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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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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业务概述

华铁股份是一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的高端装备制造企业,自2016年以来从事轨道交通核心零部件制造,主要业务包括(i)高铁、动车、城轨等轨道交通核心零部件的研发、设计、销售及安装;(ii)向下游应用产品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及维护服务;(iii)作为美国哈斯科铁路公司中国独家代理商,提供轨道建设及相关零件的维护服务。

本公司一直积极开展轨道交通核心零部件产品的投资与研发,主营业务范围涵盖能源与舒适、制动与安全、智能与服务三大类十余种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安装。

能源与舒适类产品主要包括:座椅、空调、备用电源等。公司的备用电源产品可应用于高铁及地铁车辆;此外,公司拥有全系列轨道交通座椅产品供应商资质,目前向中车四方股份、长客股份、唐山轨道、四方庞巴迪等主机厂供应VIP座椅、客室座椅、城际列车座椅等型号座椅。

制动与安全类产品主要包括:制动系统、制动闸片、车钩及缓冲器系统、撒砂装置、烟火报警器等。制动系统、制动闸片、车钩及缓冲器系统主要应用于高铁及城际列车领域,其中,制动闸片目前为高铁部分车型提供配套。

智能与服务类产品主要包括:给水卫生系统、门系统等。公司的给水卫生系统产品主要为高铁、城轨车辆配套,亦可适用于高铁站内、大型赛事场馆等;车门系统产品主要应用于高速列车、城际列车、动力集中式动车组、机车、城市轨道交通领域以及铁路客车等领域,站台屏蔽门和安全门系统类产品主要应用于城市轨道交通领域。

本公司为上述核心产品的下游客户提供全面的产品定制化支持与服务,与此同时,本公司也不断引进新技术、新生产工艺,为核心产品提供更好的维护与修理服务,本公司也凭借自身的技术及产品研发优势,积极推进新产品的孵化与迭代。

同时,公司通过子公司北京全通达与全球知名的轨道保养设备制造商美国哈斯科铁路公司展开合作,作为其中国区的独家代理商,为中国铁路总公司、各路局及城市地铁公司提供线路道床维护、钢轨维护、轨枕及相关元件维护、新线建设及既有线维护、线路道砟维护等产品与配件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2)公司主要的业务架构

图1 公司主要的业务架构

(3)公司的业务模式

公司深耕轨道交通装备制造行业,形成了全方位覆盖轨道交通装备制造核心零部件的商业模式,具备产品自主研发升级的能力以及可持续发展潜力。公司在依托现有业务的基础上,不断增加产品种类,开拓铁路“后市场”维保领域,打造完整的轨道交通核心零部件大平台。

图2 轨交核心零部件大平台业务模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4)公司于2020年1月8日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变更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概述

回首2019年,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经济下行压力增加、外部金融环境趋紧的背景下,轨道交通装备制造行业仍蕴含巨大的发展潜力。2019年,华铁股份立足主业,深耕细作,积极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驱动公司战略目标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轨道交通核心零部件制造销售为主营业务,在保持主业稳健发展的同时,锐意开拓多元化的收入来源及业务布局,积极拓展后市场业务,打造覆盖全系列核心零部件及维修养护的轨交产业大平台。

(1)聚焦轨交零部件产品,主营业务稳健发展

2019年公司专注于深挖轨道交通各项主营产品的纵深价值,加强产品研发和技术突破,围绕轨道交通配件核心领域拓展产品种类,在产品研发、生产、服务等领域加强资源整合,构建专业的多品类产品全周期综合性平台,提高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抵御市场系统性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明确了公司成为中国轨道交通装备制造行业领军企业的战略目标。

(2)积极开拓轨道交通后市场,检修业务份额提升

公司现有后市场业务主要为公司既有产品的检修服务,以及作为美国哈斯科铁路中国独家代理商,在轨道维护和线路保养的主要领域满足客户的需求。2019年度公司检修业务收入2.6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5.23%。

