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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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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促进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深100ETF,基金代码:159901)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自2020年5月6日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增加中信证券华南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0年5月6日起,本公司增加中信证券华南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中信证券华南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中信证券华南的规定为准。

■■

注:上表中部分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但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

二、关于本公司在中信证券华南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中信证券华南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中信证券华南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中信证券华南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中信证券华南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基金C类人民币基金份额为T+2工作日;易方达汇诚养老目标日期2043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易方达汇诚养老目标日期2033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易方达汇诚养老目标日期2038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为T+3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基金C类人民币基金份额为T+3工作日;易方达汇诚养老目标日期2043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易方达汇诚养老目标日期2033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易方达汇诚养老目标日期2038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为T+4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信证券华南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中信证券华南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中信证券华南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上述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证券华南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传真:020-88836984

网址:www.gzs.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