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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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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9版)

2019年资本开支总额为41.87亿元。主要用于小保当煤矿项目、神渭管道项目、红柳林井巷改扩建及设备购置工程、红柳林洗煤厂洗选系统改扩建项目和彬长生产服务中心二期项目。

2020年资本开支计划19.91亿元。其中:一是小保当矿井及选煤厂项目计划投资19.69亿元,一号矿井及选煤厂上半年竣工验收,二号矿井及选煤厂矿建二期完工,22煤具备试采条件,生产服务中心土建完工; 二是彬长生产服务中心二期项目计划投资0.22亿元,上半年完成项目竣工验收。2020年资本开支计划可能会随公司实际状况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2020年公司将依照公司2019年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相关内容,对外开展股权投资业务。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2020-009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表决的董事8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闵龙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批准《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公布前述定期报告及摘要。

4、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赞成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建议公司2019年度拟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34.902亿元,以公司股本96.95亿股为基准,每十股分配现金股利3.6元(含税),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赞成票:4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并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及类型等情况,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类型和预计发生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陕煤集团及关联方瑞茂通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闵龙、王世斌、李向东和万永兴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7、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审计费用260万元。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9、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通过《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并公布前述定期报告。

11、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事宜的议案》

赞成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召开地点为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310会议室,召开方式为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2020-010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表决的监事3名。公司监事长李振东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及类型等情况,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类型和预计发生额,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

7、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9、通过《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车建宏先生为公司监事,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2020-011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陕西煤业”)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闵龙、王世斌、李向东和万永兴已回避表决。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以及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茂通”)及其所属单位之间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并于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均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比正常商务条款为佳的条款进行,协议、交易及其交易上限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均系遵循相关协议确定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客观实际。

此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陕煤集团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注1:根据本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行调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陕煤集团

陕煤集团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陕煤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陕煤集团现持有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18年7月28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0007625687785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00,000.0万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为杨照乾,住所地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加工和综合利用;煤化工产品、化学肥料和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炭铁路运输(限自营铁路);机械加工;煤矿专用设备、仪器及配件制造与修理;煤炭、化工、煤机的科研设计;煤田地质勘探;咨询服务;煤及伴生矿物深加工;矿山工程及工业和民用建筑;机电设备安装;矿井(建筑)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建材销售;气体产品的制造和销售;火工、公路运输;物资仓储;高科技产业;农林业;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中煤炭开采、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田地质勘察、气体产品制造、公路运输项目由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陕煤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4,859,519.62万元,净资产为16,576,087.5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30,257,504.33万元,净利润为1,170,773.42万元。

公司与陕煤集团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陕煤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财务公司

陕煤集团持有财务公司55.60%的股权,为陕煤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财务公司目前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财务公司现持有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17年12月18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000598794107W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邓晓博,住所地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二号陕煤集团大楼四层,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委托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融资租赁。(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涉及许可证、资质证经营的凭许可证、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261,201.98万元,净资产为415,259.3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66,259.71万元,净利润为42,361.87万元。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瑞茂通

瑞茂通实际控制人为万永兴,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瑞茂通目前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瑞茂通现持有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9月12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00070620948X8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1,647.7464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燕刚,住所地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养马岛驼峰路84号,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资产管理;煤炭信息咨询,煤炭供应链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瑞茂通(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261,402万元,净资产为616,65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4,025,661万元,净利润为4,1330万元。

公司与瑞茂通本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瑞茂通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续签或继续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陕煤集团于2009年12月1日签订了《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委托代理销售协议》、《煤炭销售协议》。2013年3月20日,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此外,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财务公司于2013年12月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至2016年12月。

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陕煤集团于2015年10月28日签订了《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委托代理销售协议》、《煤炭销售协议》,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并于2015年11月9日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并对相关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续签后上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对《金融服务协议》的内容作出适当修改。

2018年12月19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陕煤集团之间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销售协议》及《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同时对《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销售协议》的内容作出适当修改,《煤炭委托代理销售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

2019年11月1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增加控股子公司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公司与公司关联人瑞茂通及其下属子公司12亿元相关关联交易预计,双方按照具体业务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

(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

(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没有以上价格的情况下,按协议定价执行。协议价格主要按照交易的生产成本价加服务费 10-20%制定。

2、《煤炭销售协议》

(1).凡有市场价的,执行市场价;

(2).凡没有市场价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市场价的,执行协议价。

(3).协议价格按照“合理成本+合理利润”方式确定,“合理成本”指协商认可的本公司为陕煤集团供应本协议项下的煤炭发生的实际费用。除非另行协商确定,协议中“合理利润”=“合理成本”×5%。

3、《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1).财务公司向陕西煤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均不逊于其为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财务服务的条件,亦不逊于当时其他金融机构可为陕西煤业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2).陕西煤业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且应等于或高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及等于或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陕西煤业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

(3).财务公司向陕西煤业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且应等于或低于财务公司向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及等于或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陕西煤业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以较低者为准);

(4).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以及与瑞茂通所属单位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重大而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2020-012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所”)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希格玛所于1994年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2.人员信息

希格玛所首席合伙人为吕桦,截至2019年末,合伙人人数为50人,注册会计师共计303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未变化,注册会计师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人员总数为761人。

3.业务规模

希格玛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0,177.70万元,年末净资产金额为人民币8,369.34万元。希格玛所为 31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326.06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资产均值101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19年末,希格玛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希格玛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安小民先生,现任希格玛所合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08年加入希格玛所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合伙人,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杰女士 :现任希格玛所项目经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12年加入希格玛所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

质量控制负责人高靖杰先生,现任希格玛所管理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2000年加入希格玛所,长期从事审计、财务咨询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工作经验及工作量等因素,依据公允合理的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谈判确定。在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 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费为人民币26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符合独立性原则,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且了解公司及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其2019年度年报审计工作保证了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服务机构,有利于年报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健性,保证审计质量和效率。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与专业能力,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希格玛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2020-013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1日 9 点 0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2号陕煤化大厦2310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1日

至2020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9于2019年12月18日、2020年4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00、8.00、9.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时间:拟出席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需于2020年5月19日或之前办理登记手续。

登记地点:西安市锦业一路2号陕煤化大厦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敏

电话:029-81772581

电子邮件地址:zqb@shccig.com

传真:029-81772610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2020-014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陕西煤业”)监事会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公司监事王湘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年届退休,王湘潭先生向监事会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湘潭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王湘潭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

王湘潭先生确认:在担任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期间,本人与监事会之间不存在意见分歧,也无任何需要通知股东的事项。

公司监事会对王湘潭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