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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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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0-038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5月9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5月12日下午14:3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闫忠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关联董事陈志敏先生按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0-039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5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米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监事会同意公司参与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并同意将《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0-040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海量基石资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称,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 投资金额: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30,000万元,其中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海量战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9,60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敏先生(以下简称“实控人”)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18,000万元;公司总裁肖枫先生、骨干员工王振伟先生及胡巍纳女士、其他非关联方刘惠女士(以下合称“相关合作伙伴”)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拟出资人民币300万元、600万元、600万元、600万元。

● 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相关方包括公司实控人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涉及关联交易。

●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上述关联人发生过关联交易事项。

● 风险提示: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合伙企业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尚需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目前,公司与合作各方就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事项已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但尚未签署相关的正式合作协议,具体内容将以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 合伙企业在投资运作中可能受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设立及后续运作情况,并将严格把控项目准入标准和执行过程风险,建立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增强公司在产业链中的竞争地位、保证供应链的连续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海量基金、实控人、相关合作伙伴签署《海量基石资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认缴金额为30,000万元,其中海量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比1%;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9,600万元,占比32%;陈志敏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18,000万元,占比60%;肖枫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比1%;王振伟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占比2%;胡巍纳女士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占比2%;刘惠女士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占比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实控人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共同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上述关联人发生过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介绍

1、陈志敏先生,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硕士。历任公司监事、总裁、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关联关系:陈志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志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4,530,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4%,暂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陈志敏先生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陈志敏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本公司是陈志敏先生控制的核心企业,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数据技术提供商,主要从事数据库、数据存储、数据安全等领域的研发、销售和服务,致力于帮助用户解决数据平台搭建、升级、维护中的所有实际问题和痛点问题,提高用户数据平台的可用性、安全性和性价比,在推动用户IT基础设施数据平台优化升级的同时助力用户实现数字化转型,为用户提升经营效率和核心竞争力赋能增效。

2、肖枫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现任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曾任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客户经理、NCR(中国)有限公司数据仓库事业部区域经理、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服务支持总监、公司副总裁。

关联关系:肖枫先生现任公司总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暂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肖枫先生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肖枫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非关联方介绍

1、王振伟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硕士。现任宁波海量战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高级客户经理、Veritas(中国)公司华南区总经理。

王振伟先生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暂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王振伟先生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王振伟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2、胡巍纳女士,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天津大学本科。现任深圳海量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曾任公司副总裁。

胡巍纳女士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巍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653,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暂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胡巍纳女士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胡巍纳女士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3、刘惠女士,198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现任北京哈勃互联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公司副总裁。

刘惠女士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惠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72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暂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刘惠女士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刘惠女士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4、海量基金

公司名称:宁波海量战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F2415

成立日期:2018年5月10日

法定代表人:陈志敏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是,登记编号为P106943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海量基金总资产4,377,199.70元,净资产4,355,390.80元,净利润-405,494.50元,暂无营业收入。

海量基金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量基金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本次共同投资各方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

因合伙企业尚在筹办过程中,下列相关信息以合伙企业最终取得的营业执照登载信息为准。

公司名称:海量基石资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海量战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伙目的

为支持数据技术产业链上下游创新型企业的发展,为支持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合伙期限

有限合伙期限长期。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变更经营期限。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海量基金担任。

(四)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

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和比例如下:

(五)出资方式及缴付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且分期缴付,各合伙人按照其持有份额完成每期付款,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除非合伙人间另有约定,各有限合伙人应于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缴付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缴付通知缴付其认缴出资。

(六)投向安排

合伙企业未来主要投向数据技术产业链上下游创新型企业及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投资企业不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且不包括公司关联方。

(七)盈利模式

合伙企业以投资、持有、处置投资项目并取得收益为主要盈利模式。

(八)管理机制

合伙企业由海量基金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九)合伙人行使权力的方式

合伙人通过合伙人会议行使权利。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行使职权,按照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行使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会议决议事项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实缴出资额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

(十)投资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委会”),投委会为合伙企业投资决策机构,投委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公司委派1名代表,另外两名代表是陈志敏先生、王振伟先生。投委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投委会对合伙企业进行投资的一切事宜、投资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均须经投委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方可通过。

