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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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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公告

2020-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0-3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2: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15-下午3:00。

4、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周启超先生主持。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视频参会、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7人,代表股份650,849,7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725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721,098,2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092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716,140,7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2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957,4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8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980,0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1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957,4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802%。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716,140,7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2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957,4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8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980,0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1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957,4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802%。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716,140,7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2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957,4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8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980,0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1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957,4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802%。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716,140,7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2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957,4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8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980,0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1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957,4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802%。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721,098,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8,937,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中顺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同意73,980,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71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957,4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28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980,0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1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957,4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802%。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716,140,7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2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957,4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8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980,0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1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957,4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802%。

八、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戴毅、郭婷婷

3、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顺洁柔《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0-35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5日以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5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终

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基于公司股价表现良好,持续超过回购价格上限,以及为保证公司运营资金充足,以支撑业务发展所需的原因,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计划。

《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数量为获授总数的30%。董事会认为《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33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93,42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3%。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锁/行权对象名单》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为获授总数的30%。董事会认为《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522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431,505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6%。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锁/行权对象名单》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时,有35名激励对象在解锁前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已经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有705,000股;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不达标,未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有6,000股;205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达标但不足满分,根据得分按比例解锁,未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有91,722股。上述原因导致回购注销的共涉及241名激励对象,共计802,722股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

《关于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股份数量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时,592名激励对象在行权前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已经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有2,031,000份;4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不达标,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有4,500份;998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达标但不足满分,根据得分按比例行权,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有75,045份。此次注销共涉及1,594名激励对象,共计需注销2,110,545份股票期权。

《关于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份额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时,有35名激励对象在解锁前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已经授予但未解锁的有705,000股;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不达标,未能解锁的6,000股;205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达标但不足满分,未能解锁部分有91,722股。公司需回购注销上述241名激励对象已经授予但未解锁的合计802,722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投资总额、总股本相应发生变化,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做出如下修订:

除以上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5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0-36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1日以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5月21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元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李佑全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关联人,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533名激励对象的5,593,428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2,522名激励对象的3,431,505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手续。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监事会对回购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股份数量及进行了核实后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时,共有241名激励对象在解锁前离职失去激励资格、个人考核不达标,未能解锁、个人考核达标但不足满分,根据得分按比例解锁,未能全额解锁的原因,需回购注销共计802,722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回购注销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

监事会对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份额及进行了核实后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时,共有1,594名激励对象在行权前离职失去激励资格、个人考核不达标,未能行权、个人考核达标但不足满分,根据得分按比例行权,未能全额行权的原因,需注销共计2,110,545份股票期权。

本次注销事项符合《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注销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0-38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33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593,428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43%。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

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0年5月21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年12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18 年12月19日-2019年1月4日。公司通过OA 系统、邮件、工作微信群、QQ 群及厂区宣传栏公开张贴等方式进行内部公示,并提供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工作邮箱,以便接收反馈意见。在公示期内,有1名激励对象对其个人参与激励计划的方式及分配额度提出异议,经公司管理层与其沟通协商后,该异议已得到有效解决。除此以外,没有其他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有63名激励对象在知悉公司筹划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公开披露股权激励计划期间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该63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他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并于2019年1月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1月8日,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权激励所必须的全部事宜等。

4、2019年3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9 年3月1日,分别向符合条件的3,118名激励对象授予1,373.45万份股票期权,向569名激励对象授予1,967.55万股限制性股票。

5、2019年3月6日,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2019年3月7日,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上市日期为2019年3月12日。

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1、限售期已满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为限售期。第一个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确定的授予日为2019年3月1日,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3月12日,锁定期截至目前均已届满。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安排

1、授予价格:4.33元/股

2、可解锁对象及可解锁数量:本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533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93,42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3%,具体如下:

注:

