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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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2020-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40 证券简称:深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公司监事刘应国、夏志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应国、夏志辉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监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对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应国先生、公司监事夏志辉女士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公告:持有本公司股份2,813,51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26 %)的股东刘应国先生(公司监事会主席)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00,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2406%); 持本公司股份1,483,24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19%)的股东夏志辉女士(公司监事)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合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50,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1203%)。

2020年5月7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关于股份减持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来源为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按2019年末持股数的25%比例计算。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刘应国、夏志辉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刘应国、夏志辉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