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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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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0-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中电电机 公告编号:临2020-024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8,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金雪球-优先3号”人民币理财产品、“蕴通财富·久久养老”日盈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此次购买理财产品,是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由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根据日常运营资金的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定期对投资的产品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经公司审慎评估,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资金管理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0年5月6日以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发行的“兴业金雪球-优先3号”人民币理财产品,以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交通银行发行的“蕴通财富·久久养老”日盈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产品说明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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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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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公司本次购买的兴业银行的“兴业金雪球-优先3号”理财产品,该产品的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及银行间资金融通工具,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信托计划(受益权)或符合监管机构规定且风险程度不高于上述投资品种的其它金融资产及其组合。若产品所配置的信托计划(受益权)等金融资产的存续期限与理财期限不一致(该等资产期限长于理财期限),则产品所配置的低流动性资产配置比例不高于70%,债券和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配置比例不低于30%。

2、公司本次购买的交通银行的“蕴通财富·久久养老”日盈理财产品,该产品的主要投资范围包括:(1)固定收益类:银行间和交易所发行的国债、金融债、央票、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非公开定向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债券基金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2)货币市场类: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债券回购、货币基金和其他货币市场类资产;(3)权益类:结构化证券投资优先份额、结构化定向增发优先份额、股票质押融资、股票收益权、新股、可转债等权益类资产;(4)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和其他类: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基金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信托贷款、各类受益权和利率互换、国债期货等其他资产。固定收益类和货币市场类资产投资比例为10%-100%,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不超过90%,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和其他类资产投资比例不超过90%。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品种。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风险等级较低,符合公司资金管理需求。受托方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并已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期间将与受托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一旦出现资金使用的需求,公司将即时赎回,保证经营的正常进行。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16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码:601328),均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资金使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3.30%,不存在大额负债的情形。

2、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2,829.64万元,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62.36%,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0.10%,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6.74%,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该类理财产品列报于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最终以审计报告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兴业银行和交通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为低风险,兴业银行和交通银行对产品的理财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本次购买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有: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用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风险等。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该额度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披露的《中电电机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0)。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