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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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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文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孝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梅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1.5由于年报审计工作尚未完成,一季报期初及本期数据将根据审计报告做出相应调整。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一案,兴龙实业于2019年10月30日收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西南证券互利通8号定向资管计划的委托人,以下简称“西南证券”)送达的《关于东方金钰股票司法协助执行的告知函》(编号:20191024)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19)渝执1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西南证券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将兴龙实业持有的公司股票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按市场价卖出,卖出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3%,卖出款项依法划转至本案执行案款专户。2019年11月1日,公司披露兴龙实业减持股份计划,截至2020年2月21日,兴龙实业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区间已届满,期间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1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2、根据《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17金钰债”原定本期债券回售日为2020年3月17日。因本期债券已提前到期,“17金钰债”债券将不按照债券回售程序进行,且利率不再调整。

3、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将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临时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6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董事长向公司全体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62)和《关于董事长向公司全体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63),并于2017年6月15日公告了《关于对公司董事长向公司全体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66)。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19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同时,部分标的资产处于抵押或冻结状态,依照目前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宁先生(以下称“承诺人”)无法立即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就上述问题,承诺人已与被承诺人已就差额补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共识:根据该倡议书的内容,凡2017年6月7日至6月9日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员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东方金钰股票且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的,若因增持东方金钰股票产生的亏损,由承诺人予以全额补偿,收益归员工个人所有。

2、 公司于2016年6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6年6月24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于2016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正案)》及摘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由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华宝-浦发金钰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一般份额。该信托计划优先份额和一般份额均不超过6,660.00万份,优先份额与一般份额之比不超过1:1。由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全部的一般份额认购金额不超过6,660.00万元,同时募集不超过6,660.00万元的优先资金,组成规模不超过13,320.00万元的资金信托计划,用于直接或间接购买公司股票。

截至2016年11月14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完成股票购买,购买数量为12,250,399股,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10.668元/股,成交金额约为人民币130,687,696.34元,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91%。上述股票已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14日。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6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18年6月24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宁承诺在一般份额无法支付上述优先份额的预期收益及本金以及信托计划的管理费用时,对优先份额的本金、预期收益、信托计划管理费用等承担差额补偿责任。

截至2019年3月7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履行完毕,就差额补足事宜,承诺人赵宁已与被承诺人已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宁将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后被激励员工实际受到的损失承担差额补偿责任。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半年报公司累计净利润预计亏损。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因银行账户查封、存货抵质押、经营资金无法周转,经营受限;二是公司在进行破产重整工作申请过程中,暂未恢复正常经营。预计亏损主要原因是计提的逾期利息。

公司名称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宁

日期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20-014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提前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文风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20-015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提前以书面、电话形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春江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

按照《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22号)及《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证发〔2020〕23号)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年度的主要经营业绩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并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证券法》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20-017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于2019年1月22日、2月21日、4月18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详见临时公告2019-003号、2019-004号、2019-010号),现就相关风险第四次提示如下:

一、根据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公告编号:临2020-016号)。

二、因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将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2019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原定披露日期为2020年4月28日。受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影响,由于主要业务人员不足、各子公司复工受阻、特约评估机构工作难以开展、存货盘点工作难以开展、函证程序进展缓慢等不可抗力因素已严重影响了2019年年报审计的进程,因此2019年度审计报告暂时无法按期出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议案》,会议决议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延期后的披露日期为2020年6月23日。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9号)。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086 公司简称:东方金钰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全文。

1.3本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未经审计,将于2020年6月23日披露2019年经审计的年度报告。

1.4风险提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公司存货盘点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截至目前,该盘点及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可能存在尚未考虑到的潜在性风险损失。

