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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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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魏明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劲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集团货币资金为人民币2,687,749,258.57元,较年初下降34%,主要是本集团一季度使用货币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集团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1,659,998,554.98元,较年初增长444%,主要是本集团一季度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3、应收账款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集团应收账款为人民币1,780,105,247.60元,较年初增长35%,主要是上年末集中回款及因疫情影响回款进度所致。

4、应收股利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集团应收股利为人民币145,299,659.10元,较年初下降51%,主要是本集团一季度收到投资公司分配的股利所致。

5、长期应收款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集团长期应收款为人民币54,787,330.07元,较年初增长100%,主要是本集团子公司一季度发生对外委托贷款所致。

6、短期借款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集团短期借款为人民币647,913,443.04元,较年初增长30%,主要是本集团一季度增加短期银行借款所致。

7、合同负债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集团合同负债为人民币62,291,463.28元,较年初增长82%,主要是本集团一季度预收港杂费增加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集团应付职工薪酬为人民币97,987,299.84元,较年初下降59%,主要是本集团一季度支付了上年度末提取的职工花红所致。

9、应付利息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集团应付利息为人民币1,610,807.52元,较年初增长60%,主要是本集团一季度计提应付利息所致。

10、应付股利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集团应付股利为人民币122,259,503.57元,较年初下降49%,主要是本集团一季度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11、长期应付款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集团长期应付款为人民币66,578,833.33元,较年初增长105%,主要是本集团一季度新增企业间借款所致。

12、销售费用

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销售费用为人民币0.0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00%,主要是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尚未发生相关费用所致。

13、财务费用

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财务费用为人民币138,598,598.61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1%,主要是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存量外币资金规模同比下降,同时受国际外汇波动影响综合所致。

1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人民币-313,132.0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25%,主要是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波动所致。

15、信用减值损失

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信用减值损失为人民币15,434,462.87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41%,主要是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增加及账龄变动影响综合所致。

16、营业外收入

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营业外收入为人民币1,968,012.88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8%,主要是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收客户违约金所致。

17、营业外支出

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营业外支出为人民币136,509.43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1%,主要是本集团子公司去年同期支付理赔款所致。

18、所得税费用

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58,898,432.07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3%,主要是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扣除合联营企业投资收益等非纳税项目外,应纳税所得额同比增加所致。

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38,652,761.2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10%,主要是2020年期本集团贸易业务收缩,使对外付款同比减少同时收回以前年度账款综合所致。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267,451,324.2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51%,主要是本集团一季度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导致现金流出,及去年同期因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到期引起的现金回流使同比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高综合所致。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234,623,918.5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1%,主要是去年同期本集团偿还债务规模较大所致。

22、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人民币684,580.18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1%,主要是去年同期本集团所持外币规模较大,同时受国际汇率波动影响所致。

23、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1,694,360.0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8%,主要是本集团一季度散杂货、拖轮业务量增加,同时偿还贷款使利息支出同比下降,汇率变动使汇兑损失同比减少,财务费用同比降低;另外受疫情影响,滚装板块业务量大幅下滑,一定程度上削减了利润的增长,在上述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本集团一季度经营业绩表现良好。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魏明晖

日期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20-017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1号大连港集团109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明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李建辉先生居住地在香港,因受疫情影响,无法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董事长魏明晖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罗文达先生居住地亦在香港,因受疫情影响,无法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独立董事王志峰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齐岳先生居住地在香港,因受疫情影响,无法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监事会主席贾文军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监事孔宪京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监事会主席贾文军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3、公司列席高管:总经理孙德泉先生,副总经理台金刚先生、尹凯阳先生、罗东曦先生,安全总监张铁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慧颖女士。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新增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股东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港湾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群力国际有限公司、布罗德福国际有限公司及关联基金经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670,847,747股应对议案1进行回避表决。

因部分关联股东由于外部原因对应回避表决的议案1投票,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因此,该等关联股东的相关投票不计入议案1表决情况表内。

鉴于上述普通决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超过二分之一,上述决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敦渊、金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20-018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第(二)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3次会议

会议时间:2020年4月29日

会议地点:大连港集团109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20年4月15日,电子邮件。

应出席董事人数:8人 亲自出席、授权出席董事人数:8人

董事李建辉先生居住地在香港,因受疫情影响,无法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董事长魏明晖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罗文达先生居住地亦在香港,因受疫情影响,无法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独立董事王志峰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明晖先生召集和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dlport.cn)。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dlport.cn)。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玉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期货交割库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散装粮食板块的业务发展,同意本公司向大连商品交易所申请设立玉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期货交割库。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董事会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1880 股票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20-019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监事会第(二)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2次会议

