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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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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62版)

2020-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2版)

董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并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六、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和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内容真实完整,决策程序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本次资产减值计提事项。

九、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4、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 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20-054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 (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4、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修订,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照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表,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进行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1)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

(2)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3)新增“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

2、利润表

(1)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

(2)在“投资收益”项目的其中下面增加列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二)新收入准则会计政策变更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非货币性交易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9]8号通知的要求,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四)债务重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9]9号通知的要求,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五)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时间开始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六)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规定执行。

(七)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号发布的(2017)22号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3、非货币性交易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月9号发布的(2019)8号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4、债务重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号发布的(2019)9号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务(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格式的细微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9年度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均无任何实质性影响。

2、新收入准则变更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3、非货币性交易准则变更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2019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债务重组变更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2019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审议程序

2020年5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珠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珠医疗监事会关于审议第九届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公告编号:2020-055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6日 10点 30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6日

至2020年7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3至议案11已于2020年5月2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于2020年5月29日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5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进行披露。

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将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卜盛雯

联系电话:0728-6402068

传 真:0728-6402099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20年7月3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00至16:00

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地址: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6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所有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