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航民股份 股票代码:600987 编号:临2020-023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披露了《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航民集团于2019年11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4,035,420股,并拟自本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择机增持航民股份,增持数量(含本次已增持部分)不低于800万股,不超过1500万股。

●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自2019年11月7日首次增持以来,至本公告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999,95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39%,航民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0年4月29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航民集团发来的《关于增持航民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函》,其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前,航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396,965,35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6.73%。本次增持后,航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411,965,30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8.12%。

3、增持主体已披露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航民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股份的方式和种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3、增持股份的数量:(含2019年11月7日增持部分)不低于800万股,不超过1500万股。

4、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9年11月7日起6个月内,航民集团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中有关窗口期及其他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保障增持计划的实施。

6、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航民集团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19年11月7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4,035,42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37%。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8日公告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9年11月11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38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13%。

2019年11月12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004,655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9%。

2019年11月15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049,693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10%。

2019年11月19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683,305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6%。

2019年11月20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88,7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2%。

2020年2月3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23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2%。

2020年2月4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25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2%。

2020年2月5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64,8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2%。

2020年2月6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4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1%。

2020年2月10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1%。

2020年2月11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1%。

2020年3月19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381,7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13%。

2020年4月24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785,075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17%。

2020年4月27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2,043,502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19%。

2020年4月28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321,5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3%。

2020年4月29日,航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41,6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04%。

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航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396,965,35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6.73%;本次增持后,航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411,965,30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8.12%。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因审计进度安排,把2019年年报披露时间由2020年3月20日调整为2020年4月10日,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第九条“相关股东在下列期间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10日内;上市公司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则自原预约公告日期前10日起至定期报告实际公告之日的期间内”之规定,航民集团2020年3月19日的增持行为构成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行为。对于本次窗口期增持行为,航民集团向航民股份的其他投资者致歉,并承诺:对于本次窗口期买入的1,381,700股股票,自航民股份披露本次增持公告之日起锁定二十四个月。

2、航民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的核查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发表了《关于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