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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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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交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2020-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0-33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国电03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国电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国电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交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电电力”)于5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521号)(以下简称《工作函》),要求公司就子公司破产清算、财务信息等有关情况进行补充披露。对此,公司高度重视,逐一回复并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进行补充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补充披露稿)》。现将《工作函》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子公司破产清算

年报披露,公司子公司宁夏太阳能2019年已移交破产管理人,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依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宁夏太阳能出表影响公司2019年利润总额为-6.83亿元。2019年12月,公司子公司宣威公司破产清算被法院受理,截至年底尚未指定管理人,直至2020年2月宣威公司被管理人接管。2019年,宣威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9.60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母公司报表对国电宣威公司计提减值准备52.3亿元,其中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1.38亿元,其他应收款/统借统还借款扣除预计可收回金额后计提坏账准备40.92亿元。

1.子公司破产清算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影响重大。请公司补充说明:

(1)取得宁夏太阳能及宣威公司股权或提供财务资助的时间、金额、交易或业务背景,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回复:

1)宁夏太阳能

2011年8月29日,经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收购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太阳能100%股权,股权投资额53,599.78万元。国电电力母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股权进行会计处理。

因市场环境出现重大变化,多晶硅产品价格持续走低,宁夏太阳能近年来连续亏损。2019年10月9日,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宁夏太阳能破产清算。2019年11月,宁夏太阳能移交管理人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为支付工程建设款及维持日常运营,2012年7月至2019年10月,公司以统借统还方式向宁夏太阳能提供资金支持,余额2,640,242,177.68元,其中利息转本金157,416,598.04元,具体如下:

国电电力母公司为上述提供的统借统还资金在其他应收款-统借统还(本金)核算。

2)宣威公司

2001年11月21日,经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收购云南省电力集团公司持有的宣威公司41%股权;2011年1月11日,经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收购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宣威公司25%股权,累计股权投资额120,964.27万元。国电电力母公司收购41%股权按照当时的会计制度规定处理,收购25%股权按照收购少数股东股权规定处理。

为保障宣威公司环保工程建设及生产运营,截止2019年底,公司以统借统还方式向宣威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余额5,057,568,774.18元,其中利息转本金289,568,774.18元,另有34,475,875.49元统借统还利息尚未收回。具体明细如下:

(2)取得至2019年底,宁夏太阳能及宣威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营业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公司回复:

截止2019年底,宁夏太阳能和宣威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3)宁夏太阳能出表对公司净利润影响的会计处理及金额测算过程。

公司回复:

转回以前年度亏损2,358,085,803.95元,转回2019年亏损121,819,232.97元,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损失523,383,042.96元,合计1,956,521,993.96元,在投资收益列报;确认统借统还损失2,640,242,177.68元,在信用减值损失核算列报。

2.子公司破产清算相关资产减值金额巨大。请公司补充说明:

(1)按照合并报表及个体报表分别说明公司本期及前期对宁夏太阳能和宣威公司相关会计科目计提减值情况,以及计提减值的具体测算过程,测算参数及其确认依据;

公司回复:

1)宁夏太阳能

公司合并报表层次:

2019年以前,公司合并层次对宁夏太阳能存货累计计提减值30,691,348.98元,对固定资产累计计提减值669,981,829.75元,对在建工程累计计提减值155,057,243.30元,对无形资产累计计提减值60,325,689.40元。计提减值的具体测算过程,测算参数及其确认依据如下:

存货:根据评估价值及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应计提的减值金额。减值根据市场调研的相关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市场价格,根据核实后的原材料数量乘以单价,并考虑购进过程中相关的运杂费、合理损耗、验收整理入库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确定其评估价值。

固定资产:根据评估价值及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应计提的减值金额。

建筑物、构筑物: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其价值。基本计算公式为: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重置价值=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设备类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其价值。其中:

机器设备:机器设备重置全价(不含税)=设备价款(不含税)+安装调试费(不含税)+设备基础费(不含税)+其他费用+资金成本,设备评估值=设备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综合成新率=1-实体性贬值率-功能性贬值率-经济性贬值率,实体性贬值率=已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剩余可使用年限)*100%,经济性贬值率={1-(现在生产线实际生产能力/涉及生产能力)n}*100%。

运输车辆:因车辆购置时间较早,参照二手车市场相同或类似车辆价格,根据车辆行驶里程、已使用年限、车辆维护保养状况等综合比较后确定其价值。

电子设备:参照二手市场价格确定其价值。

在建工程:据评估价值及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应计提的减值金额。

宁夏太阳能在建工程主要为在建设备工程,结合在建工程的类型和具体情况,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其基本计算公式为:重置成本=重置价值*成新率,重置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无形资产:引进的技术自公司停产后,已不能为公司带来任何收益,且该项技术在现在的市场环境中,已不能再作为先进技术运用了,故计提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

