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15版)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兰州大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翔

成立日期:2007年5月14日

注册资本:66万元人民币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红星巷123号

经营范围:地质钻探;地质矿产科学咨询;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大地矿业目前持有公司7.21%的股份,为公司关联法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上海吾伊钻石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黎海

成立日期:2013年4月16日

注册资本:63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701号905A室

经营范围:钻石、珠宝首饰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品业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得从事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珂兰商贸100%股权,珂兰商贸于2016年1月4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珂兰商贸持有吾伊钻石50%的股份,吾伊钻石为公司关联法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上海金艺拍卖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白志远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02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1500号2幢D193室

经营范围:各类商品拍卖(不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商品),商务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徐建刚先生通过上海刚泰文化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金艺拍卖100%的股权,金艺拍卖为公司关联法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四)上海刚泰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白志远

成立日期:2005年04月21日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浦东新区宣桥镇南六公路433号1层103室

经营范围:工艺美术用品的制作及销售,图书报刊零售、出租,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商务信息及投资咨询(除经纪),展览展示服务,广告设计与制作,实业投资,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徐建刚先生直接持有刚泰文化5%的股权,并通过刚泰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刚泰文化95%的股权,合计持有其100%的股权,刚泰文化为公司关联法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五)泰会生活(上海)文化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白志远

成立日期:201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浦东新区园中路888号4幢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网络科技,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公关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品牌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影服务(限数码摄影),设计制作各类广告,酒店管理,餐饮企业管理,雕塑设计与销售,茶具、工艺品、服装服饰、珠宝首饰、黄金制品、银制品、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旅馆,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电子商务(除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白志远直接持有泰会生活100%的股份。

(六)圣帝斯(深圳)黄金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辉

成立日期:2018年1月9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琼宇路特发信息科技大厦1202

经营范围:文化设计及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图文设计;旅游纪念品、礼品及办公用品的销售;国内贸易;黄金制品的销售(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系公司关联法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大地矿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冶矿业提供地质勘察业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其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和合理的取费标准确定。201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在定价政策方面与非关联方交易保持一致。

2、吾伊钻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珂兰商贸提供钻石采购业务。珂兰商贸与关联方吾伊钻石发生的关联交易,其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合理确定。2019年度珂兰商贸与关联方吾伊钻石发生的交易,在定价政策方面与非关联方交易保持一致。

4、上海金艺拍卖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高端珠宝翡翠等产品的销售服务。公司通过金艺拍卖发生的关联交易,其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合理确定。2019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在定价政策方面与非关联方交易保持一致。

5、公司通过刚泰文化、泰会生活等关联方公司的高端销售渠道推广公司产品,其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合理确定。2019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在定价政策方面与非关联方交易保持一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大地矿业对大冶矿业探矿权所在地的地质条件较为熟悉,相关勘查经验丰富,由大地矿业为大冶矿业提供地质勘察服务有利于大冶矿业尽快探明储量并进行开采,有利于大冶矿业长远利益的最大化。

2、珂兰商贸主营钻石、珠宝首饰的采购、设计、加工及销售,而吾伊钻石是上海钻交所会员企业,商品品质有保障,且商品款式齐全,货期相对较短,有一定竞争优势,可满足珂兰商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求。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有助于珂兰商贸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和市场竞争力。

3、金艺拍卖具备二、三类文物拍卖资质,主营书画及珠宝翡翠等杂项拍卖,除每年进行春秋两季艺术品大型拍卖会之外,也举办翡翠珠宝、物资等专场拍卖。在提高公司营业的同时,也有助于公司高端产品的品牌提升。

5、刚泰文化、泰会生活等关联方公司均具有高端消费渠道,有利于拓展公司品牌和市场。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生产经营中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ST刚泰 公告编号:2020-036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15年收购的国鼎黄金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珂兰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2016年收购的广州市优娜珠宝首饰有限公司51%股权所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8305.8万元,现将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概况

(一)鉴于收购国鼎黄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鼎黄金”)形成商誉,其所属资产组在2019年度的实际经营业绩未达到预期,公司根据国鼎黄金目前的盈利情况结合未来行业发展情况,依据谨慎性原则,对该项商誉计提1,565.14万元减值准备。

(二)鉴于收购上海珂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珂兰”)形成商誉,其所属资产组在2019年度的实际经营业绩未达到预期,公司根据上海珂兰目前的盈利情况结合未来行业发展情况,依据谨慎性原则,对该项商誉计提5,527.03万元减值准备。

(三)鉴于收购广州市优娜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优娜”)形成商誉,其所属资产组在2019年度的实际经营业绩未达到预期,公司根据广州优娜目前的盈利情况结合未来行业发展情况,依据谨慎性原则,对该项商誉计提1,213.63万元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额度合计为8305.8万元,计入公司2019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8,305.8万元。

三、董事会对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 关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审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之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ST刚泰 公告编号:2020-037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84号)核准,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9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175,87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每股7.96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264,999,965.00元。此次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5,816,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9,183,765.00元。

2015年12月28日在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884,999.93元后,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258,114,965.07元(含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8,931,200.07元)缴存于公司的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29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众会验字(2015)第6187号)予以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2019年12月31日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年度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0】万元.