(十一)管理费

合伙企业投资期和投资退出期内每年的管理费金额为合伙企业当年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1%(一年按365天计算,第一年管理费按照实缴出资总额实际缴纳存续的自然日进行计算);其他期间以及延长的合伙期间不再收取管理费。

管理人基于合理预算提出对前述管理费的支付方案进行调整的,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后方可实施。

(十二)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

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产生的可分配收入,在扣除合伙企业费用和应承担的亏损后的可分配利润按照10%:90%的比例在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后入伙的合伙人无权分配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投资产生的收入。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可提前进行利润分配。

合伙企业营业期间产生的亏损,由有限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依照其出资比例全额予以承担;有限合伙人不承担超出其认缴出资额的亏损。

(十三)债务承担

合伙企业营业期间产生的债务,应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偿还,不能清偿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十四)合伙费用

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与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结算、清算等相关的费用。合伙费用原则上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摊。但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

五、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合理配置资金,优化投资结构,有利于提升公司资本运作能力及效率,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在获取投资回报的同时,有助于增强公司在产业链中的竞争地位、保证供应链的连续性,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进行战略储备。本次对外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亦无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1、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合伙企业目前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各合伙人尚未签署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的成立尚需取得登记机关的批准,最终能否成功设立存在不确定性。

2、合伙企业设立后,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以实际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设立及后续运作情况,并将严格把控项目准入标准和执行过程风险,建立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关联董事陈志敏先生回避表决,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该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交易事项的关联方具备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能力,且各方均以现金出资,并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在所设立合伙企业的股权比例,本次对外投资涉及的关联、联交易属于正常的投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做出的决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监事会同意公司参与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并同意将《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五)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胡巍纳女士、肖枫先生、刘惠女士、陈志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华威女士需回避表决。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上述关联人发生过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0-041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9日

至2020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志敏、朱华威、肖枫、刘惠、胡巍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疫情期间,公司呼吁广大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行使股东权利。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5月28日(星期四)9: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公司会议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现场/书面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李传芝

联系电话:010-62672118

联系传真:010-82838100

电子邮箱:ir@vastdata.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0-042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式

回购交易部分股份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朱华威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4,127,6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5%;本次办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业务后,朱华威女士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4,746,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2.99%,占公司总股本的7.00%。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志敏、朱华威夫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8,658,2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09%,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志敏、朱华威夫妇合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8,096,8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量的37.38%,占公司总股本的22.84%。

一、本次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股份延期购回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朱华威女士通知,获悉朱华威女士将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的7,946,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了延期购回手续,原质押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海量数据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

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部分股份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2、本次延期购回的质押股份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等情况。

3、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朱华威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志敏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朱华威女士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6,8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10.60%,占公司总股本的3.23%;未来一年内(不包含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7,946,000股(含本次),占其持股数量的12.39%,占公司总股本的3.77%。控股股东陈志敏先生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8,828,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13.68%,占公司总股本的4.19%;未来一年内(不包含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4,522,8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38.00%,占公司总股本的11.64%。朱华威女士、陈志敏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朱华威女士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2、朱华威女士、陈志敏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质押情况变动系对前期部分质押股份的延期购回。控股股东朱华威女士本次质押股份延期购回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上述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0-043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产品(8762TL)

● 委托理财受托方: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资产管理”)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广发多添富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5月12日-2020年12月25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流动资金存款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广发多添富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份额代码:8762TL

运作周期:该份额委托人申购日为2020年5月12日,到期日为2020年12月25日(到期日T+2日内资金到账),收益计算天数共计227天。

业绩基准(年化):4.8%

申购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整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理财产品(8762TL)主要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同业存单、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可分离债券、利率远期、利率互换等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投资品种、证券回购、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的优先级份额、银行存款、现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三)风险控制分析

在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广发资产管理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广发资产管理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共计2,000万元,占2020年一季报中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0.51%,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委托理财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获取更多的回报。本次委托理财期限较短,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5日、2019年5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流动资金存款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的《海量数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实际收益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如有不符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