①在解锁前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权益份额未统计在上表内;因离职不符合解

锁条件、个人考核不达标、个人考核达标但不足满分未能全额解锁原因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02,722股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②《〈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锁/行权对象名单》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核查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进行了考核,认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有35名激励对象在解锁前离职失去激励资格,不纳入本次个人业绩考核范围;根据个人考核情况,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不达标不能解锁。共有533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得分在80分(含)以上,可根据考核得分按比例解锁,共涉及5,593,428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锁事宜。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533名激励对象的5,593,428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锁/行权期解锁行权条件成就的意见

1、经过对可解锁/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可解锁/行权的激励对象均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行权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的审议程序、解锁/行权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解锁/行权有利于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符合第一期解锁/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的解锁/行权手续。

七、法律意见

经核查,本律师认为:中顺洁柔本次行权、本次解锁及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备忘录 4 号》及《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规定,合法、有效。中顺洁柔尚需将本次注销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就本次行权、本次解锁及本次注销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行权和解锁并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0-39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522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431,505份,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6 %。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0年5月21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年12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18 年12月19日-2019年1月4日。公司通过OA 系统、邮件、工作微信群、QQ 群及厂区宣传栏公开张贴等方式进行内部公示,并提供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工作邮箱,以便接收反馈意见。在公示期内,有1名激励对象对其个人参与激励计划的方式及分配额度提出异议,经公司管理层与其沟通协商后,该异议已得到有效解决。除此以外,没有其他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有63名激励对象在知悉公司筹划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公开披露股权激励计划期间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该63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他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并于2019年1月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1月8日,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权激励所必须的全部事宜等。

4、2019年3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9 年3月1日,分别向符合条件的3,118名激励对象授予1,373.45万份股票期权,向569名激励对象授予1,967.55万股限制性股票。

5、2019年3月6日,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2019年3月7日,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上市日期为2019年3月12日。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1、等待期已满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为等待期。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30%。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确定的授予日为2019年3月1日,登记完成时间为2019年3月6日,等待期截至目前均已届满。

2、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事宜。

三、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定向增发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行权模式:自主行权。行权期限为自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起至2021

年3月6日止。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3、行权价格:8.67元/份。

4、可行权对象及可行权数量:本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符合行

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2,522人,可申请行权并上市流通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431,505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6%,具体如下:

注:

①在行权前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权益份额未统计在上表内;因离职失去激励

资格、个人考核不达标未能行权、个人考核不足满分未能全额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110,545份将由公司进行注销。

②《〈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锁/行权对象名单》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安排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根据激励对象开户券商不同,分别采用公司代扣代缴方式和在行权时自行缴纳的方式。

五、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各期股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当期额度内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该行权期内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六、本次行权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

发生变化。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

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3,431,505股,不会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产生重大影响,具体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0年1月9日披露了财务总监董晔先生的减持计划,其已于2020年3月4日完成了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71,000股,占总股本的0.0054%。

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披露了副总经理岳勇先生的减持计划,截至2020年5月14日,岳勇先生减持计划的时间届满,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5月14日合计减持631,250股,占总股本的0.0482%。

公司于2020年1月9日披露了副总经理戴振吉先生的减持计划,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3月9日合计减持220,045股,占总股本的0.0168%。

八、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核查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进行了考核,认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有59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不纳入本次个人业绩考核范围;根据个人考核情况,4名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不能行权。共有2,522名激励对象考核得分均在80分(含)以上,可根据考核得分按比例行权,共涉及3,431,505份股票期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行权事宜。

九、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2,522名激励对象的3,431,505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手续。

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锁/行权期解锁行权条件成就的意见

1、经过对可解锁/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可解锁/行权的激励对象均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行权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的审议程序、解锁/行权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解锁/行权有利于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符合第一期解锁/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的解锁/行权手续。

