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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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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柳秋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铁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建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款项期末增加2,046,767.21元,比年初增加65.86%,主要是本期材料采购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2.在建工程期末减少678,730.00元,比年初减少47.91%,主要是本期在建工程完工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940,787.35元,比年初增加227.82%,主要是本期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4.合同负债期末增加114,698.74元,比年初增加31.30%,主要是本期客户预收款增加所致;

5.税金及附加本期减少343,046.4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7.29%,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减少相应的增值税附加税减少所致;

6.财务费用本期减少121,383.5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7.17%,主要是本期发生的的贴现息支出减少所致;

7.投资收益本期减少287,925.11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1.33%,主要是本期到期理财收益减少所致;

8.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增加109,633.3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7.29%,主要是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收入本期减少804,486.3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9.82%,主要是本期营业外收入减少所致;

10.所得税费用本期减少262,167.46元,比上年同期同期减少89.69%,主要是本期利润减少所致;

11.净利润本期减少1,595,332.8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7.77%,主要是本期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所致;

12.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减少3,622,792.8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4.51%,主要是本期收到的现金及到期承兑减少及支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13.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增加276,027.9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52.57%,主要是本年固定资产现金支出减少所致;

14.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减少3,346,764.8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6.98%,主要是本期收到的现金及到期承兑减少及支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柳秋杰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90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下称“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2020年4月1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

4、公司董事长柳秋杰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90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下称“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2020年4月13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季俊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90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有关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时间及原因

新收入准则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4日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