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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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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行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0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赵安吉女士因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汪昌云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11名董事均行使表决权。本行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1.3 本行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本行董事长刘连舸、行长王江、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建光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2.1基于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另有说明者除外)

* 本报告期的相关指标均已考虑当季宣告的优先股股息及永续债利息年化因素。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

1 其他营业外收支是指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收入和支出,包括出纳长款收入、结算罚款收入、预计诉讼赔款、捐赠支出、行政罚没款项、出纳短款损失和非常损失等。

2 本集团因正常经营业务产生的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未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

3 本集团非经常性损益中的固定资产处置损益和其他营业外收支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支出。

2.2.2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合并会计报表差异说明

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中列示的2020年和2019年1至3月的经营成果和于2020年3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的所有者权益并无差异。

2.3 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2.3.1 2020年3月31日普通股股东总数:689,268名(其中包括505,114名A股股东及184,154名H股股东)

2.3.2 2020年3月31日,本行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

1 H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H股股份登记处设置的本行股东名册中所列的股份数目统计。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本行H股股份合计数,其中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所持股份。

3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他人指定并代表他人持有股票的机构,其中包括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持有的沪股通股票。

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均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

6 除上述情况外,本行未知上述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4 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2.4.1 2020年3月31日优先股股东总数:87名(其中包括86名境内优先股股东及1名境外优先股股东)

2.4.2 2020年3月31日,本行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

1 美国纽约梅隆银行有限公司以托管人身份,代表截至2020年3月31日,在清算系统Euroclear和Clearstream中的所有投资者持有197,865,300股境外优先股,占境外优先股总数的100%。

2 截至2020年3月31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同时为本行前十名普通股股东和前十名优先股股东之一。

3 博时基金-工商银行-博时-工行-灵活配置5号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博时基金-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4 除上述情况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上述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 经营情况简要分析

2020年一季度,集团实现净利润563.22亿元1(  在“经营情况简要分析”中,如无特殊说明,货币为人民币。),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5.8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0%和3.17%。平均总资产回报率(ROA)0.96%,同比下降0.06个百分点。净资产收益率(ROE)12.11%,同比下降0.92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24%,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80%,资本充足率为15.34%。

3.1 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1、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961.66亿元,同比增加67.85亿元,增长7.59%。净息差1.80%,同比下降0.02个百分点。

2、集团实现非利息收入519.40亿元,同比增加2.87亿元,增长0.56%。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79.17亿元,同比增加5.62亿元,增长2.05%。

3、集团业务及管理费354.05亿元,同比增加0.91亿元,增长0.26%。成本收入比(中国内地监管口径)23.91%,同比下降1.13个百分点。

4、集团资产减值损失2(  资产减值损失包括信用减值损失和其他资产减值损失。)325.51亿元,同比增加52.16亿元,增长19.08%。集团不良贷款总额1,906.57亿元,不良贷款率1.39%,比上年末上升0.02个百分点,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184.72%,比上年末上升1.86个百分点。

3.2 主要资产负债项目分析

3月末,集团资产总额240,246.4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549.01亿元,增长5.51%。负债总额219,661.3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730.83亿元,增长5.64%。

1、客户存款总额167,834.92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659.44 亿元,增长6.11%。其中,中国内地机构人民币客户存款126,199.3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682.50亿元,增长7.39%。

2、客户贷款总额138,041.0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353.21 亿元,增长5.63%。其中,中国内地机构人民币贷款105,437.3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785.02亿元,增长4.75%。

3、投资总额54,789.08亿元,比上年末减少351.54亿元,下降0.64%。其中,人民币投资42,248.08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5.76亿元,下降0.04%;外币投资折合1,770.05亿美元,比上年末减少75.77亿美元,下降4.10%。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与去年年底或去年同期比较,变动幅度超过30%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

4.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行于2020年2月26日发行2,820,000,000美元、年股息率为3.60%的非累积永续境外优先股,本次发行总股数为197,865,300股,并于2020年3月4日完成发行。境外优先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承销佣金及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提高本行资本充足率。

4.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本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行于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期境内优先股的股息分配方案,批准本行于2020年3月13日派发第二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息总额为15.40亿元人民币(税前),股息率为5.50%(税前)。该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5 季度报告

本报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本行网站 www.boc.cn。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亦同时刊载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 www.hkexnews.hk 及本行网站 www.boc.cn。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1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6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北京现场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6名。会议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王希全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监事会认为本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关于监事长2019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王希全监事长在本议案中存在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3、《关于监事会对本行内部审计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的议案》

表决情况: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关于监事会对本行反洗钱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的议案》

表决情况: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5、《关于监事会对本行内部控制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的议案》

表决情况: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6、《关于监事会对本行案防工作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的议案》

表决情况: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1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于2020年4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2020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5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10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赵安吉女士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汪昌云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连舸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中国银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赞成:11 反对:0 弃权:0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中国银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中国银行第三、四期境内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

赞成:11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批准本行于2020年6月29日按照发行条款以人民币支付第三期境内优先股股息,股息率4.5%,派息规模为人民币32.85亿元。

批准本行于2020年8月31日按照发行条款以人民币支付第四期境内优先股股息,股息率4.35%,派息规模为人民币11.745亿元。

三、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赞成:11 反对:0 弃权:0

批准本行在经本行股东大会、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后,按照下列各项条款及条件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⑴发行规模: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⑵工具类型: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资本;

⑶发行市场:包括境内外市场;

⑷期限:债券存续期与本行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

⑸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⑹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⑺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⑻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本行管理层,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以及上述条款和条件,决定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及办理所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监管机构报批,确定发行时间、发行批次等相关事宜,修改、签署、执行债券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相关文件,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政策要求以及市场情况的变化对债券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整,该等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本行管理层在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赎回、减记等所有相关事宜,但若本行全部或部分取消付息,仍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发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

赞成:11 反对:0 弃权:0

批准本行在经本行股东大会、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后,按照下列各项条款及条件发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

⑴发行规模: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⑵工具类型: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债券,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资本;

⑶发行市场:包括境内外市场;

⑷期限:不少于5年期;

⑸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⑹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⑺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

⑻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本行管理层,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以及上述条款和条件,决定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的具体条款及办理所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监管机构报批,确定发行时间、发行批次等相关事宜,修改、签署、执行债券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相关文件,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政策要求以及市场情况的变化对债券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整,该等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发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本行管理层在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赎回、减记等所有相关事宜。

五、申请对外捐赠临时授权额度

赞成:11 反对:0 弃权:0

批准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捐赠总额外,追加2020年度临时捐赠额度6,013万元人民币,用于防疫资金捐赠。

六、提名陈剑波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赞成:11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陈剑波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陈剑波先生,1963年出生。2015年1月至今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曾任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处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处长、研究员。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巡视员。曾主持和参加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盟、联合国国际开发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等国际机构资助的研究、技术援助项目等。主持与美国、日本等国相关机构的合作研究项目。多次被世行、亚行等机构评聘为咨询专家。布兰迪斯大学访问学者,日本发展中经济体研究所、亚洲开发银行研究所访问研究员。于2005年5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

七、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赞成:11 反对:0 弃权:0

以上第三至第六项议案将提交本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