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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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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技术转让及新药研发合同公告

2020-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0-027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技术转让及新药研发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类型:技术转让、合作研发、上市销售

● 交易概况: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市恒诺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拟合作共同开展注射用HNC042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工作,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给广州市恒诺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转让费(含税)由里程碑付款人民币15,000万元整和每年度净销售收入的6%销售提成两部分组成。

● 特别风险提示:

研发和审批风险。目前注射用HNC042项目已在美国完成I期临床试验,2018年10月已获得国内临床批件,即将启动国内临床试验。根据国内外新药研发经验,临床研究存在未达到预期的临床研究终点或不满足临床方案主要疗效终点指标的风险;最终能否获得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仍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近日,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宝岛”或“公司”或“甲方”)与广州市恒诺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诺康”或“乙方”)分别签订了《技术转让及新药研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及新药研发合同之补充协议》,拟合作共同开展注射用HNC042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工作。

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合作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交易对方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我国目前抗流感病毒治疗已上市的药物有神经氨酸酶抑制剂、血凝素抑制剂和M2离子通道阻滞剂三种,HNC042 用于预防和治疗流感,尤其是需要住院接受静脉注射治疗的流感重症患者,属于神经氨酸酶抑制剂类抗流感病毒药物,对野生型及耐药突变型(H274Y)的神经氨酸酶都表现出很高的抑制活性。注射用HNC042项目已在美国完成I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安全性及耐受性较好,PK呈线性,支持开展Ⅱ期临床试验。2018年10月已获得国内临床批件,即将启动国内临床试验。

注射用HNC042项目的同类产品主要为帕拉米韦氯化钠注射液,该产品目前已在美国、日本和中国等国家上市,国外生产公司为美国BioCryst Pharmaceuticals公司;国内生产公司为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帕拉米韦氯化钠注射液为该公司独家品种,于2013年上市,近几年市场规模增长速度较大,2017至2019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7,023.89万元、15,190.18万元及51,981.32万元(数据来源: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二)合同对方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恒诺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开源大道11号C4栋第九层

法定代表人:张健存

注册资本:1820.8877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药品开发;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生物技术转让服务;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

恒诺康是一家专注抗病毒和器官纤维化的新药研发公司,拥有针对中枢神经和神经退行性疾病的前药技术平台。该公司于2018年及2019年先后两次获得“粤港澳大湾区生物科技创新企业50强”称号,行业认可度较高。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健存博士,持有恒诺康30.21%股权,为恒诺康第一大股东。

恒诺康与珍宝岛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及其它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它关系。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恒诺康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615.4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044.14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9.3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050.62万元(经审计)。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项目内容

甲方和乙方拟合作共同开展注射用HNC042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工作,主要内容包括:1)由乙方负责早期研发工作包括获得临床批件和已经完成美国I期临床试验,由甲方负责后期临床试验、生产和销售等工作;2)甲方按照里程碑加提成模式向乙方支付项目合作费用。

(二)项目合作方式

1、乙方将HNC042在中国大陆地区的4项权益(包括:(1)HNC042相关的专利技术使用权;(2)乙方已完成的HNC042全部临床前研究资料;(3)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注射用HNC042的临床批件”;(4)在美国完成的I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及相关数据。)独家转让给甲方,且乙方协助甲方取得该产品的药品注册生产批件。

2、HNC042的国际权益仍归属乙方。乙方可将HNC042的国际权益(指除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的权益)进行转让或合作,甲方须提供相关药学研究、临床研究资料,如实现国际权益转让,甲方享有国际权益收益15%的分成。

(三)合作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的转让费(含税)由里程碑付款人民币15,000万元整和销售提成两部分组成。

1、第一期转让款5000万元,在乙方向甲方提交临床批件、美国I期临床研究报告及临床前研究的全套申报资料后支付完毕。

2、后续在甲方完成阶段性临床试验和注册申报时按照里程碑支付款项,金额合计人民币1亿元整。

3、在产品上市后,在本合同标的产品HNC042化合物中国专利期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每年度净销售收入的6%提成。

(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争议解决

l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原告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守约方为证实违约方之违约行为所支出的各项调查取证、公证费用,守约方为寻求救济而支付的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等,应由违约方承担。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的履行是公司推动“引进合作与自主研发并行”模式迈出的坚实一步,标志着公司在化学创新药领域登上一个新的台阶。注射用HNC042品种和相关权益的引入有利于升级公司抗病毒药物产品管线,形成化学创新药研发品种梯队,提高公司创新药的研发实力,增强公司在创新药领域的竞争力,提升公司未来整体盈利能力。

协议签订后,因各事项的推进时间较长,存在不确定性,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不可抗力风险,包括自然或人为灾害、战争、恐怖袭击等事件;

2、政策风险,包括省级或国家级药品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如环保、医保、法院)颁发的行政命令、技术法规和指南,和各种对本品研发生产销售有实质性影响的政策:

3、研发和审批风险,目前注射用HNC042项目已在美国完成I期临床试验,2018年10月已获得国内临床批件,即将启动国内临床试验。根据国内外新药研发经验,临床研究存在未达到预期的临床研究终点或不满足临床方案主要疗效终点指标的风险;最终能否获得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仍存在不确定性。

4、市场和销售风险,包括各种医药经济管理政策和医保基药政策等。

公司将持续跟进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