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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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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87 公司简称:海越能源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8,747,304.79元,根据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874,730.48元,2019年度分配2018年度股利28,324,947.8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74,331,964.16元,以及本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未分配利润26,544,973.52元,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6,424,564.15元。

公司一向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20年初,受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对公司业务需求端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加以国际油价剧烈波动将对宏观经济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所在的石油化工行业受此影响较大。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同时考量公司可持续发展规划、盈利情况、经营规划和资金安排,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柴油、液化气的仓储、批发和零售;股权投资和物业租赁;各类油品和液体化学品的码头装卸;仓储以及贸易;丙烯、异辛烷、甲乙酮等产品生产等业务。

1、公司本部主要经营汽柴油、液化气的仓储、批发和零售业务。

公司在诸暨境内拥有5.2万吨成品油库,2200立方的液化气库以及配套的铁路专用线等附属设施和11座加油站。公司的油气业务与中石油和中石化合作经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方石油主要从事各类油品和液体化学品的码头装卸、仓储以及贸易业务。北方石油与多家上游供应商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掌握了各种不同品类的石化产品出厂资源,为产业链下游客户提供各类油品和液体化学品的供应服务。

3、股权投资业务由本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天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参股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和运营。

4、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主要生产和经营丙烯、异辛烷、甲乙酮等产品,宁波海越拥有年产60万吨丙烷脱氢装置、60万吨异辛烷装置和4万吨甲乙酮装置,以及配套的码头、储罐、蒸汽和环保装置。宁波海越将丙烷原料通过PDH装置直接裂解生产丙烯。产品丙烯直接通过码头和陆路销往下游企业。碳四原料(丁烯与异丁烷)通过异辛烷装置在催化剂作用下生产异辛烷。产品异辛烷下游企业为炼油厂和调油商。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9.60亿元,同比下降44.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8亿元,同比增长55.60%。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浙江天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海越置业有限公司、舟山瑞泰投资有限公司、诸暨市越都石油有限公司、诸暨市杭金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天津北方港航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天津汇荣石油有限公司、北方石油香港有限公司、天津联合石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宜荣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三沙北方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天越创投、海越资管、海越置业、舟山瑞泰、越都石油、杭金公路、北方石油、北方港航、汇荣石油、北方香港、联合石油、宜荣实业、三沙能源)等13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董事长:邱国良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公告编号:临2020-023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交所关于海越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担保

有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函【2020】0430号监管工作函《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担保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监管工作函全文如下: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你公司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事项,涉及金额17.308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现将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根据年报披露,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相关担保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核实并披露,上述违规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相关担保债务的具体情况及被担保人偿还能力。请公司审慎评估上述担保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

二、请公司具体说明对外担保及印章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披露上述违规担保的相关参与人员、担保协议签订过程、未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原因。

三、请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全面自查并披露,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违规担保、诉讼及资产冻结等事项,并充分评估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时揭示风险,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应当针对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和期限,并尽快完成整改。

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高度重视存在的违规担保问题,及时完成整改。若未能及时完成整改,我部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对公司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件即予以披露,并于2020年5月12日之前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就监管工作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待回复文件编制完成后按照要求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12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8,747,304.79元,根据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874,730.48元,2019年度分配2018年度股利28,324,947.8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74,331,964.16元,以及本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未分配利润26,544,973.52元,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6,424,564.15元。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临2020-014号)。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子公司互保的公告》(临2020-015号)。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授权管理层2020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管理层2020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临2020-016号)。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0-017号)。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0-018号)。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关于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临2020-019号)。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减值测试报告的公告》(临2020-020号)。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5、《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6、《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安排如下: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2:00;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会议室;会议审议事项: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7、《关于授权管理层2020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8、《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21号)。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13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4月17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截至本审核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的有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6、《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7、《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作出如下审核意见:

㈠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㈡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㈢ 截至本审核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有关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8、《关于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10、《关于〈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11、《关于〈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15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子公司互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额度: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石油”)及其下属子公司天津北方港航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港航”)、天津汇荣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汇荣”)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北方石油及其下属子公司北方港航、天津汇荣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杭州海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置业”)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海越置业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共享授信资源,满足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北方石油及其下属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海越置业之间提供互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等法律所允许的担保方式,有关互保详情如下: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北方石油及其下属子公北方港航、天津汇荣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北方石油及其下属子公司北方港航、天津汇荣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海越置业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海越置业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上述互保授权期限自审议互保事项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在上述担保期限和额度内的单笔担保将不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

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8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5.866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第二层212-07室;法定代表人:张佩华;经营范围:起重机械、装卸工具设计、装配调试、出租;输油管道维护、修理;港口业务咨询服务;提供与港口业务相关的商务代理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项目除外);装卸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汽油、煤油、柴油的批发业务;仓储原油、柴油;有储存经营柴油;无储存经营汽油、煤油、甲基叔基醚、二甲苯、异辛烷、正戊烷、石脑油、2-丁酮、三甲苯、天然气(工业生产用)、液化石油气(工业生产用)、甲醇、乙醇、煤焦沥青;设备租赁;化工产品批发兼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燃料油、润滑油、稀释沥青的仓储和销售(闭杯闪点大于60度,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食品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87,404.67万元,净资产78,037.80万元,净利润7,645.33万元(经审计)。