1.52019年年报数据以最终的审计报告为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持有公司的192,6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被多次查封及轮候冻结,其冻结股份若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2、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在对公司相关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其他有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其发行的“17金钰债”公司债券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收到修订后的该评级报告。联合评级维持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C,同时维持“17金钰债”的债项信用评级为C。因公司无法按期支付“17金钰债”到期利息,公司债券“17金钰债”已自2019年3月18日起开始停牌,“17金钰债”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3、截至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天风证券天权5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天权50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2019年6月10日),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5,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56%。根据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云31执453号之十七《协助执行裁定书》要求,2019年7月8日至11日期间,天权50号通过二级市场强制卖出7,500,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6%。本次权益变动后,天权50号共计持有公司67,499,9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2019年10月8日,天权50号本次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期间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13,4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4、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及公证债权文书纠纷等被相关债务人起诉要求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给付义务。由于部分案件败诉后,公司因流动性不足,未能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给付义务,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公司正在积极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努力达成和解方案,尽快筹措资金尽快解决处理上述事项。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此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明显影响。

5、根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京03执恢2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将兴龙实业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4,630,000股划转至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信-浦银股益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账户,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75%。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4,63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75%,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及新股东增加股比超过5%,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原第二大股东瑞丽金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丽金泽”)变为第一大股东,兴龙实业变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上信-浦银股益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变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6、兴龙实业于2019年8月23日收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送达的《关于东方金钰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告知函》及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鄂01执1248号之一《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以下简称“协执通知书”),要求第一创业在收到协执通知书后90个自然日内将兴龙实业持有的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0086)按市价委托进行申报卖岀170万股,并将变卖所得价款直接划付至法院账户。截至该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2019年8月24日),兴龙实业公司股份194,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0%。截至2019年9月24日,兴龙实业该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期间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1,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

7、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收到第一大股东瑞丽金泽发来的《情况说明》,持有其51%股权的股东赵兴龙先生因身体原因无法参与瑞丽金泽经营管理,已将其持有瑞丽金泽51%的股权享有的除收益权、处置权以外的包括但不限于提案权、表决权等其他股东权利继续委托给其子赵宁先生行使,委托有效期二年,即自前期授权到期日起至2021年8月14日止。赵宁先生受托继续全权行使瑞丽金泽51%股权对应的除收益权、处置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而间接控制公司21.72%的股份,为赵宁先生与其父亲赵兴龙先生之间正常的内部调整,不触及要约收购。截至2019年9月11日,赵宁先生通过兴龙实业间接控制公司14.40%的股份,通过瑞丽金泽间接控制公司21.72%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36.11%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8、2019年1月30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通知称,债权人兴龙实业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债务司法重整。法院已于2019年1月29日接收了申请资料,并以(2019)破申60号为案号进行了立案。公司于2019年6月6日收到兴龙实业通知,称因初次提交司法重整申请时因部分资料相关信息不齐备未能提交,兴龙实业已于2019年6月6日根据法院关于破产重整受理申请的最新规定进行了司法重整再次申报,法院已于当日接收了申请资料,并以2019粤03破申372为案号进行了再次立案。

9、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获悉,申请人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以其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钰珠宝”)的债权人,公司及子公司金钰珠宝均已具备破产重整的原因,且具有密切的关联关系,属于关联企业,合并破产重整更有利于提升重整价值,增加偿债手段,提高清偿率,使全体债权人实际受益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及子公司金钰珠宝合并破产重整。深圳中院已于2019年7月18日接收了申请资料,并以(2019)粤03破申459号为案号进行了立案。该申请能否被深圳中院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金钰珠宝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债务重整程序,公司及子公司金钰珠宝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

10、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部分债权人根据债务违约情况已经采取提起诉讼、仲裁、冻结银行账户、申请财产保全等措施,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兴龙实业所涉及重大诉讼、仲裁具体情况(详见临时公告2019-002、2019-003、2019-037、2019-049、2019-059、2019-061、2019-079、2019-095、2019-097、2019-100、2019-129、2019-132)。部分诉讼(仲裁)案件执行后或将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执行完毕,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处理,争取尽快妥善解决相关诉讼(仲裁)事项。

