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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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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0-030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 11: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8日。其中,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平贵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为60,893,1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667%,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为60,893,1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66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

3、出席现场股东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人数为1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26%。

(三)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西安)律师事务所任玉龙律师、罗玉杏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893,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7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893,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7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893,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7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0,893,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7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893,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7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893,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7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893,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7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893,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7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893,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7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893,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7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893,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7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893,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7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893,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7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西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任玉龙、罗玉杏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