2. 天津北方港航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天津北方港航石化码头有限公司2007年8月23日注册成立,是由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和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注册资本:22,714.98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22,714.98万元人民币,公司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51号金融街西区W2BC-3F303室,法定代表人:蔡惠平。公司的经营范围:起重机械、装卸工具设计;港口业务咨询服务;输油管道维护、维修;润滑油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港口工程建筑;装卸搬倒;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具体业务以(津)港经证(MZC-404-03)号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化物作业 附证为准);国内货运代理;船舶物料供应;供水服务;成品油批发经营(汽油、煤油、柴油)业务和租赁(自有生产设备、自有房屋、场地)业务;港品经营汽油、煤油;无储存经营柴油、石脑油、煤焦油、溶剂油【闭杯闪点≤60℃】原油、石油醚、甲基叔丁基醚、丙酮、苯、甲苯、二甲苯、甲醇、乙醇、正丁醇、乙酸乙酯、二氯乙烷、乙酸乙烯酯;燃料油经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8,986.16万元,净资产25,475.55万元,净利润1,407.64万元(经审计)。

3. 天津汇荣石油有限公司

天津汇荣石油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4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1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临港工业区渤海十五路235号;法定代表人:张志鸣;经营范围:润滑油销售;输油管道维护、修理;起重机械、装卸工具设计;港口业务咨询服务;原油、汽油、柴油、燃料油、煤油、润滑油基础油、甲基叔丁基醚、混合芳烃、石脑油、溶剂油(70、90、190、260号)储存;汽油、柴油、煤油批发;自有房屋租赁;自有管廊租赁;装卸搬倒服务;输油管道运输;提供与港口业务相关的商务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7,340.86万元,净资产22,525.76万元,净利润4,144.10万元(经审计)。

4. 杭州海越置业有限公司

杭州海越置业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20日登记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整;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88号25层;法定代表人:覃震;经营范围:服务、物业管理、批发、零售、服装、针织品、纺织原料及面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等;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9,517.54万元,净资产254.80万元,净利润359.87万元(经审计)。

三、担保余额情况

2019年5月9日,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关联方互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为全资子公司北方石油及其下属子公司北方港航、天津汇荣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为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宁波海越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海越置业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海越置业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5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7%。上述担保没有发生逾期。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子公司互保,有利于公司与子公司共享授信资源,满足公司与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目前公司和子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互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手续。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的意见

本公司与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互保,是为公司业务发展所需。本次互保的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在董事会表决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16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管理层2020年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2020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2020年度根据需要分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含一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额度、进口押汇额度、信用证、抵押贷款等),额度总计不超过20亿元,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生产周转及主营业务相关或相近的投资活动等,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规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授权公司管理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17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废止。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规定而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合并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项目。

2、合并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4、将合并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将合并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6、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7、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8、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9年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执行财会[2019]16号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仅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不存在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18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中审众环秉承“寰宇智慧,诚信知行”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中审众环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国内主要省份及大中型城市包括:武汉、北京、云南、湖南、广州、上海、天津、重庆、广西、四川、山西、江西、河北、河南、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海南、福建、厦门、浙江、江苏、山东、潍坊、安徽、黑龙江、辽宁、吉林、大连、陕西、西安、贵州、新疆、内蒙古和香港等地设有36个分支机构,并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实行总所的全方位统一管理。事务所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包括管理咨询业务部、IT信息审计部、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和质量控制部、专业标准培训部、市场及项目管理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职业道德监察部等部门。

(3)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4)执业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5)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海南分所”)具体承办。中审众环海南分所系于2015年8月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以新设方式变更而来,前身系海口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雷小玲。中审众环海南分所已取得由海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420100054601),注册地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大道66号宝安江南城营销中心,2019年末拥有从业人员百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30人,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先后为十余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2019年末合伙人数量:130人。

(3)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1,350人,2019年较2018年新增365人,减少188人。

(4)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及其2019年末人数:是,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900余人。

(5)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3,695人。

3、业务规模

(1)2018年度业务收入:116,260.01万元。

(2)2018年净资产金额:7,070.81万元。

(3)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

2018年上市公司家数125家;截止2020年3月1日,上市公司家数159家。

2018年上市公司收费总额:17,157.48万元。

2018年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018年上市公司资产均值:1,252,961.59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3年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15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卢剑,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现为中审众环合伙人,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玲,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及复核工作,从事证券工作20年,现为中审众环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云南质控中心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3)拟签字会计师:时应生,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中审众环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

