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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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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正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向激励对象一次性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135.30万股,授予价格10.04元/股,授予登记完成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2,069,000.00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19日出具了“[2020]第00004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0年1月19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2月11日。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完成工商登记。

2、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受让深圳市航天泰瑞捷电子有限公司20%股权。2020年4月13日,公司与北京华商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公司以1,458万元购买北京华商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航天泰瑞捷电子有限公司20%股权。交易双方已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已完成价款支付,正在办理工商登记过户。

3、2020年3月2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本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700.00万元(含31,700.00万元),发行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20年4月8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公司目前尚在准备申报材料。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0-039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3名监事及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正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审议〈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0-040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建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审议〈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0-037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