2016年8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暨对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O2O营销渠道和信息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悦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玺科技公司”)。公司以“O2O营销渠道和信息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453,000,000.00元和银行存款利息2,600,000.00万元,合计455,600,000.00元对悦玺科技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详见公告编号:2016-084)。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455,600,000.00元。

2016年9月18日,悦玺科技公司收到本公司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455,600,000.00元,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19日出具众会验字(2016)第5903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8年2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O2O营销渠道和信息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投资额199,331,453.59元计划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悦玺科技公司“O2O营销渠道和信息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2019年12月31日余额如下:

注:悦玺科技公司本年度投入使用募集资金0元;历年累计投入O2O营销渠道和信息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59,237,040.07元、补充流动资金201,545,849.3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本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2015年12月28日,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广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民主东路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开立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被冻结的募集资金账户

(二)悦玺科技公司“O2O营销渠道和信息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情况

2016年8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暨对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O2O营销渠道和信息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悦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9月1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广场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签署了《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根据协议,悦玺科技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广场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开立了“O2O营销渠道和信息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悦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O2O营销渠道和信息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被冻结的募集资金账户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悦玺科技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对外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公司董事会应当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使用时,应当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资金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建设,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执行;权益投资项目,由公司投资发展部同财务部负责执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由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可随时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悦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上海悦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O2O营销渠道和信息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系“O2O营销渠道和信息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2016年8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暨对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O2O营销渠道和信息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悦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以“O2O营销渠道和信息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45,300.00万元和银行存款利息260.00万元,合计45,560.00万元对悦玺科技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

(2)上海悦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通过“O2O营销渠道和信息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对该项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ST刚泰 公告编号:2020-038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情况

为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和资产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进行了分析评估。

公司认为一些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存在减值损失迹象。按照谨慎性原则,本次拟对这些应收账款进行全额计提,本年补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总额为12.3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期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的会计处理,符合实际情况。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2.35亿元计入公司2019年度当期损益,将减少公司本期利润总额12.35亿元。公司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公司已责成相关单位及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债务人相关情况的跟踪、核查,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力度催收债权,努力尽快回收上述应收款项,维护公司利益。

三、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各位董事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事实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核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 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 收款,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核销部分应收 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就该核销应收账款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的核销。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ST刚泰 公告编号:2020-039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各项存货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盘点、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的存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公司对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二、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19年共计提存货减值准备123,757.73万元。

三、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23,757.73万元,减少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9,899.91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19 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ST刚泰 公告编号:2020-040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2019年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会计准则的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会[2019]16 号文件的要求,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主要变动如 下: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3、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项目。

4、新增“债权投资”项目;

5、新增“其他债权投资”项目;

6、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

7、新增“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

8、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

9、在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二)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20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并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9年末可比数。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的,按规定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

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根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根据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放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根据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ST刚泰 公告编号:2020-041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 成立于1985年9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华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

执 业 资 质 :

众华所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3),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57),并在美国PCAOB注册。

众华所在北京、深圳、河南郑州、江苏南京、安徽合肥、广东广州、浙江杭州及浙江宁波、四川成都、云南昆明等地设立分所。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孙勇

合伙人:41人

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总人数1045人。

2019 年初注册会计师人数296人,新注册54人、转入25人、 转出41人;

目前有307名注册会计师可签字盖章证券类报告,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数698 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45,620.19万元。

2018年净资产金额:3,048.62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数:59家。

2018年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入5049.22万元。

2018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房地产业等。

2018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均值:60.97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众华所自2004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

(1)刑事处罚:无

(2)行政处罚:2次

(3)行政监管措施:6次

(4)自律监管措施:无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孙立倩。1997年起从事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至今,负责承上市公司、新三板企业、大中型国企、外企等审计项目,有丰富的上市企业的审计实践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明耀。2005年从事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至今,曾为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企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有丰富的上市企业的审计实践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文祥。1992年起从事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至今,现为众华所高级合伙人,为多家上市公司财报审计、内控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孙立倩、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明耀、拟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文祥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将根据2020年公司业务情况和报告要求,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全年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量和目前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后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了本公司2019年度的年审工作。众华所具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前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ST刚泰 公告编号:2020-042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刚泰控股”)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2016年5月31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2016年7月11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日、2016年7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017年3月22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7年4月10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以下简称“《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规定,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委托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管理,设立长城刚泰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2017年4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017年5月5日,“长城刚泰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共计买入公司股票1,53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0%,成交金额合计19,847,953.24 元,平均成交价格12.95元,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全部完成股票的购买。(详见公告:2017-027)

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召开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于2019年6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详见公告:2019-060)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53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0%。

二、延长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情况

根据《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的相关规定,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鉴于目前的市场情况,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认为目前公司股票价格不能反映正常价值,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36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延长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关于延长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事项,已经出席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36个月。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ST刚泰 公告编号:2020-044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交易日(2020年4月14日-4月29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之(五)项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则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8条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情形出现的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 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6条规定,公司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

四、历次可能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进行了关于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进行了关于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公司正在努力稳定并改善公司经营的基本面,为后续经营提供有利保障。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ST刚泰 公告编号:2020-045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仍为:*ST刚泰

● 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代码仍为:600687

●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5%

●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 股股票简称仍为“*ST刚泰”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687”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二)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19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鉴于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度连续2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13.2.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公司正在努力稳定并改善公司经营的基本面,为后续经营提供有利保障。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