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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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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永熙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20-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2版)

网址:www.cmiwm.com

(三)登记机构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法定代表人:崔伟

联系人:李进康

电话:010-66295874

传真:010-66578680

网址: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陆奇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五)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0层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联系人:朱锦梅

电话:010-68286868

传真:010-88210608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锦梅、高慧丽

五、基金名称和基金类型

(一)本基金名称:东方永熙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本基金类型:债券型

(三)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方向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票和权证,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但在每个开放期前一个月、开放期间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从法规的规定或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七、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封闭期和开放期采用不同的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通过分析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深入研究,结合对我国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发展特点的理解,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跟踪把握各类资产预期表现的相对变化,据此形成一定的预期和判断,动态调整债券资产和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控制运作风险,提高基金整体收益。

2、债券资产投资策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依据债券的发行主体、风险来源、收益率水平、市场流动性等因素,将债券市场划分为一般债券、信用债券和附权债券三个类别。通过对债券市场预期风险水平及相对收益率、类别券种的流动性、信用水平等分析,确定基金资产在上述三个类别券种的配置比例。

(1)一般债券投资策略

一般债券,包含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等。对于一般债券,本基金主要通过套利策略获取收益。同时,由于国债及央行票据具有良好的流动性,能够为基金的流动性提供支持。

(2)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信用债券,包含公司债券、企业债、非政策性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信用债券的信用利差与债券发行人所在行业特征和自身情况密切相关。本基金将通过对债券发行人所属行业及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公司现金流情况、公司运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分析等,对信用债券的违约风险及合理的信用利差水平进行判断,对信用债券进行独立、客观的价值评估。

(3)附权债券投资策略

附权债券,包含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含回售及赎回选择权的债券等。在综合分析附权债券的债性特征、股性特征等因素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选择安全边际较高、股性活跃并具有较高上涨潜力的附权债券进行投资,并结合行业分析和个券选择,对成长前景较好的行业和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债券进行重点关注,选择投资价值较高的个券进行投资。

鉴于各券种的收益率变化和利差变化的影响因素存在差异,且各经济阶段内的各券种波动性特征也存在不同,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比较各券种的利差变化趋势、收益率水平、市场偏好、流动性等特征,结合具体宏观经济环境、政策环境的变化等因素,合理配置并动态调整类属债券的投资比例。

3、股票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将重点投资于成长性好、估值水平具有一定安全边际的股票,同时参考公司的历史分红情况和分红能力。本基金将全面考察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竞争格局、业务发展模式、盈利增长模式、公司治理结构等基本面特征等对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分析和比较,挖掘具备投资价值的股票。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深入分析标的资产价格及其市场隐含波动率的变化,寻求其合理定价水平。全面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谨慎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6、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国债期货的投资以套期保值、回避市场风险为目的。结合国债市场交易情况和期货市场的收益性、流动性等情况,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操作,获取超额收益。

7、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策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主要以对冲投资风险或无风险套利为主要目的。本基金将在有效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对标的品种的基本面研究,结合衍生工具定价模型预估衍生工具价值或风险对冲比例,谨慎投资。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为了保证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主要配置具有较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防范流动性风险,在满足开放期流动性需求的同时,尽量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八、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本业绩比较基准可以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若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由基金管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已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所持有民生银行(600016.SH),发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受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合共40次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基金所持有兴业矿业(000426.SZ),发行人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参股公司正镶白旗乾金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镶矿业”),于2018年5月29日,受到正镶白旗环境保护局的行政处罚决。正镶矿业在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的情况下选厂建设项目擅自开工建设,属于未批先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按照选厂建设项目土建投资额的百分之二进行罚款处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捌仟壹百玖拾陆元整(228196.00元)。

本基金决策依据及投资程序:

①研究:本基金的投资研究主要依托于公司整体的研究平台,由研究部负责,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对全球宏观经济形势、中国经济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深入研究国家宏观经济走势、政策走向和利率变化趋势。通过对信用利差的分析判断,可转债的投资价值分析等,深入研究各类债券合理的投资价值。在全面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大类资产配置建议、目标久期建议、类属资产配置建议等。

②资产配置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上述研究报告,对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目标久期设定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基金经理基于投研部门的投资建议,根据自己对未来一段时期内宏观经济走势的基本判断,对基金资产的投资,制定月度资产配置和久期设置计划,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方可按计划执行。

③组合构建:大类资产配置比例范围及目标久期设定范围确定后,基金经理参考研究员的投资建议,结合自身的研究判断,决定具体的投资品种并决定买卖时机,其中重大单项投资决定需经投资总监或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④交易执行:交易管理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统一执行证券投资组合计划,进行具体品种的交易。

⑤风险监控:本基金管理人各相关业务部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监控,定期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汇报。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风险监控情况,责令投资不规范的基金经理进行检讨,并及时调整。

⑥风险绩效评估:风险管理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的投资进行风险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使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能够更加清楚组合承担的风险水平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策略,并了解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收益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此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和优化投资组合。

⑦组合调整:基金经理将依据宏观经济状况、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以及组合风险与绩效的评估结果,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本基金投资民生银行(600016.SH)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6年1月1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中国第一家主要由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设立的一家现代化金融企业。公司以实施“凤凰计划”为主线,按照“做强公司业务、做大零售业务、做优金融市场业务、做亮网络金融、做好综合化经营、做通海外业务”的经营思路,致力于成为民营企业和小微金融的首选银行、互联网金融和财富管理的领先银行,打造客户体验好、经营效益好、资产质量好、人才素质好、品牌形象好的“五好”银行。

本基金投资兴业矿业(000426.SZ)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加工、销售为主业。公司主要产品为铅、锌、铜、铁、铋、钨等有色金属及黑金属。公司依据当地资源富集的区位优势,确立了“立足区域资源,布局产业延伸,发展新兴产业,打造文化强企”的战略目标,历经多年的创新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矿山建设和有色金属采选生产经验,在人才、管理、技术和设备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尤其是成本控制始终保持较好水平,业已构成集地质、采选、冶炼于一体的产业链,不断开创企业发展进步的新格局。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发现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净值表现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东方永熙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A

东方永熙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C

(二)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十二、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证券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东方永熙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进行了更新,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内容更新时间”。

(二)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