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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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0-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4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的原因:

因存在激励对象离职、公司2019年度业绩及个人2019年度绩效考核不符合2018年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全部解锁要求的情形,公司需回购注销已经授予但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363,177股。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0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激励对象离职、公司2019年度业绩及个人2019年度绩效考核不符合第二个限售期全部解锁要求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已经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63,17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9.8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2、由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自2020年3月17日起45日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激励对象离职、公司2019年度业绩及个人2019年度绩效考核不符合第二个限售期全部解锁要求的情形,公司需回购注销激励计划已经授予但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2018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26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63,177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18年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96,823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账户,并向其申请办理前述363,177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前述363,177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5月12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等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 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授予《股权激励协议书》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未收到激励对象就回购注销事宜提出异议的文件。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合法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数量和价格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外,公司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5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12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核查,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补充说明和答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