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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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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2020-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83 股票简称:博闻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17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元达信资本管理(北京)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87,520,517.74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元达信资本-信天利9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0年5月8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4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预先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2020年5月8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预先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根据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流动资产状况,为合理运用公司自有资金,在评估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收益率、保障资金流动性的基础上,公司使用部分自有流动资金87,520,517.74元购买元达信资本-信天利9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该产品或“元达信信天利9号”)。

(二)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制订了《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业务操作规程》、《理财产品投资业务操作规程》等专项内控制度,规范了公司短期投资业务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加强防范和降低投资风险,促进相关业务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投资部门拟定短期投资理财计划,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实施。

3、公司业务部门及经办人对受托方及其发行的理财产品事先预审,严格把关,密切跟踪投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状况,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及时采取相应赎回措施;同时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投资情况,并报送董事会备案。

4、公司风控内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理财产品的品种、时限、额度及履行的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全面检查,定期报送董事会备案。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办理委托理财业务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2020年4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预先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4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7)、《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8)]。2020年5月8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预先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5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5)]。

根据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以自有资金87,520,517.74元购买元达信信天利9号 ,具体如下: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委托方: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元达信资本管理(北京)公司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该产品投资于具有较低风险与高流动性特点的金融工具或产品,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追求超越同类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投资范围为:(1)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发行主体评级在AA-以上的企业债、债券发行主体评级在AA-以上的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2)上市流通的浮动利率债券;(3)正回购、期限1年以内的债券逆回购;(4)金融同业存款、通知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或大额存单;(5)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6)剩余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高信用等级或优质信用增级的票据资产;(7)基金管理公司的子公司、证券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8)期限在2年以内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9)信托产品;(10)剩余期限在6个月以上3年以内的高信用等级或优质信用增级的票据资产;(11)剩余期限在3年以内的高信用等级或优质信用增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等;(12)其他具有较高安全性并且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短期金融工具以及监管部门许可的其他金融工具或产品。

(三)该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委托理财产品,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资金周转所需的前提下实施的,该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风险控制分析

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充分运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的委托理财产品,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元达信信天利9号的投资行为,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和授权,基于该产品的前期运行情况,公司本次购买的元达信信天利9号属于较低风险较低收益产品。

在该产品运行期间,公司业务部门将与元达信资本管理(北京)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该产品的运行情况;公司财务部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风控内审部对投资资金的使用与运行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投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将实时跟踪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上述措施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元达信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元达信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由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主营业务为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和投资咨询的专业化资产管理公司。公司可以接受合格投资者的委托,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集合客户资金,投资于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资产,为客户获得投资收益。截至2020年4月30日,元达信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在运作专户产品46只,管理规模117.54亿。

2、元达信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本次委托理财资产管理人元达信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066)的控股孙公司,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公司对元达信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70,604,692.60元、流动资产340,615,979.97元(其中货币资金为51,876,266.14元),本次购买元达信信天利9号87,520,517.74元,占最近一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货币资金的比例分别为13.05%、25.69%、168.71%。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运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本次购买元达信信天利9号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将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选择购买的元达信信天利9号属于较低风险较低收益产品,该产品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该产品和其投资的“元达信资本-现金管理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简称“现金管理计划”)虽计提了风险准备金,但在投资产品严重亏损的情况下,风险准备金可能难以完全冲抵亏损,致使本计划财产遭受损失。

(二)该产品和其所投资的现金管理计划未设立专门的止损条款。在极端情况下,资产委托人可能面临丧失全部计划资金的风险。

(三)该产品开放或终止(包括提前终止)时,受市场环境或其他原因影响,计划财产可能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变现,因此委托人可能面临无法及时收到本金和投资收益的风险。

(四)该产品可投资的金融产品在产品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均会对本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情况产生重要影响,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法律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担保措施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延期终止风险、管理风险、投资风险、其他风险及产品利益未能足额分配风险等。

(五)该产品若根据相应的条款提前终止,则委托人须被迫提前退出本计划,其将面临再投资风险。本计划到期后,若资产不能全部变现,则管理人有权延期终止本计划,则导致委托人不能按期收回全部投资,给委托人带来相应的风险。

(六)依据该产品相应条款,若在该产品结束后,资产不能全部变现,则管理人有权对未变现的资产原状分配给委托人,因此若管理人采取原状分配,委托人须自行变现相应的资产,则给委托人带来相应的风险。

(七)当该产品和现金管理计划满足业绩报酬提取条件时,该产品和现金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人有权依照现金管理计划合同的约定收取业绩报酬,在业绩报酬提取后,该产品和现金管理计划继续运作期间可能因为投资损失而不再满足业绩报酬提取条件,但已经提取的业绩报酬不会返还,该产品委托人的收益将因此减损。

(八)在该产品成立后10个工作日内,该产品不开放退出,在此期间,委托人不能退出本计划而获取现金,因此可能给委托人带来流动风险。当出现巨额退出时,管理人有权拒绝委托人的退出,委托人不能按照计划退出本资管计划而获取现金,因此可能给委托人带来流动性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0年4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预先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4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7)、《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8)]。2020年5月8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预先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5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5)]。

根据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办理委托理财业务,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5.39%。该资金额度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公司自上述决策程序授权至本公告日,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自上述决策程序授权至本公告日,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尚未收回本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752.05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对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