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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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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0-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B 公告编号:2020-042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管理办法》和《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拟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2020年4月3日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发布了《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公示的通知》,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2日,公示期间共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证券投资部或人力资源部反映情况。

截至2020年4月12日,公司监事会及上述部门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子公司)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