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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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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0-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088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2020年3月25日公布《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南城投”)计划自2020年3月25日起至2020年6月24日间的可交易日,在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元/股的情况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等公开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截止2020年3月24日总股份3,763,071,797股的1%。

中南城投2020年5月25日通知公司,其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8,618,992股,占公司截止2020年3月24日总股份的0.23%。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中南城投。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中南城投持有2,019,190,975股公司股份,占截止2020年3月24日公司总股份的53.66%。

3、中南城投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其他增持计划。

4、中南城投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2、增持数量:在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元/股的情况下,数量以公司截止2020年3月24日总股份3,763,071,797股的1%为限。

3、增持价格上限:人民币9.50元/股。

4、增持实施期限:2020年3月25日起至2020年6月24日间的可交易日。

5、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等公开方式。

6、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

8、增持股份锁定情况:本次增持股份遵守买入后六个月内不能卖出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要求。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南城投持有2,027,809,967股公司股份,占截止2020年3月24日公司总股份3,763,071,797股的53.89%,占现有公司总股份3,763,968,797股的53.87%。

四、后续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后续增持存在因公司股价持续超出人民币9.50元/股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等风险。

如后续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以上风险,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增持期间公司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时,增持价格上限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089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南建筑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345,918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6,744,6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314.59%,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南建筑”)向集友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集友银行深圳分行”)提供担保

为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中南建筑向集友银行深圳分行借款15,000万元,期限15个月。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5,000万元。

2、为中南建筑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简称“江苏银行海门支行”)提供担保

为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中南建筑向江苏银行海门支行申请36,000万元最高额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2个月。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36,000万元。

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为连云港华玺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通过了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关情况详见2020年5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8日

注册地点:海门市常乐镇

法定代表人:胡红卫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0万元

主营业务:汽车普通货运服务(危险品除外);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特级);建筑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证经营);防雷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建筑设备租赁、维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股东情况: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向集友银行深圳分行提供担保

(1)协议方:公司、集友银行深圳分行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集友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15,000万元。

(3)保证范围:主债权及由此所产生的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公证费、质物保管费用、保险费、订立及履行有关贷款合同、保证合同及有关法律文件而产生的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一切合理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发生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律师代理费等)。

(4)保证期限:自中南建筑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叁年。

2、向江苏银行海门支行提供担保

(1)协议方:公司、江苏银行海门支行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江苏银行海门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36,000万元。

(3)保证范围:有关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

(4)保证期限: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有关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项下账务到期后满三年之日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向该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该公司发展需要,目前该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为该公司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公司担保情况

提供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6,744,6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314.59%。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1,345,4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62.76%;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