会议时间:2020年4月29日

会议地点:大连港集团108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20年4月15日,电子邮件。

应出席监事:5人 亲自出席、授权出席监事:5人

监事齐岳先生居住地在香港,因受疫情影响,无法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监事会主席贾文军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监事孔宪京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监事会主席贾文军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文军先生召集和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dlport.cn)。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dlport.cn)。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上网公告附件

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20-020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本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连分所(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大连分所”)承办。安永华明大连分所于2006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80号裕景国际中心28层。安永华明大连分所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亦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302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000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收入人民币389,256.3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7,094.16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收费总额人民币33,404.48万元,资产均值人民币5,669.00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天晴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 自2005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14年执业经验,在IPO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及港口行业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拟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张明益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1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28年执业经验,在IPO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港口行业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拟任项目签字会计师薛伟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11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8年执业经验,在IPO上市审计、年报审计等方面具丰富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本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人民币80万元,合计人民币418万元。收费金额根据2020年预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与2019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核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职业经验,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在公司以往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公司审计的需要,同意将该议案提请第五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对2020年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审计师的议案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外部审计师,并同意将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三)审核委员会意见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1880 公司简称:大连港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本季度报告已经本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1.3本公司董事长戴厚良先生、董事兼总裁段良伟先生、财务总监柴守平先生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1.1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2019年5月收购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大连西太”)股权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上年同期数等相关指标进行了追溯调整。

2.1.2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2019年5月收购大连西太股权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上年同期数等相关指标进行了追溯调整。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1.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本期净亏损为人民币133.49亿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本期净亏损为人民币133.53亿元,差异为人民币0.04亿元;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4,284.56亿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4,287.25亿元,差异为人民币2.69亿元。本集团的准则差异主要是由于1999年非固定资产、油气资产评估所产生。本公司1999年重组改制时,对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更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后均简称“中国石油集团”)投入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对上述评估结果中非固定资产、油气资产的部分未予确认。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1)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间接持有的H股股份。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H股股票。

(3)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291,518,000股H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16%,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2.3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4业绩回顾

2020年第一季度,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影响,世界经济贸易增长受到严重冲击,下行风险加剧,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中国经济运行也受到较大影响,国内生产总值(GDP)比上年同期下降6.8%。国际石油市场受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供过于求,国际油价大幅下跌,均价低于上年同期,北海布伦特原油现货平均价格为50.14美元/桶,比上年同期下降20.6%;美国西德克萨斯中质原油(“WTI”)现货平均价格为45.52美元/桶,比上年同期下降17.0%。国内成品油消费同比大幅下降,供应过剩矛盾进一步加剧。国内天然气市场需求也同比下降。

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和经营形势,本集团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注重战略引领,更加注重绿色低碳发展,更加注重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发展,更加注重价值创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积极开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着力优化生产经营运行,大力加强投资和成本费用管控,努力降低疫情造成的影响。2020年第一季度,本集团原油平均实现价格为54.39美元/桶,比上年同期下降8.6%,其中国内实现价格为56.42美元/桶,比上年同期下降5.0%;天然气平均实现价格为5.10美元/千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下降23.1%,其中国内实现价格为5.80美元/千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下降11.5%。受油气价格大幅下降、销量减少影响,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090.98亿元,比上年同期人民币5,948.15亿元下降14.4%;受营业收入减少以及油价大幅下降导致库存跌价损失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人民币162.30亿元, 比上年同期的净利润人民币102.49亿元减少利润人民币264.79亿元。

勘探与生产业务坚持高效勘探,努力增加经济规模可采储量,不断夯实资源基础,突出效益开发。2020年第一季度,本集团实现油气当量产量413.9百万桶,比上年同期增长6.1%,其中国内油气当量产量357.6百万桶,比上年同期增长6.0%;海外油气当量产量56.3百万桶,比上年同期增长7.0%。油气产量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资本性支出较高,新增油气产能;年初已排定一季度生产和销售计划,产量调整从计划安排和生产技术上有一定滞后性;低油价下适当增加边际贡献较好的区块产量;以及进口长贸气成本较高,适当增产国产气以弥补进口天然气亏损,补充现金流。2020年第一季度,勘探与生产板块积极应对低油价冲击,大力加强成本费用管控,单位操作成本比上年同期下降8.9%,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48.83亿元,比上年同期人民币143.26亿元增长3.9%。

炼油与化工业务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应对国内成品油市场需求下降的不利影响,合理调整装置负荷和产品结构,优化生产运行,推动转型升级,推进低成本发展,努力提升高附加值化工产品产量,化工商品产量比上年同期增长2.9%;同时全力支持我国及世界各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组织熔喷布等防疫物资研发和生产。2020年第一季度,本集团加工原油276.5百万桶,比上年同期下降9.6%;生产汽油、柴油和煤油2,520.8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13.8%。炼油与化工板块经营亏损人民币87.0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经营利润人民币30.70亿元减少利润人民币117.72亿元。其中炼油业务经营亏损人民币62.9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经营利润人民币1.17亿元减少利润人民币64.09亿元,主要是由于公司炼油产品销量减少、价格下降以及库存减利影响;化工业务经营亏损人民币24.10亿元,比上年同期的经营利润人民币29.53亿元减少利润人民币53.63亿元,主要是由于化工产品销量减少、价格下降影响。

