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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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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0-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0-047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8,3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珠联璧合-季季稳鑫1号”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前次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签订了《华夏银行机构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6,000万元购买了华夏银行1576号增盈企业定制理财产品(产品代码:1910115036101)。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公司已于2020年5月25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6,000万元及利息126.35万元。该理财产品具体信息为:华夏银行1576号增盈企业定制理财产品,投资金额6,000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20%,存续天数为183天(2019年11月22日—2020年5月22日),到期收到理财收益人民币1,263,452.05元。

二、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东方”或“公司”)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等目的,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短期投资业务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

2.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3.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4.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内部控制如下: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投资部需要每月整理公司的对外财务投资状况,形成月度报告,向董事会成员汇报。

(3)审计督察部要定期对公司的每笔投资理财进行审计,确保公司相关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得到切实的执行。

(4)公司财务部应对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进行详尽的会计核算,按每个投资项目分别建立明细账簿,详尽记录相关资料。

公司按照《日出东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了严格的评估、筛选,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流程,购买的产品为中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珠联璧合-季季稳鑫1号”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ZC108691513941);

(2)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5月26日;

(3)交易杠杆倍数:无;

(4)清算交收原则:一个投资周期结束后,本金与收益一次性支付。如遇资金在途或法定工作日调整,最迟于投资周期结束日后2个工作日内到帐(遇节假日顺延);

(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6)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7)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

本产品按募集本金余额收取年化0.3%的管理费,按月计提;实际年化收益率等于或少于经测算可达的年化收益率,则不收取管理费;实际运作收益扣除兑付客户收益、销售费、固定管理费、托管费的部分将作为超额管理费由管理行收取。

2.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均为符合监管要求的债券、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等高流动性资产。其中债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企业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式回购、同业存款、同业拆借。

本理财产品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各类企业债等债券类资产投资比例为10%-90%,质押式回购、同业存款、同业拆借等货币市场金融工具投资比例0-80%,本理财产品所投资产种类的投资比例可在±10%区间内浮动。

3.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按照《日出东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了严格的评估、筛选,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流程,购买的产品为中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2)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将对该笔理财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进行详尽的会计核算,并建立明细账簿,详尽记录相关资料。

(3)公司审计督察部定期对公司的每笔投资理财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1.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009),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848,220.792万人民币,本次委托理财不存在为该次交易专设情况,也不存在本次委托理财到期无法履约情况。

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行。通过适度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7.18%,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8,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5.49%,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63%,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37%,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银行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本次委托理财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珠联璧合-季季稳鑫1号”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该理财产品存在银行间市场债券到期不能兑付,同业存款、回购、拆借到期不能收取本息,理财期末所持有固定收益产品的价格发生不利变动等风险事件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本次委托理财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短期投资业务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具体如下:

1.授权投资业务范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的短期投资,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投资产品:如货币基金,固定收益类的国债、国债逆回购、银行等金融机构中低风险、流动性保障型理财产品,单次短期投资品种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2.投资限额

单品种投资总余额不超过3亿元(结构化存款、国债逆回购产品除外),同一时点累计投资余额不超过6亿元,结构化存款、国债逆回购产品可单品种投资到最高授权额,在上述6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含本次理财)

截至本公告日(含本次理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余额2.58亿元人民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