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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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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0-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3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672,523股。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5月2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0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72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6,800,000股,并于2019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66,8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0,787,477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6,012,523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66户,对应股票数量为2,672,5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1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2,672,523股,将于2020年5月2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清溢光电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清溢光电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672,523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5月2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