公司2020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实际审计费用尚需根据实际情况而确定,预计与2019年审计费用差异不大。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中审众环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和评议,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担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我们事前审核,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并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此次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19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2019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度完成收购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石油公司”)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关于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现将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向海航云商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44 号)核准,本公司向海航云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云商投资公司)、萍乡中天创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萍乡中天创富企业)、天津惠宝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惠宝生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632,46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06元,收购上述股东所持北方石油公司100%股权。2017年11月22日,上述北方石油公司100%的股份己按照法定方式过户给本公司,并已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妥将北方石油公司100%股权的持有人变更为本公司的变更登记手续。2017年11月29日,公司向北方石油公司股东非公开发行的79,632,464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股份登记手续。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北方石油公司原股东海航云商投资公司、萍乡中天创富企业及天津惠宝生公司签订的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北方石油公司原股东海航云商投资公司、萍乡中天创富企业及天津惠宝生公司承诺北方石油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6,821.73万元、10,035.52 万元、12,648.86万元。经各方同意,若盈利补偿期间北方石油公司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海航云商投资公司、萍乡中天创富企业及天津惠宝生公司净利润承诺数,则海航云商投资公司、萍乡中天创富企业及天津惠宝生公司须就不足部分以股份形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海航云商投资公司、萍乡中天创富企业及天津惠宝生公司按照各自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金额占本次交易中合计交易对价总金额的比例分担本协议约定的补偿责任。

盈利补偿期间内每年度的补偿股份数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年应补偿股份=(北方石油公司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净利润承诺数-北方石油公司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盈利补偿期间内北方石油公司的净利润承诺数总额×甲方为购买北方石油公司100%股权所发行的股份数-已补偿股份数。在逐年计算补偿测算期间乙方应补偿股份时,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当年应补偿股份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在盈利补偿期间届满后,本公司与北方石油公司原股东应共同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北方石油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在盈利补偿期间最后一年的本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前或之日出具相应的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如:

北方石油公司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额×本次交易中本公司向北方石油公司原股东发行股份的价格,则原股东应向本公司另行补偿。应补偿的股份数=(北方石油公司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中本公司向北方石油公司原股东发行股份的价格)/本次交易中本公司向北方石油公司原股东发行股份的价格。

原股东因北方石油公司盈利差异及减值测试所产生的,应最终支付的股份补偿数总计不超过本公司为购买北方石油公司100%股权而发行的股份数。原股东股份不足以补偿时,以现金方式继续补偿。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1、2019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2、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的主要原因

2019年度北方石油公司仓储业务收入、利润未达到预期,主要原因有:(1)外部危化品行业的安全要求日益严格,合规性要求使得现阶段库区很难实现快速周转,月周转率同比有所下降;(2)高温、大风、台风、雾霾、雨雪天气等自然因素对船舶运输及陆路运输造成很大影响,直接影响到库区油品货源及出库效率;(3)北方石油公司库区储油罐等部分设备于2019年达到了行业定期检修的时间要求,进行了全面的检维修,导致生产效率有所下降。

受上述因素影响,北方石油公司2019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

3、结论

本公司重组的标的公司北方石油公司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三年累计实际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271.22万元,超过三年累计净利润承诺数29,506.11万元,同时,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方石油公司100%股东权益评估值110,910.64万元,高于重组时交易价格104,000.00万元,未发生减值。根据“二、业绩承诺情况”中《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2019年度不需要进行业绩补偿。

特此说明。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20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减值测试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09号)的有关规定,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海越能源”)编制了《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减值测试报告》。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2017年6月22日,本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海航云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云商投资”)、萍乡中天创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萍乡中天创富”)、天津惠宝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惠宝生”)合计持有的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石油公司”或“标的公司”)100%股权。

2017年11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向海航云商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44号)(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曾用名),核准本次交易。核准公司向海航云商投资发行63,705,972股股份、向萍乡中天创富发行15,130,168股股份、向天津惠宝生发行796,32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2017年11月24日,本公司与海航云商投资、萍乡中天创富、天津惠宝生签署《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确认书》(以下简称“资产交割确认书”),确认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交割审计基准日为2017年11月30日,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7年11月30日为交割审计基准日出具过渡期间损益专项审计报告。确认自本确认书签署之日起,标的资产已全部交付于本公司。

二、资产重组时标的资产的业绩承诺情况

1、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7)第1107号《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所涉及的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3月31日,标的资产股东权益账面价值58,098.44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东权益价值为104,544.51万元,评估增值46,446.07万元,增值率为79.94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104,000.00万元,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确定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2、相关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北方石油公司原股东海航云商投资、萍乡中天创富及天津惠宝生签订的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海航云商投资、萍乡中天创富及天津惠宝生承诺北方石油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6,821.73万元、10,035.52 万元、12,648.86万元。经各方同意,若盈利补偿期间北方石油公司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海航云商投资、萍乡中天创富及天津惠宝生净利润承诺数,则海航云商投资公司、萍乡中天创富企业及天津惠宝生公司须就不足部分以股份形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海航云商投资公司、萍乡中天创富企业及天津惠宝生公司按照各自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金额占本次交易中合计交易对价总金额的比例分担本协议约定的补偿责任。

3、补偿安排

盈利补偿期间内每年度的补偿股份数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下转918版)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邱国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0387 公司简称:海越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