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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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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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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上述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0-034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3名监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所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及国家有关管理部门近期修订出台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补充及修订。

(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三)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及国家有关管理部门近期修订出台的有关规定及公司最新修订《公司章程》,修订《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三)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3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及国家有关管理部门近期修订出台的有关规定及公司最新修订《公司章程》,修订《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三)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三公局与中国城乡等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并投资哈尔滨市城镇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附属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三公局)与关联方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城乡)、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简称东北院)及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碧水源)共同设立哈尔滨碧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17,891万元,后续建设配套资本金约1,598万元。其中,三公局持股18%、碧水源持股51%、中国城乡持股26%、东北院持股5%,各公司按持股比例等比例现金出资并后续以资本公积金形式投入配套资本金,三公局出资共计约3,508万元。

(二)中国城乡、东北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交集团)的附属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碧水源系中国城乡以表决权委托及新股认购方式即将取得控制权的企业,目前该事项尚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机构核准方可实施。根据《上市规则》和《关联交易指引》的相关规定,碧水源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并对项目进行投资属于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约3,508万元。

(三)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哈尔滨市城镇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0-035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调整换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交集团)于 2017 年11月完成了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7中交EB”,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披露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控股股东完成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76)。

2020年5月13日,公司接到中交集团关于调整本期可交换债券调整换股价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期可交换债券的基本情况

本期可交换债券于2017年11月发行完成,并于2018年5月15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为 2018 年5月15 日至 2020 年 11月10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月10日披露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7)。

2019年9月,中交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572,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A股股票追加质押给本期可交换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期可交换债券的标的股票并为本期可交换债券的本息兑付提供追加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6日披露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办理股份追加质押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3)。

二、本期可交换债券历次调整换股价格的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价格由16.06元/股调整为15.82元/股。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价格由15.82元/股调整为15.59元/股。

三、本期可交换债券本次调整换股价格的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期可交换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换股价格的90%时,中交集团任一董事或董事授权人士有权决议换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换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换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换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换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换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修正后的换股价格应不低于公司做出决定之日前一个交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换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鉴于公司A股股票价格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换股价格的90%的情形,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换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故中交集团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5月15日起将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2.35元/股,不低于决定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8.26元/股、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为8.22元/股及前三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为8.24元/股,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12.35元。本次换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0年5月15日。

关于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0-036

债券代码:122174 债券简称:12中交02

债券代码:122175 债券简称:12中交03

债券代码:155565 债券简称:19中交G1

债券代码:155566 债券简称:19中交G2

债券代码:155605 债券简称:19中交G3

债券代码:155606 债券简称:19中交G4

债券代码:155853 债券简称:19交建Y1

债券代码:163976 债券简称:19交建Y3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末累计新增借款超过

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版)》的相关规定,对累计新增借款情况披露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括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三、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截至2020年4月末,公司新增借款主要是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上述新增借款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产生的,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经营状况稳健、盈利情况良好,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合理调度分配资金,确保按期偿付本息,上述新增借款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可控。

四、其他发行人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数据除2019年末净资产、借款余额外均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