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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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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为天弘中证电子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销售机构
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投、转换业务以及
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0年05月27日起,本公司增加华泰证券为天弘中证电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转换业务。同时,本基金自该日起参加华泰证券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华泰证券指定平台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转换业务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注:1、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具体的转换范围请以华泰证券指定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

三、优惠活动

自2020年05月27日,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上述基金时,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折扣及费率优惠期限请以华泰证券的规则为准。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优惠,按固定费用执行。

本基金原申购费率(用)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上述相关业务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华泰证券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888-168、95597

网站:www.htsc.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

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5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经理的变更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

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5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经理的变更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份额

并相应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约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0年5月27日起增加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有关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A类、B类和E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申购费用,且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B类与E类;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

本基金A类、B类、C类及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A类、B类、C类和E类基金代码分别为420002,420102,009610,002794。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资产。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F÷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F 为该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B类、E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自2020年5月27日起,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自2020年5月27日起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若日后调整上述业务的适用范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通知或公告。

2、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对《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上述法律文件自2020年5月27日起生效。

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永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之C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

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5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0年5月27日起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有份额保持不变。原有份额开放业务的情况请参见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0.01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最迟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两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申购申请即为有效。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现定为开放日15:00)前撤销。

(4)在T日规定时间内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含)后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赎回的成交情况。

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于1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如因红利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1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最迟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两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如下: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入基金资产。

(2)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现定为开放日15:00)前撤销。

(4)投资者赎回申请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含)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预留的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5)在T日规定时间内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含)后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赎回的成交情况。

5.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投资者办理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时,基金转换费用计算方式、业务规则按照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执行。

(2)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含直销网点与网上交易)

非直销机构:蚂蚁基金、上海长量基金、同花顺、好买基金、中正达广、盈米基金、联泰基金、通华财富、众禄基金、万得基金、汇成基金、中证金牛、奕丰金融、万家财富、汇付基金、基煜基金、东方财富证券、北京展恒基金、安信证券、天天基金、乾道盈泰、大连网金、新浪基金、招商证券、汇林保大、蛋卷基金。

6、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人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扣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一般情况下相同,但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或普通申购费率。

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则为准。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含直销网点与网上交易)。

非直销机构:蚂蚁基金、上海长量基金、同花顺、好买基金、中正达广、诺亚正行、盈米基金、联泰基金、通华财富、众禄基金、万得基金、汇成基金、中证金牛、奕丰金融、万家财富、汇付基金、陆金所、北京展恒基金、安信证券、天天基金、乾道盈泰、大连网金、新浪基金、招商证券、汇林保大、蛋卷基金。

7.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含直销网点与网上交易)

非直销机构:蚂蚁基金、上海长量基金、同花顺、好买基金、中正达广、诺亚正行、盈米基金、联泰基金、通华财富、众禄基金、万得基金、汇成基金、中证金牛、奕丰金融、万家财富、汇付基金、基煜基金、陆金所、东方财富证券、北京展恒基金、安信证券、天天基金、乾道盈泰、大连网金、新浪基金、招商证券、汇林保大、蛋卷基金。

8.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0年5月27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C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0年5月26日在指定媒介披露的《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若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登录我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046)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