十一、法律意见

经核查,本律师认为:中顺洁柔本次行权、本次解锁及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备忘录4号》及《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规定,合法、有效。中顺洁柔尚需将本次注销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就本次行权、本次解锁及本次注销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行权和解锁并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0-40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时,有35名激励对象在解锁前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已经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有705,000股;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不达标,未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有6,000股;205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达标但不足满分,根据得分按比例解锁,未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有91,722股。上述原因导致回购注销的共涉及241名激励对象,共计802,722股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33元/股,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需支付回购款人民币3,475,786.26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年12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18 年12月19日-2019年1月4日。公司通过OA 系统、邮件、工作微信群、QQ 群及厂区宣传栏公开张贴等方式进行内部公示,并提供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工作邮箱,以便接收反馈意见。在公示期内,有1名激励对象对其个人参与激励计划的方式及分配额度提出异议,经公司管理层与其沟通协商后,该异议已得到有效解决。除此以外,没有其他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有63名激励对象在知悉公司筹划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公开披露股权激励计划期间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该63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他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并于2019年1月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1月8日,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权激励所必须的全部事宜等。

4、2019年3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9 年3月1日,分别向符合条件的3,118名激励对象授予1,373.45万份股票期权,向569名激励对象授予1,967.55万股限制性股票。

5、2019年3月6日,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2019年3月7日,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上市日期为2019年3月12日。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时,有35名激励对象在解锁前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已经授予但未解锁的有705,000股;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不达标,未能解锁的6,000股;205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达标但不足满分,未能解锁部分有91,722股。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七章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四、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上述24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02,722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1,308,891,273股变更为1,308,088,551股。

3、回购的价格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33元/股。

4、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注:表格数据小数位误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决策程序

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六、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执行。公司将股权激励计划作为公司人才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持续优化经营方式和策略,强化企业管理制度,更好的推动公司发展。

七、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回购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股份数量及进行了核实后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时,共有241名激励对象在解锁前离职失去激励资格、个人考核不达标,未能解锁、个人考核达标但不足满分,根据得分按比例解锁,未能全额解锁的原因,需回购注销共计802,722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回购注销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关于限制性股票所涉相关事项权益回购注销的规定,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法律意见

经核查,本律师认为:中顺洁柔本次行权、本次解锁及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备忘录4号》及《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规定,合法、有效。中顺洁柔尚需将本次注销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就本次行权、本次解锁及本次注销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行权和解锁并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0-4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时,592名激励对象在行权前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已经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有2,031,000份;4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不达标,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有4,500份;998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达标但不足满分,根据得分按比例行权,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有75,045份。此次注销共涉及1,594名激励对象,共计需注销2,110,545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年12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18 年12月19日-2019年1月4日。公司通过OA 系统、邮件、工作微信群、QQ 群及厂区宣传栏公开张贴等方式进行内部公示,并提供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工作邮箱,以便接收反馈意见。在公示期内,有1名激励对象对其个人参与激励计划的方式及分配额度提出异议,经公司管理层与其沟通协商后,该异议已得到有效解决。除此以外,没有其他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有63名激励对象在知悉公司筹划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公开披露股权激励计划期间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该63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他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并于2019年1月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1月8日,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权激励所必须的全部事宜等。

4、2019年3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9 年3月1日,分别向符合条件的3,118名激励对象授予1,373.45万份股票期权,向569名激励对象授予1,967.55万股限制性股票。

5、2019年3月6日,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2019年3月7日,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上市日期为2019年3月12日。

二、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时,592名激励对象在行权前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已经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有2,031,000份;4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不达标,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有4,500份;998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达标但不足满分,根据得分按比例行权,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有75,045份。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七章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四、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上述1,59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110,545份。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份额及进行了核实后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时,共有1,594名激励对象在行权前离职失去激励资格、个人考核不达标,未能行权、个人考核达标但不足满分,根据得分按比例行权,未能全额行权的原因,需注销共计2,110,545份股票期权。

本次注销事项符合《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注销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关于股票期权所涉相关事项权益注销的规定。

八、法律意见

经核查,本律师认为:中顺洁柔本次行权、本次解锁及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备忘录4号》及《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规定,合法、有效。中顺洁柔尚需将本次注销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就本次行权、本次解锁及本次注销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行权和解锁并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