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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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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0-30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0-3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宝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德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剑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注1:全资子公司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公司对其丧失控制权后确认的非经常性损益。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952.83亿元,比年初减少2.39%;总负债507.03亿元,比年初减少5.55%;资产负债率为53.21%,比年初减少1.78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货币资金余额比年初增加,应收票据余额较年初减少,主要系季度内应收票据到期收款所致;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因合并范围变化导致;预付账款余额较年初增加,主要系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短期借款余额较年初增加,主要系增加短期银行借款;应付职工薪酬余额比年初降低,主要是公司一季度集中支付上年末预提的应付薪酬所致;应交税费余额比年初降低,主要是应交消费税降低所致。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同比下降,主要系季度内产品销量同比下降导致;管理费用同比下降、研发费用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费用重分类所致;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利息收入减少所致;投资收益大幅增加,主要系处置新能源科技公司股权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为33.46亿元,同比增加116.92%,主要系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所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为41.55亿元,同比增加27.51%,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00亿元,同比减少69.21%,主要系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大幅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07亿元,同比增加365.61%,主要系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大幅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议案,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2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宝林

2020年4月30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适用 √ 不适用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涵盖整车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发动机的研发、生产,并整合优势资源积极发展出行服务、新零售等领域,进行多维度的产业布局。

长安汽车始终坚持以“引领汽车文明造福人类生活”为使命,秉承“节能环保、科技智能”的理念,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智能汽车,致力于用科技创新引领汽车文明,努力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旗下现拥有长安乘用、欧尚汽车、长安凯程、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等众多知名品牌。截至目前,已推出CS系列、逸动系列、锐程系列、欧诺、欧尚系列等一系列经典自主品牌车型;合资品牌拥有全新福克斯、新蒙迪欧、翼虎、锐际、CX-5、CX-8、昂克赛拉等多款知名产品。同时,打造了逸动EV、新奔奔EV、CS15EV等新能源车型,深受市场欢迎和消费者的喜爱。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否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 是√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否

2019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行业挑战,长安汽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质量提升“365”登高行动,围绕“深化改革、提升效率、狠抓营销、质量领先”,全力推进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先于行业调整,转型初显成效,经营质量稳步回升,有力助推企业向智能出行科技公司转型升级。2019年全年,长安汽车实现销量176万辆,销量排名居行业第六,自主净利润逐季环比大幅改善,三、四季度实现扭亏为盈。报告期主要经营业绩如下:

1.战略转型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稳步实施

发布“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3.0版,进一步明确了“强主业、稳转型、拓市场、建生态”的总体发展思路,通过对行业形势的充分研判,结合企业发展规划,着力围绕“智能”“出行”“科技”的战略布局,进行资源聚焦配置。有序推进新能源、江铃控股、长安PSA等8大改革项目。江铃控股改革成为行业首个央企、地方国企、民企混改案例。深化组织变革,基于矩阵式变革要求,构建专职化战略业务承载团队,组织活力、效率不断提升;强化激励约束,持续开展人岗匹配与项目跟投机制;人员结构持续优化,加大对智能化、新能源、资本运营等领域人才引进和投入。

2.经营措施稳步落地,扎实开展效率提升

围绕“增收、节支、降本、控投、降库、融资、变现、改革”十六字方针,强力推进经营质量提升工作,扭转经营下滑势头。通过采取有效措施,自主品牌单车均价稳步提升,降本增效成效显著,经营质量逐步回升。强力推进1/2工程,流程效率不断提升,流程执行时长显著缩短。优化运营流程架构,完成多维度运营流程架构设计。强化数据驱动管理,运营水平持续加强;持续强化CA-DDM内外部数据融合,建立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标准细则,加大内部系统整合和指标治理力度。

3.全力打造经典产品,技术创新成果显著

CS85 COUPE、CS75PLUS、锐程CC、CS55PLUS、欧尚X7等多款全新或换代产品按期上市。备受关注的A+级SUV明日座驾CS75PLUS在9月6日引爆上市,上市首月即销量破万,创公司产品上量最快纪录;12月月销量首破2万,上市四个月累计销量突破7万辆。欧尚X7凭借当红的品质实力、超高的性价比,15天预售达1万辆,上市30天订单突破3.5万辆,有力助推欧尚汽车转型发展。自主研发能力不断提升,持续强化“时尚、绿色、智能、愉悦”技术标签,自动驾驶三级技术、Icar平台开发、燃料电池等40项关键技术实现突破。第三代动力——蓝鲸动力按时投产,多项指标行业领先,荣获“中国心”十佳发动机称号。13款国六车型以最小投入完成国五切换,打响自主品牌蓝天保卫战的第一枪。

2019年上市产品表

4.“北斗天枢”计划有序实施,“香格里拉”计划加速推进

强化智能化标签,APA5.0搭载CS75PLUS国内首发;基于5G的L4级自动驾驶投入示范运营,成为中国品牌第一。首发微信车载版亮相智博会,携手腾讯创造“最强跨界CP”。历时8年、总投资43亿的全球研发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标志着“开放共享,全球协同”的研发4.0时代正式来临。

新能源融资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完成新能源科技公司增资扩股混改;燃料电池汽车亮相智博会。发布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国际一流、国内首创的高科技产品——长安智慧芯;燃料电池、电池安全等核心技术取得阶段性成果;新能源科技公司英国氢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中心揭牌,未来将聚焦氢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系统集成与控制技术,正向构建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平台;新能源产品日益丰富,纯电SUV E-Pro惊喜上市,E-Rock在广州车展亮相。

