020年1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公司收到深圳中院《决定书》((2019)粤03破申537号),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深圳中院最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截至目前,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工作已完成,公司正积极配合管理人开展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的统计、核实及审查等工作;同时,法院主持摇珠选定的资产评估机构亦正对公司开展资产评估工作,公司、管理人以及有关方正全力推进公司预重整以及重整的相关工作,全力推动尽快进入重整程序,但本次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被立案调查事项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立案调查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在被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性提示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交易将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755-33356399、33356333-8899

传真:0755-33356399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

邮编:518040

五、其他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