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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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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松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云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明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1)如执行“旧收入准则”,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郑素贞所持有的公司27,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冻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15-048号)公告、2016年4月13日发布的(临2016-001号)公告以及2019年3月27日发布的(临2019-014号)公告。

2、2020年1月10日,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张泉签署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15,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169%)转让给张泉。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1日发布的临2020-002号公告。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述表中简用词语释义如下: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2月24日,徐长江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8%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陈敏,同日杨建华、顾建华分别与徐长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且表决权委托协议解除后,文峰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徐长江不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发布的临2020-004号公告。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松江文峰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原告浙江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请求解除与上海松江文峰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请求支付工程款本金、利息及工期延误损失等 91,886,395.13 元。鉴于案件尚处于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阶段,暂无法预计诉讼事项所涉及的利息及赔偿金额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详见公司2020年3月28日发布的临2020-008号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可能发生较大幅度下滑。此仅为基于目前情势下初步判断而作出的警示,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具体请以届时实际发布的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利润下滑主要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百货、电器及购物中心门店根据所在地政府防控要求和市场情况于2020年1月30日起陆续停业,至2月28日恢复营业。因阶段性暂停营业、缩短营业时间以及来客数大幅下降、减免商户租金等原因,公司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同比减少61163万元,毛利大幅下降,同时员工薪酬、折旧摊销、租金等费用继续正常支出,导致公司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截至本报告日,新冠肺炎疫情对市场的不利影响仍未消除。

应对措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公司积极响应并严格执行党和政府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从供应保障、社会责任、内部管理等多方面支持、参与战疫。(1)公司快速成立疫情防控专项小组,制定防控措施,统一领导及协助各门店做好防疫工作,保障顾客及员工安全。(2)公司超市以保供应、稳物价、惠民生为原则持续营业,提前锁定货源、增加备货量;同时增加生鲜蔬果的供应配送力度,全天候不间断服务顾客,稳定了当地市场。(3)公司全渠道运营能力得以发挥,线上销售增长明显。得益于公司2019年的全渠道建设,各门店在一季度开展了数百场线上“随心购”直播,强化“文峰微商城”运营,优化“安心送”业务,使得一季度公司线上销售占比达12%,环比增长109%, 部分弥补了线下销售的不足。(4)扶持供应商,共克时艰。公司除给予供应商相关费用减免外,还出台提前预结货款政策扶持供应商,以缓解供应商资金周转困难。同时,公司正在为供应商积极争取租赁物业业主的租金减免支持。

近期,国家与各地政府不断出台刺激消费、税收减免、贷款优惠等政策,帮助企业度过疫情难关。随着疫情的缓解以及积极政策的推动,预计消费市场将逐步复苏。公司将根据疫情防控及市场变化情形,加强经营创新,调整营销策略,积极提振销售,努力降低疫情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0-017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松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公司(临2020-01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0-018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微信等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本次监事会的法定监事人数。监事会主席姚海林先生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成员认真阅读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认为: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0-019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收入准则进行的调整,不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相关财务指标。

一、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公司联营销售收入从采用总额法变更为采用净值法核算,对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金额影响较大,使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时下调。

2、将“递延收益---会员返利”从“其他流动负债”调到“合同负债”。

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本次变更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实施时间的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0-020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因租赁合同到期闭店一家:

二、暂无新增门店情况。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百货、电器及购物中心门店根据所在地政府防控要求和市场情况于2020年1月30日起陆续停业,至2月28日恢复营业。因阶段性暂停营业、缩短营业时间以及来客数大幅下降、减免商户租金等原因,公司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同比减少61163万元,同比下降33.06%。

2、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公司根据新准则要求,将联营销售收入从采用总额法变更为采用净值法核算,对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金额影响较大,使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时下调,但是不会对当期和本次变更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实质性影响。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新、旧收入准则下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情况:

(1)如执行“旧收入准则”,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见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见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1010 公司简称:文峰股份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