5.品牌营销拼搏向上,客户经营不断提升

持续提升品牌势能,CS75PLUS上市提振品牌势能,声量与关注度均远高于同期竞品;蓝鲸动力的推出,驱动舆情良性发展,加深用户、市场、行业对“技术长安”企业形象认知。渠道重心继续下沉,长安乘用品牌已建设多家3.0形象店,五、六线渠道覆盖率、核心商圈产品覆盖率持续提升,实现渠道数量向质量的转变。长安欧尚优化营销组织机构,稳步切换店面标志,持续推进渠道向乘用化转型。构建高层、专业人员与客户直达沟通互动平台,大力提升客户体验;实施“2倍工程”,加大骨干人员、高层的时间和资源投入,确保客户经营投入2倍以上。构建客户服务体系,优化投诉升级流程,万台车客诉量同比明显改善。发布“知音伙伴计划”,向用户作出“诚信服务五项承诺”;创新客户在线服务模式,千余名技师、工程师在线解决客户问题,推进客户体验提升。

6.合资合作不断深化,合资企业勇迎挑战

强化高层沟通,发布“长安福特加速计划”,完成林肯品牌合作落地。成立长安福特研究院,持续培育本地化开发能力,未来三年将向中国市场投放18款产品。全新福克斯Active、全新金牛座、新锐界ST/ST-Line 8月上市,表现良好;长安福特加速计划的首款战略级全新产品——全新福特锐际Escape全力出击二十万元级中型四驱SUV高端市场,以福特2.0时代“更福特、更中国”的承诺,拉开长安福特全面反攻的序曲。进一步巩固长安与马自达合作关系,整合马自达在华资源,加快产品结构调整;2019年投放次世代MAZDA3 昂克赛拉、2020款CX-5款等2款产品,有力支撑公司经营质量。

7.生态圈建设扎实推进,稳健探索未来布局机会

携手华为、联想、恩智浦等“香格里拉联盟”成员成立联合技术创新中心;与腾讯、华为、格力、小米等30余家战略伙伴深化战略及跨界合作。持续研究品牌战略,坚定打造高端品牌信心。积极开拓“一带一路”海外市场,首家海外合资公司在巴基斯坦投入运营。调整长安及T3出行业务策略,整合车和美、欧尚style、智慧门店等创新营销模式,不断优化新兴业务发展方向。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是√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是√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中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31、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长安汽车新设全资子公司重庆车和美科技有限公司,本年度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法定代表人:张宝林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28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新合并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财会[2017]7号、财会[2017]8号、财会[2017]9号、财会[2017]14号、财会[2017]22号以及2019年发布的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七个文件的规定执行相关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9年发布的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其它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根据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列报影响如下:

1.以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分类的判断依据,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重分类后该部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19年的公允价值变动人民币63,584,845.00元计入合并报表其他综合收益;对公司持有的交易性权益投资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重分类后该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2019年的公允价值变动人民币889,154,888.69元计入合并报表当期损益。

该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对财务报表期初数的主要影响如下:

2.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据此,在2019年12月31日合并利润表上列示“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125,657,732.02元。

(二)新收入准则变更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追溯调整 2019 年可比数,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政策变更

财会〔2019〕8号通知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四)债务重组会计政策变更

财会〔2019〕9号通知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五)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利润表中,“研发费用”项目除反映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外,还包括了原在“管理费用”项目中列示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数据。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无影响。此外,随本年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其他应收款”项目中的“应收利息”改为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其他应付款”项目中的“应付利息”改为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参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不追溯调整比较数据。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证券代码:000625(200625)公告编号:2020-3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8日,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881万份股票期权。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计划”),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本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2914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总股本466288.61万股的0.625%。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4、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共202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14人,核心技术和管理人员188人,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

5、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为首期计划,有效期为5年。本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6、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上“净利润”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作为计算依据。

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上报了申请材料。

2、2016年8月2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转发的国资委《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分配[2016]734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2016年8月12日,根据国资委的反馈意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6年8月30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依照相关规定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4.12元。

5、2016年8月31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及在公司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6、公司于2016年9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16年10月19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向激励对象202人授予2914万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长安JLC1,期权代码:037046。

8、2017年6月22日,公司根据《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依照相关规定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3.478元。

9、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注销股票期权1,082.66万份。

10、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注销股票期权950.34万份。

三、本次注销情况

1、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实际达成情况如下:

以上“净利润”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2019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拟注销相应股票期权871.83万份。

2、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赵森、汪正胜共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同时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为9.17万份。

综上,公司董事会拟注销相应股票期权881万份。

四、公司本次注销部分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2019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以及激励对象因离职等放弃行权,公司无需确认第三个行权期的股权激励费用,并对已经确认的股票期权费用予以冲销,该冲销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为增加净利润2396.19万元。

上述期权的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团队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尽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对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注销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

七、监事会意见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八、律师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注销的具体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3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部分附属企业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交易,与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部分附属企业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交易,与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物业租赁和综合服务等日常交易,与合营企业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2020年,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314.12亿元,2019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156.90亿元。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张宝林先生、朱华荣先生、周治平先生、谭小刚先生、张东军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的9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该交易的关联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披露日期及索引:2019年2月1日披露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9—11。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下转587版)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