凭借较强的核心技术,本公司的轨道交通核心零部件产品市场占有率良好,随着高铁及动车组列车维修保养高峰期的来临,本公司与主机厂和各路局的业务合作将拓展至后市场维修领域。

(3)成功并购整合轨交座椅龙头,拓展公司的多元化产品体系

公司在持续努力提升给水卫生系统、备用电源、制动闸片、贸易配件、撒砂装置、空调、车门等现有产品市场份额的基础上,报告期内成功收购轨道交通座椅龙头山东嘉泰。山东嘉泰专业从事轨道交通座椅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提供完整的产品解决方案,拥有高铁客室座椅、商务座椅、160公里动力集中车型座椅等全牌照资质的成熟供应商。公司成功布局高铁座椅行业,完善了公司轨道交通核心零部件产品品类,提高了各产品间协同能力,增强了公司市场地位。

(4)山东嘉泰经营持续向好,业绩稳健超预期

2019年山东嘉泰继续夯实自身技术层面优势,实现进一步市场扩张,公司通过技术革新,将座椅按摩、通风和加热功能集成在新型商务座椅上,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其中在京张城际铁路奥运会高铁专列项目上,山东嘉泰作为商务座椅唯一供应商将新功能投入应用,获得客户认可和好评。同时2019年山东嘉泰开始布局座椅检修及配件销售业务,逐步与各路局、主机厂商开展检修业务。

2019年度山东嘉泰实现营业收入4.7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6.68%,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287亿元,同比增长232.2%。

(5)华铁西屋法维莱新生业务陆续落地,实现小批量订单

自2019年5月起,华铁西屋法维莱(青岛)交通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华铁西屋法维莱”)负责的EMU790、796、803车门大修项目和CRH380D(798)空调四级修项目先后顺利通过了济南铁路局审核以及主机厂的FAI首件实物鉴定,这标志着公司正式具备了标准动车组车门大修能力以及客室空调清洁等部分工序的检修能力。报告期内公司陆续向客户交付A5级外门大修、A4级外门大修及CRH380D(798)空调清洁工序产品、BST380D清洁工序部分小批量检修任务等。通过此次合作,合资公司以过硬的产品质量、先进的技术水平、完备的供应链保障、高效的生产组织,以及优质的售后服务,赢得了客户的认可,为未来在空调、车门等系列产品维保业务上的深入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019年度,华铁西屋法维莱标动250撒砂装置通过中国中车旗下主机厂的技术审查,获得技术审查证书,并完成在标动250样车上的型式试验验证。

(6)提高合规治理水平,保障公司稳健运营

公司定期开展全员合规培训,重点培训关于重大信息报告及内幕信息保密等的相关要求,建立全员合规意识。2019年度,公司审议通过了《内部信息保密制度》以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强化了上市公司合规运作体系和流程规范,保障了公司在2019年度的规范运作和合规治理。

公司董事会持续加强规范信息披露工作,坚持完整规范的信息披露流程,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全面升级改版了公司网站,维护好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渠道,努力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并获得投资者的广泛认同。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107.84%,主要原因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合并了山东嘉泰,同时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商誉减值风险。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2)执行新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19 年6 月10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 年6 月17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一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铁股份”)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8日以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石松山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董事7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7、2020-018)。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0-023)。

公司独立董事王泰文先生、袁坚刚先生、祝丽玮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19年度,华铁股份立足主业,深耕细作,管理层在董事会的带领下,主要从保持主营业务增长、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积极开展资本运作,以及加快人才引进四个方面开展工作,报告期内成功并购轨交座椅龙头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51%股权,助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

公司经营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2,668,578.8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8,036,340.8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84,632,237.97元。

2019年度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015,8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支付的总金额为100,231,290.18(不含交易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015,8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成交总金额为100,231,290.18(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七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除以上回购现金分红外,公司本年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专项基金 2019年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专项基金 2020年使用计划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的工作总结》;

具体内容详见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附件一)。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聘请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19、2020-02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下转762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石松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参与设立轨交并购基金事项及进展

