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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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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代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储昭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红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公司在计算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时,按照相关规定,已扣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中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的股利或利息(包括未宣告发放股利或利息)。

2017年12月25日,公司发行永续中票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入其他权益工具9.952亿元。2018年5月8日,公司发行永续中票1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入其他权益工具14.928亿元。2018年11月21日,公司发行永续中票1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入其他权益工具14.9056亿元。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4,228,996.66元,扣除其他权益工具股息影响60,050,027.39元后每股收益为-0.4元,扣除影响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5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4公司第一季度简要经营情况

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无新增土地储备;开复工面积617.21万平方米,去年同期为378.55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40.25万平方米,去年同期为13.54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3.76万平方米,去年同期为4.82万平方米;销售面积2.61万平方米,去年同期为8万平方米;销售额8.97亿元,去年同期为22.89亿元。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商业地产出租面积26.37万平方米,商业地产经营额0.62亿元。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批通过,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对2019年12月31日的报表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报表数据调整详见4.2的内容;

2、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3.90%,营业成本同比下降65.5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受疫情影响结转收入减少所致;

3、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增长620.8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项目竣工利息费用化增加所致;

4、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比减少130.75%,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比上年末减少13.66%,主要原因是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股价下跌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波动,主要原因是: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对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事项将导致公司利润产生较大幅度的波动,根据目前市场情况,预计2020年上半年累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波动,具体金额无法预计。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0-16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9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长陈代华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含)人民币50 亿元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事项如下:

1、发行主体: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规模: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为不超过(含)50亿元人民币,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在完成必要的注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

3、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及其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

4、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发行期限;

5、利率形式:固定利率,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确定;

6、发行方式:簿记建档、定向发行,可在取得批文后2年内分期发行;

7、担保措施:无担保;

8、决议有效期:本次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取得批复后24个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批准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提高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批准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及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含权设计、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点、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注册发行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2020-2021年度担保授权的议案

为提高融资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如下对外担保:自股东大会批准担保授权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担保发生额不超过137亿元(含)的任一笔担保,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不超过100亿元(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不超过30亿元(含),对联营公司担保发生额不超过7亿元(含)。若担保发生额超过137亿元或其他须由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仍由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上述担保具体事宜,包括:

1、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的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可以对不同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在预计的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可以对不同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上述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不相互调剂使用。

2、联营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为专项使用,与其他联营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不相互调剂使用。

3、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内,审批每笔担保事项的具体事宜,包括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抵押物、担保范围、担保期限、融资机构/债权人等。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议案所涉及的担保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拓展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其融资成本,保证各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且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该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18号公告。

五、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20号公告。

以上议案二、三、四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公司2020-20号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0-17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房地产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房地产经营情况如下:

一、房地产项目开发情况

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无新增土地储备;开复工面积617.21万平方米,去年同期为378.55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40.25万平方米,去年同期为13.54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3.76万平方米,去年同期为4.82万平方米;销售面积2.61万平方米,去年同期为8万平方米;销售额8.97亿元,去年同期为22.89亿元。

二、商业地产出租情况

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商业地产出租面积26.37万平方米,商业地产经营额0.62亿元。

由于房地产项目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0-18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2021年度担保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

● 担保金额:不超过137亿元(含137亿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提高融资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如下对外担保:自股东大会批准担保授权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担保发生额不超过137亿元(含137亿元)的任一笔担保,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不超过100亿元(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不超过30亿元(含),对联营公司担保发生额不超过7亿元(含)。

(二) 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2021年度担保授权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担保情况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预计自股东大会批准担保授权之日起12个月内,新发生的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授权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有效提高融资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上述担保具体事宜,包括:

1、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的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可以对不同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在预计的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可以对不同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上述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不相互调剂使用。

2、联营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为专项使用,与其他联营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不相互调剂使用。

3、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内,审批每笔担保事项的具体事宜,包括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抵押物、担保范围、担保期限、融资机构/债权人等。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担保满足了其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整体利益,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议案所涉及的担保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拓展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其融资成本,保证各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且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该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0-19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持有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43亿股,占其总股本(82亿股)的4.18%。根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收到2019年度分红款6,860万元。该笔款项将计入公司2020年度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0-20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2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号城建开发大厦九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2日

至2020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和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09、2020-10、2020-16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00一4:00。

3、登记地点: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部。

4、登记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10-82275598

(2)传真:010-82275598

(3)联系人:夏冉、隋馨

六、其他事项

1、 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266 公司简称:城建发展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