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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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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意向补充协议(三)》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进展公告

2020-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0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0-025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意向补充协议(三)》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永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德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与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国资”)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顾永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向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转让合计不低于68,5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不低于25%,但其最终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收购完成后,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将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2019年12月2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补充协议(一)》,2020年3月15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补充协议(二)》。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今日接到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永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德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与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因受疫情影响,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修改《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第(九)条第1款

调整前:

《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第(九)条第1款: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意向协议,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意向协议的,双方应另签订书面协议。

调整后:

《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第(九)条第1款: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意向协议,经协商变更本意向协议的,双方应另签订书面协议。

(二)修改《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第(九)条第2款第(5)项

《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第(九)条第2款第(5)项调整为:双方至2020年7月11日仍未最终达成正式股份转让协议。

(三)《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第(九)条第2款增加1项

即增加《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第(九)条第2款第(6)项:双方均可单方解除《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自任何一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解除。

本补充协议作为《股份转让意向协议》、《股份转让意向补充协议(一)》、《股份转让意向补充协议(二)》的补充,本补充协议与《股份转让意向协议》、《股份转让意向补充协议(一)》、《股份转让意向补充协议(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协议未约定内容,仍适用《股份转让意向协议》、《股份转让意向补充协议(一)》、《股份转让意向补充协议(二)》,本补充协议与《股份转让意向协议》、《股份转让意向补充协议(一)》、《股份转让意向补充协议(二)》约定内容存在不同或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三、相关说明

1、本次补充协议签署后,《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原到期日由2020年5月13日延期至2020年7月11日,目前由于交易方案细节尚未最终确定,需签署各方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存在后续正式协议未能签署的风险。目前该补充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意向补充协议(三)》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