销售业务积极应对疫情及市场低迷不利影响,优化产品配置和库存运行,强化精细营销,加强销售网络建设,根据效益情况积极开展国内国际市场一体化协同管理,努力提升产业链整体价值。2020年第一季度,本集团销售汽油、柴油和煤油3,547.8万吨,同比下降15.9%。受疫情及国内成品油市场需求下降等因素影响,销售板块经营亏损人民币165.9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经营利润人民币35.17亿元减少利润人民币201.10亿元。

天然气与管道业务坚持市场和效益导向,不断优化资源结构,深化资源“标签化”管理,持续做好重点高效市场和终端市场开发;加强管道建设和安全运营管理,不断提升管网互联互通和油气资源统筹调运能力。2020年第一季度,本集团国内天然气销量477.06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3.7%。受天然气销量减少、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天然气与管道板块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13.59亿元,比上年同期人民币125.82亿元下降9.7%,其中,销售进口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净亏损人民币39.3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净亏损人民币32.89亿元增亏人民币6.44亿元,主要由于国家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天然气销售价格下降。本集团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控亏。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如下表:

注:原油按1吨=7.389桶,天然气按1立方米=35.315立方英尺换算。

2020年后三个季度,受世界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预计国际原油市场仍供过于求,国际油价低位震荡运行。面对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本集团将坚持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坚持降本增效,坚持量入为出的底线思维,坚持着眼长远积极应对,深入开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根据油价变动及时动态调整年度业务发展和投资计划,优化投资结构提升投资回报,强化产业链价值链统筹协调,实施财务运营创效,严格管控成本费用,加大工效挂钩力度,发挥科技创新驱动作用,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确保生产经营平稳有序运行和财务状况健康可持续,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三、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集团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与本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重要事项章节披露的情况一致,未发生影响相关承诺事项履行的情况。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受全球疫情蔓延、世界经济下行、国际油气市场供过于求等因素影响,2020年第一季度油气价格同比降幅较大,预计2020年第二季度价格水平仍将保持低位震荡运行,本集团2020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同比将大幅下降。

以上情况仅为初步预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本公司正式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3.5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6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3.6.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

2020年1月以来,疫情严重冲击世界经济,也对中国经济造成较大影响,并对本集团产生较大影响:成品油、天然气市场需求下降,原油、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大幅下降,油气产业链运行管理更加复杂、困难等。本集团积极应对疫情,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安排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护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平稳有序推进生产经营;大力开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控制资本性支出和成本费用,优化债务结构,积极促销提效,加快发展国内天然气业务等,尽力减少疫情造成的损失,努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3.6.2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下跌

2020年以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下跌。截至一季度末,北海布伦特原油和WTI原油现货价格累计跌幅分别达到73.25%和66.53%。国际原油价格下跌对本集团销售收入和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本集团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原油价格波动风险,努力保持生产经营平稳健康发展。

3.6.3天然气价格政策阶段性调整

2020年2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7号,“《通知》”),《通知》规定:按照国家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自通知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对化肥等受疫情影响大的行业给予更大价格优惠,及时降低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本集团天然气销售收入和利润受到一定影响,将继续优化生产经营,推进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承董事会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戴厚良

董事长

中国北京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

于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由戴厚良先生担任董事长,由李凡荣先生担任副董事长及非执行董事,由刘跃珍先生、吕波先生及焦方正先生担任非执行董事,由段良伟先生担任执行董事,由林伯强先生、张必贻先生、梁爱诗女士、德地立人先生及西蒙·亨利先生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季度报告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证券代码 601857 证券简称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临2020-02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4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并于2020年4月29日形成有效决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书面议案,并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20-F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1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另行刊登的《关于调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601857 证券简称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临2020-02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9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同时,根据公司经营范围的调整情况,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满足油气资源、地热资源勘查开采和部分炼化产品生产经营需要,适应中国石油电子销售平台运营要求,拟对公司经营范围做下列调整:一是将“石油、天然气勘查、生产”调整为“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页岩油、天然气水合物等资源的勘查、开采、销售”,增加“地热的勘查、开采、利用”;二是增加“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非纺造布的生产、销售”;三是增加“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平台,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批发、零售”。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经营范围的调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十一条作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二十九日

公司简称:中国石油于香港联交所股票代码:857;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60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