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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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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0-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07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齐锂业”)于2020年5月18日收到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天齐集团现持有公司股份532,406,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4%,计划在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部分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9,541,9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部分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9,083,97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减持期间如果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减持期间为自2020年7月3日起的6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预计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其持有或者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可能达到或者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的,应当在首次出售二个交易日前刊登提示性公告。本次天齐集团减持股份比例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现就具体事项做进一步说明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偿还股票质押融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齐集团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2、减持股份来源:天齐集团持有的天齐锂业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其孳生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8,625,9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减持期间如果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4、减持期间:集中竞价自2020年7月3日起的 6 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则不进行减持);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大宗交易自2020年7月3日起的 6 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则不进行减持);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

三、控股股东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天齐集团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天齐锂业股份,也不由天齐锂业收购该部分股份”。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2、追加限售承诺:

2013年8月28日,公司发布《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和追加承诺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天齐集团追加限售承诺如下:“本次解除限售的93,717,000股天齐锂业股票,限售期延长至2016年8月30日,其他承诺不变。”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3、股份增持时承诺:

2015年7月9日,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静女士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4、2017年配股承诺:

2018年1月2日,参与本次配股的公司5%以上股东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静、李斯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承诺在本次配股新发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5、2018年重大资产购买承诺:

2018年5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天齐集团承诺:自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不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天齐集团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控股股东天齐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天齐集团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完成配股公开发行,配售股份于2020年1月3日上市,天齐集团参与了公司本次配股。如上述股份在配股完成后的6个月内减持,将构成短线交易,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鉴于此,天齐集团承诺,天齐集团将在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依法、合规减持股份,并将减持股份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股票质押相关融资。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情况,督促控股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天齐集团股份变动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天齐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一、保荐工作概述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四、其他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名:

封嘉玮 伍嘉毅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代表人:

封嘉玮 伍嘉毅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