2018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并购基金并签署〈关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为整合多方资源,依托高铁轨交产业政策,助力上市公司业绩可持续增长,公司与湖北长投平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投平安”) 、上海赛熙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赛熙” )共同签署《关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合作框架协议》,并发起设立“湖北长投平安华铁股份高铁轨交产业并购基金”(以下简称“并购基金”)。 并购基金总规模为20亿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不高于人民币 5 亿元,“长投平安”和“上海赛熙”作为普通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1,000万元,并购基金的其余出资额分别由长投平安负责募集、上海赛熙指定其他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目前该事项尚无进展?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事项说明

2019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于2019年3月9日届满,鉴于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有利于相关工作安排,保证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延期换届选举。同时,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亦相应顺延。公司将及时推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3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

2019年9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控股股东鸿锋实业一致行动人鸿众投资拟向拉萨泰通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控制的企业协议转让其所持有部分股权,预计本次协议转让所涉及的股权比例为8.75%。

2019年9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鸿锋实业的一致行动人鸿众投资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与广州兆盈瑞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兆盈”)签署了《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鸿众投资将向广州兆盈转让其持有的 139,600,000 股非限售流通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75%。

2019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申请确认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出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申请确认书》(【2019】第 252 号),对鸿众投资以 4.968元/股的转让价格协议转让 139,600,000 股给广州兆盈予以确认。

2019年11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广州兆盈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但由于未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申请确认书》有效期内取得,导致未达成协议约定的股份交割先决条件,因此交易双方在有效期内未能进行股权款支付以及股权转让交割,交易双方已于 2019 年11 月 25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递交股份协议转让合规性确认申请并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申请确认书》。

2020 年 1 月 9 日,公司收到鸿众投资以及广州兆盈的通知,获悉其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并于 2020 年 1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0 年 1 月 8 日。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4、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说明

2020年1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兆盈质押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广州兆盈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398,600, 000股。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兆盈将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并再次质押,广州兆盈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398,600, 000股,公司控股股东质押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5、关于现金收购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51%股权事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以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2 日与菏泽合兴轨道交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菏泽合兴”)、菏泽昌盛轨道交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菏泽昌盛”)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合计持有的山东嘉泰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嘉泰”)51%股权,其中购买菏泽合兴持有的山东嘉泰 35%股权,购买菏泽昌盛持有的山东嘉泰 16%股权,交易作价合计9.69亿元。

2019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现金收购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对本次交易的估值等事宜进行说明。

2019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现金收购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0)。公司将收购主体由华铁股份变更为公司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达设备”),并签署了《关于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收购主体变更协议》。2019年11月22日,山东嘉泰股权交割的工商变更手续完成。

2020年01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现金收购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公司已于2020 年 1 月 21 日按照协议约定条款完成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6、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1)鸿锋实业及一致行动人鸿众投资首次减持计划

2019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公司原控股股东鸿锋实业及一致行动人鸿众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95,740,727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2019 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达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截至 2019 年 9 月 19 日,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鸿众投资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2225%,本次减持计划内已累计减持 19,507,370 股。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公司原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时间过半。截至2019年11月13日,本次减持计划内,鸿众投资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8,883,3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1%。

公司于 2019 年11月2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达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2019 年 9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1 日,鸿众投资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17,776,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1%;截至2019年11月22日,本次减持计划内,鸿众投资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7,283,3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4%。

2020年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鸿锋实业及一致行动人鸿众投资于2019年7月25日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共减持公司股份 39,283,3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6%。截至2020年2月15日,鸿锋实业及一致行动人鸿众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7,501,62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38%

(2)鸿锋实业及一致行动人鸿众投资第二次减持计划

2020年3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3)。公司股东鸿锋实业及一致行动人鸿众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95,740,727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3)义乌上达及一致行动人苏州上达

2020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公司股东义乌上达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上达计划采用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预计不超过95,740,600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2020年3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达超过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截至2020年3月24日,义乌上达及一致行动人苏州上达减持公司股份 15,982,1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16%。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