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5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增加部分渠道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0-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蛋卷基金”)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协商,上述机构自2020年5月25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简称“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FOF)”,基金代码:“009184”,以下简称“本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20年5月25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广发证券、蛋卷基金和银河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相关业务办理具体流程以上述机构的规定为准。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5

公司网址:www.cebbank.com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1

公司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59-9288

7、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