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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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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 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0-049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七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5月7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利用套期保值工具以规避现货交易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公司锁定生产成本,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其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本次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 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0-050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五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5月7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董事七人,公司三名监事会成员、总裁清楚本次会议议案并无任何异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集团)旗下控股附属公司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及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为规避生产经营中所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按照目前相关期货交易所及经纪公司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测算,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临2020-051)。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详情请见本公司2020年5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临2020-054)。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情请见本公司2020年5月8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临2020-053)。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情请见本公司2020年5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本公司拟于2020年5月29日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本公司2020年5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52)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0-051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子公司丽珠集团择期开展原材料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5月7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七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集团)旗下控股附属公司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及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为规避生产经营中所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按照目前相关期货交易所及经纪公司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测算,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丽珠集团各附属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如玉米淀粉和白糖等,不得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交易行为。

2、基于丽珠集团上述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预算及计划的套期保值比例,并按照目前相关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测算,本次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3、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各附属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期货合约持仓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其生产经营计划中所对应的所需原材料现货交易数量。

5、丽珠集团控股附属公司用于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应合法合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得使用银行信贷资金或者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丽珠集团附属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稳定采购成本的套期保值原则,并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规模确定原材料价格和数量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入相对应的期货合约,依据公司经营情况,锁定原材料价格和数量进行套期保值。实施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使公司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和现货价格出现背离;期货合约流动性不足等。

2、资金风险: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期货交易操作专业性较强,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从而带来相应风险。可能存在因期货交易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没有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损失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当市场出现巨幅波动或与预期价格走势背离较大时,严格执行调整及修正套期保值实施方案机制,合理规避风险;在符合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匹配的前提下,尽量选择交易活跃流通性好的期货品种进行交易。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并对保证金的投入执行严格资金划转签批流程,确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交易投入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获批额度。

3、丽珠集团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含审批权限)、授权制度、业务流程、交易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所有参与套期保值的工作人员权责分离,不得交叉或越权行使其职责,确保相互监督制约。同时不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丽珠集团将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五、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丽珠集团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所产生的风险为目的,结合销售和生产采购计划,进行境内期货交易所上市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交易,实现对冲现货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价格波动风险,以此达到稳定采购成本的目的,保障公司业务稳步发展。

六、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择期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丽珠集团择机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稳定采购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有利于其生产经营;

2、丽珠集团已就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健全的业务操作流程及《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为公司从事具体的套期保值业务提供具体的操作规程及有效的风险防范;

3、本次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依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择机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稳定其原材料采购成本。

七、备查文件

1、健康元药业集团七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函;

3、健康元药业集团七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经2020年5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0-052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2号会议室。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9日

至2020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七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十八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25);

上述议案2至13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26);

同时议案13经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50);

上述议案14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45)。

2、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4、9、12、13为特别议案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3至4、8至14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的登记及参会凭证: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及参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及参会。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被代理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前述相关对应证件进行登记及参会;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0年5月28日(周四)17: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5月29日(周五)9:30-11:00、13:00-14: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周鲜、李洪涛

2、联系电话:0755-86252656

3、传真:0755-86252165

4、邮箱:joincare@joincare.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健康元药业集团七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健康元药业集团七届董事会二十二会议决议及公告;

3、健康元药业集团七届董事会二十三会议决议及公告;

4、健康元药业集团七届董事会二十五会议决议及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0-053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并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依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年5月7日,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详情如下: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 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0-054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召开七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84号)批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365,105,066股新股。本次配股计划募集资金200,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71,599.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25.3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66,974.02万元。截至2018年10月1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40060006号)。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本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及相关采购情况,由项目工程等相关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明确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方式,并由项目工程等相关部门提交付款申请单,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2、按照合同需支付募投项目并可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时,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相应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明细表,同时抄送保荐代表人进行备案。

3、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后,财务部按募集资金支付金额准备相关材料,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非背书转让支付的票据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资金,不再动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任何资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能够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本次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过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过公司七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上述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规制度的要求。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健康元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健康元药业集团七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函;

3、健康元药业集团七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 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0-055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品临床试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单抗)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临床试验通知书》,同意丽珠单抗申报的“注射用重组肿瘤酶特异性干扰素α-2b Fc融合蛋白”(以下简称:A-01)开展临床试验。

A-01研发项目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2月22日发布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药临床试验申请获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丽珠单抗在A-01研发项目上已累计投入人民币3,909.14万元。

由于药品研发的特殊性,从临床试验到投产上市的周期长、环节多,易受到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影响,临床试验进度及结果、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