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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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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89版)

(一)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二)股票简称由“同洲电子”变更为“*ST同洲”;

(三)股票代码仍为“002052”;

(四)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5月6日;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因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0年4月30日停牌一天,自2020年5月6日复牌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因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拟采取如下措施,争取实现2020年扭亏为盈,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1、改善主营业务经营,提升盈利能力。

主要通过创新市场营销,加快推进经营模式转型,强化供应链管理、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主营业务内生盈利能力。

2、强化成本费用管控,降低运营成本。

完善内部控制、加强预算刚性管理、优化组织流程、提高信息化程度、加大目标责任考核、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等。

3、盘活存量资产,增加公司收益。

通过对目前处于低效率或闲置的存量资产进行重新整合或通过出租出售等方式,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盈利。

四、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果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数,公司股票将自披露2020年经审计年度报告之日起暂停上市。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仍不能扭亏,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 系 人:刘道榆

电 话:0755-26990000

传 真:0755-26722666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高新北六道36号彩虹科技大厦6楼

邮政编码:518057

电子信箱:liudaoyu@coship.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20一025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0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人深圳市电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预计将与深圳市电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1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9.87万元。

(二)预计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关于2019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原因:由于市场变化,导致电明科技原计划委托我司加工的订单取消或推迟。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电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明科技”)

法定代表人:王云峰;注册资本:53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LED显示屏、LED照明灯具、LED器件、电气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的销售、生产;智能交通、计算机软件的研发、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电明科技9.06%的股权。

上述关联人均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对具体关联交易公司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销售或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日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和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请见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的实际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和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监事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概况

本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变现值、应收账款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等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对上述资产中存在减值损失迹象的资产,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9,627,222.22元,其中,计提坏账准备23,905,743.18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940,174.70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0,781,304.34元。拟核销资产共计33,818,401.69元,其中,核销应收款项9,131,100.00元,核销存货7,495,023.60 元,核销固定资产7,792,278.09元,核销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9,400,000.00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减少49,627,222.22 元。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核销的应收款项9,131,100.00元,公司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

报告期核销存货影响2019年度净利润减少465,490.47元。

报告期核销固定资产影响2019年度净利润减少1,253,986.59元。

报告期核销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9,400,000.00 元,公司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项核销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说明

1.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计提坏账准备23,905,743.18元。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对所有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的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 ,则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940,174.70 元。公司于每年中期期末及年度终了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遭受损失,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存货,根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对同类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港”)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49%。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信息港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0,781,304.34元。信息港与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在2012年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双方协商约定项目用地500亩,由于项目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开发区管委会2019年3月发函明确要求收回未办理土地证的220亩土地。剩余已开发的280亩土地按照目前投资环境及信息港实际经营情况,无法开展新的合作及达成指标。公司经过减值测试,信息港的账面资产价值无法偿还所有负债,预计投资成本无法收回,拟计提减值准备10,781,304.34元。

(二)本次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说明

1.坏账核销情况说明

报告期核销的应收账款为1,056,346.84元,核销的其他应收款为8,074,753.16元。坏账形成的主要原因是:账龄较长,公司经多种渠道催收仍然无果,且经法院破产清算或诉讼判决表明确实无法回收,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

2.存货核销情况说明

报告期报废处置库龄较长,技术落后的存货,共计7,495,023.60 元,其中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992,170.30元,收回处置款37,362.83元,净损失465,490.47 元。

3.固定资产核销情况说明

报告期对部分老化,工作效率低下,已超出使用年限,无法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原值共计7,792,278.09元,已提折旧6,465,532.37元,已提减值32,759.13 元,收回残值款40,000.00 元,净损失1,253,986.59元。

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销情况说明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销9,400,000.00元为公司参股企业北京捷易联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完毕,公司已在以前年度对此投资的账面余额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依据充分。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

(三)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20一030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11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6楼6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刘一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对2019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确认意见: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二、《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三、《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暨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同洲电子2019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四、《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和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和核销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五、《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六、《关于〈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七、《关于2020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的实际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和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监事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八、《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的、准确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九、《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十、《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出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的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并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一、《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确认意见: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第21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10月9日以“证监许可[2015]226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00万股A股的工作。截至2015年11月30日,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628,7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0,651,5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08,088,5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63,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545,088,500.00元。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3日出具瑞华验字【2015】48040031号验资报告进行审验。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完成注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以下简称“存储制度”)。根据存储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同时,为切实保障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公司及保荐机构于2015年12月28日与光大银行深圳西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经公司于2016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公司在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7年3月与华兴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完成注销。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完成注销,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及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完成注销,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等的规定,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表: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为“净利润”。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0-027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9年2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24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根据上述决议,2019年12月24日,公司与南京银行扬州分行签订了《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委托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购买该结构性存款,期限125天,并于2020年4月27日收回本金7,000万元及收益923,611.11元。

根据上述决议,2019年12月26日,公司与南京银行扬州分行签订了《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委托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该结构性存款,期限123天,并于2020年4月27日收回本金3,000万元及收益389,500.00元。

公司于2020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根据上述决议,2020年4月28日,公司与南京银行扬州分行签订了《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书》,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该结构性存款,期限182天。(其中7,000万元来自“阀门服务快速反应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3,000万元来自“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公司本次购买南京银行扬州分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1、存款名称: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2、存款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存款代码:21001120201837

4、本金偿还:本金100%保证

5、存款期限:182天

6、存款起息日:2020年4月28日

7、存款到期日:2020年10月27日

8、存款币种:人民币

9、存款金额:10,000万元

10、计息方式:实际天数/360

11、收益支付方式:存续期满,本金与收益一次性支付。

12、存款收益计算:存款收益=存款本金×R×实际存续天数/360,360天/年。R为实际的年化收益率。

如果在挂钩标的观察日的3M USD Libor利率大于等于3%,R为1.82%;

如果在挂钩标的观察日的3M USD Libor利率小于3%,R为3.45%。

13、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南京银行扬州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投资的品种属于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具有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管理,对购买理财产品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7、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8、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9、公司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投资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情况(含本公告涉及理财产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人民币19,600万元(含本次),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五、备查文件

1、《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0-026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9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20年4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共同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问询函》涉及的相关事项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同时部分内容需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因相关工作量较大,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为确保《问询函》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发布的《关于延期回复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问询函》回复的相关内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继续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将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7,881,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2%;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7,881,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2%。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5月7日(星期四)。

4、本次解除限售后,相关股东在减持股份时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公司股票发行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发行概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金泼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3号)。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1、公司通过向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驰科技”)和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一互联”)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沃驰科技100%股权和大一互联100%股权。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共发行股份42,973,916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19年1月22日受理本公司递交的因购买标的资产向金泼等22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之登记申请。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19年1月30日。公司总股本由102,500,000股增加至145,473,916股。

2、同时公司采用询价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规模预计不超过53,986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后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400,589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19年4月19日受理公司递交的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登记申请。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日期为2019年5月7日。公司总股本由145,473,916股增加至161,874,505股。

(二)上述股份发行完成后至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现有总股本161,874,5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113,312,153股。该利润分配方案于2019年6月28日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75,186,658股。

2019年11月15日,公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计授予被激励对象587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275,186,658股的2.1331%,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由275,186,658股增至281,056,658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81,056,65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157,202,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3,854,6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7%。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其认购的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从本次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也未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5月7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7,881,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2%。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7,881,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4名,2名为自然人股东,2名为非国有法人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均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上市流通申请书;

2、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

3、限售股份明细表;

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证券简称:立昂技术 公告编号:2020-054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