11、发生到期债务未能清偿的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由于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公司出现多笔债务逾期未能偿还的情形。截至2019年11月19日到期未清偿债务总额为58.15亿元(详见临时公告2019-136)。公司出现多笔债务逾期,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控股股东部分银行账户及部分资产被司法冻结,部分债权人根据债务违约情况已经采取提起诉讼、仲裁、冻结银行账户、申请财产保全等措施,公司或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的情况。上述情况将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造成一定影响,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并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影响。

12、2019年1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鄂证调查字2019006号)。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24 号),并于当日披露,详见《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13、公司于2019年01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兴龙实业关于免除公司部分债务的《债务豁免确认函》,控股股东兴龙实业同意豁免其向公司出借的68,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本息的偿还义务。自《债务豁免确认函》出具之日豁免上述借款本息的偿还义务,豁免债务形成上市公司的资本公积。

14、公司应于2019年3月18日支付“17金钰债”自2018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17日期间的利息,总金额为人民币5,250万元。公司及控股股东兴龙实业虽然积极筹措支付债券利息的资金,但截至2019年3月18日,资金暂时未到账,公司无法按期支付“17金钰债”该期利息。经公司申请,公司债券“17金钰债”自2019年3月18日起开始停牌。因“17金钰债”未按约定履行偿付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17金钰债”已于2019年6月3日起按照有关规定转让。

15、公司控股股东兴龙实业的股东赵宁、王瑛琰与中国蓝田总公司(以下简称“蓝田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就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相关事项达成共识,赵宁、王瑛琰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兴龙实业100%股份转让给蓝田公司。因蓝田公司未就其身份、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的合法合规性提供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也未聘请财务顾问,实际控制人赵宁决定终止本次控制权转让事项。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临时公告。

3.2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1、2017年6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董事长向公司全体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62)和《关于董事长向公司全体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63),并于2017年6月15日公告了《关于对公司董事长向公司全体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66)。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19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同时,部分标的资产处于抵押或冻结状态,依照目前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宁先生(以下称“承诺人”)无法立即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就上述问题,承诺人与被承诺人已就差额补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共识:根据该倡议书的内容,凡2017年6月7日至6月9日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员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东方金钰股票且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的,若因增持东方金钰股票产生的亏损,由承诺人予以全额补偿,收益归员工个人所有。

2、公司于2016年6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6年6月24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于2016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正案)》及摘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由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华宝-浦发金钰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一般份额。该信托计划优先份额和一般份额均不超过6,660.00万份,优先份额与一般份额之比不超过1:1。由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全部的一般份额认购金额不超过6,660.00万元,同时募集不超过6,660.00万元的优先资金,组成规模不超过13,320.00万元的资金信托计划,用于直接或间接购买公司股票。

截至2016年11月14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完成股票购买,购买数量为12,250,399股,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10.668元/股,成交金额约为人民币130,687,696.34元,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91%。上述股票已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14日。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6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18年6月24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宁承诺在一般份额无法支付上述优先份额的预期收益及本金以及信托计划的管理费用时,对优先份额的本金、预期收益、信托计划管理费用等承担差额补偿责任。

截至2019年3月7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清偿完毕,就差额补足事宜,承诺人赵宁已与被承诺人已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宁将对持股计划员工实际受到的损失承担差额补偿责任。

3.4 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5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3.6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2020年一季报我公司累计净利润仍为亏损。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因银行账户查封,存货抵质押、经营资金无法周转、经营受限;二是公司在进行破产重组工作申请过程中,暂未恢复正常经营。主要亏损原因是计提的逾期利息。

四、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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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赵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孝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梅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赵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孝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梅艳

合并利润表

2019年1一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法定代表人:赵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孝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梅艳

(下转956版)

公司代码:600086 公司简称:东方金钰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