公司母公司报表层次:

2019年度,母公司对宁夏太阳能长期股权投资523,383,042.96元全额计提减值,对宁夏太阳能统借统还2,640,242,177.68元全额计提减值。

计提减值的具体测算过程,测算参数及其确认依据:由于宁夏太阳能经营困难,公司预计宁夏太阳能破产清算后,长期股权投资款及统借统还款项全部无法收回,全额计提减值。

2)宣威公司

公司合并报表层次:

公司合并层次对宣威公司固定资产累计计提减值1,068,126,377.04元,对在建工程累计计提减值64,983,509.88元。计提减值的具体测算过程,测算参数及其确认依据如下:

固定资产减值:根据其账面价值与评估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

评估价值的确定:鉴于宣威公司2010年以后,发电机组处在停发或轮流发电状态,发电量处在较低水平,近几年一直亏损,且亏损趋势在逐渐扩大。受国家及地方政府电改政策因素的影响,企业在现有经营管理模式下,难以预测未来的收益或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较大,难以满足采用收益法(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定可收回价值)评估的基本前提,因此采用被评估资产组市场价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来确定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采取利用市场上相同或同类设备的全新价值,考虑一定的成新率来确定可回收价值,即通过估算全新设备的更新重置成本,然后扣减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也就是采用评估中的成本法技术途径对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进行评估。

可回收金额=评估净值﹣处置费用

评估净值=重置全价-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本次评估范围内设备的技术水平、效用、生产加工能力、工耗、物耗、能耗水平等功能方面均能满足目前企业的产能要求,故本次评估不考虑功能性贬值。计算公式为:

评估净值=重置全价-实体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重置全价*(1-实体性贬值率)*(1-经济性贬值率)

在建工程:宣威公司2018年在建工程-和源煤业(合达煤矿、华泽煤矿、阿都煤矿)项目余额64,983,509.88元,主要完成了合达煤矿、华泽煤矿的地质勘探和阿都煤矿的地质详查等前期工作。根据云煤整审〔2014〕9号文《云南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曲靖市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的审查确认意见(第一批)》要求,合达煤矿、华泽煤矿、阿都煤矿属于关闭煤矿,已无转让价值,公司对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母公司报表层次:

2019年以前年度:母公司对宣威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累计计提减值71,586,680.04元。

2019年,母公司对宣威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补充计提减值1,138,056,011.81元;对应收宣威公司统借统还本金5,057,568,774.18元,计提减值4,057,568,774.18元,统借统还利息34,475,875.49元全额计提减值。

计提减值的具体测算过程,测算参数及其确认依据:国电电力扣除相关资产的预计可回收金额后,剩余部分全额计提减值。

(2)说明宣威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计提减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2019年宣威公司在国电电力合并范围内,母公司对宣威公司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统借统还减值在合并财务报表时均予以抵消,因此在合并报表层次与母公司财务报表层次差异较大。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上述会计处理,具有合理性。

(3)结合两家子公司财务指标及其变动、生产经营情况、行业环境、产业政策等因素说明公司本期及前期计提减值的合理性。

公司回复:

近三年宁夏太阳能、宣威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变动情况如下:

1)宁夏太阳能

减值计提情况:

单位:元

宁夏太阳能成立于2008年9月,注册资本5.6亿元,主营多晶硅生产和销售。因国内多晶硅市场价格不断走低,技术更新迅速,市场竞争激烈,宁夏太阳能连续亏损,该公司生产装置、规模、技术和设备已严重落后。根据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及国务院国资委“处僵治困”相关工作要求,基于宁夏太阳能实际经营情况,2019年10月9日,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宁夏太阳能破产清算。2019年11月,宁夏太阳能移交管理人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评估机构以重置成本法估算机器设备时,扣减了设备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来确定机器设备评估价值,造成评估值减值。前期引进的技术已不能为公司带来任何收益,且该项技术在现在的市场环境中,已不能再作为先进技术运用,计提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2019年以前,公司合并层次对宁夏太阳能存货累计计提减值30,691,348.98元,对固定资产累计计提减值669,981,829.75元,对在建工程累计计提减值155,057,243.30元,对无形资产累计计提减值准备60,325,689.40元。

2)宣威公司

减值计提情况:

单位:元

宣威公司始建于1958年,主营电力生产及销售,拥有6台3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受云南省电力产能过剩及煤炭行业去产能影响,宣威公司近年来电力负荷持续下降,入炉标煤单价逐年升高,再加上2016年云南省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宣威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持续恶化。2016年,宣威公司被列为国务院国资委挂牌督导僵尸企业,要求通过强化管理、改造提升方式完成处置任务。由于云南省火电利用小时数低,煤炭价格长期高位运行,单纯依靠管理提升已无法完成宣威公司“处僵治困”目标。根据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及国务院国资委“处僵治困”相关工作要求,基于宣威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9年11月29日,经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按照宣威公司“破产不停产、边生产边重整”的方式破产清算。2020年2月,宣威公司移交管理人,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按照减值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对本期及以前年度均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合并层次对宣威公司固定资产累计计提减值1,068,126,377.04元,对在建工程累计计提减值64,983,509.88元。

会计师意见:

我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于2019年度终了,对上述需要发表意见的事项主要实施了以下程序:(1)检查了与形成国电电力对宁夏太阳能、宣威公司股权投资有关合同及文件,宁夏太阳能、宣威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等工商登记信息;(2)询问、了解了国电电力与宁夏太阳能、宣威公司双方往来款项形成的业务背景,检查、复核了相关会计记录及原始凭证;(3)检查了与宁夏太阳能、宣威公司破产清算相关的法律文件,了解相关事项的进展;(4)针对破产清算的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向其律师了解其对应收款项可回收情况的判断;(5)检查、复核了国电电力对宁夏太阳能、宣威公司的长期投资核算,并对国电电力相关的合并过程进行了检查及复核;(6)对存货实施了监盘程序,获取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执行存货减值测试,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7)实地勘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并实施了监盘程序,以了解资产是否存在工艺技术落后、长期闲置等问题,以及负荷率等状况;对于按照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方法确定未来可收回金额不适用的,我们复核了其公允价值及处置费用的测算;对经过减值测试确定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组,检查减值金额在该资产组内的商誉和可辨认资产之间的分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经核查,基于我们审计时针对上述事项已经实施的审计过程,我们认为:国电电力对上述事项的会计处理是恰当的。

二、关于财务信息

3.年报披露,公司期末使用权受限的货币资金4.82亿元,上期受限货币资金5948.62万元。本期货币资金受限主要系本公司子公司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被法院冻结的银行存款,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履约保证金以及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定期存款。请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

(1)按受限原因分项列示受限货币资金余额,并说明同比受限资金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受限资金明细如下:

受限货币资金同比大幅增加主要是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财务公司定期存款4亿元所致,具有合理性。

(2)子公司银行存款被法院冻结的原因、最新进展,是否对子公司生产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回复:

公司冻结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阳公司”)

2018年9月11日,晶阳公司收到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应裁通知书(鄂仲字【2018】第0395号),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主张冻结合同欠款,包含尚未支付款项2,959.59万元,及合同欠款逾期付款利息360.45万元,共计3,320.04万元,于当日晶阳公司工商银行账户被冻结3,283.58万元。2019年12月23日,济宁市华盛石墨制品有限公司向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冻结晶阳公司工商银行账户资金30万元。

根据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19】内06执460号)及鄂仲字【2018】第0395号,法院于2020年4月26日划走晶阳公司工商银行账户3,283.58万元;5月14日划走晶阳公司工商银行账户258.71万元,其中仲裁费20.80万元及执行费10.27万元。2019年,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冻结的资金目前正在履行法律程序。

2)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台水电”)

因民事诉讼,吉林台水电30.61万元资金被冻结。目前案件一审已完成,吉林台水电胜诉,案件正在二审审理中。资金冻结占用吉林台水电部分流动资金,无重大不利影响。

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大武口分公司(以下简称“大武口分公司”)

因大武口热电D标段诉讼,大武口分公司的工行基本户于2019年4月根据宁夏高院出具的账户冻结通知书被冻结,冻结期一年,已于2020年4月12日解冻。资金冻结占用该公司部分流动资金,无重大不利影响。

(3)结合行业情况、交易惯例,补充说明履约保证金的具体情况;

公司回复:

公司2019年末保证金明细如下:

保证金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主要为公司所属企业为支付燃料款、材料款等款项开具的汇票所发生的保证金,票据到期后将予以归还。

保函保证金:主要为公司所属企业提供的履约保函金。

土地复垦保证金:主要为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资金数额,在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中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绿化保证金:主要为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因项目建设需求占用林地的,需缴纳绿化保证金,待后续完成植被恢复并经验收后,归还保证金。

(4)公司在财务公司定期存款受限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在财务公司定期存款不能随时用于支付,需将其转换成活期后才能用于支付。考虑到管理层的持有意图和能力,将其列为受限货币资金列报。

4.年报披露,公司在国电财务公司及神华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01.31亿元,占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97.21%。请公司补充说明:

(1)报告期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的明细情况,包括月度存贷款余额、存贷款用途、存贷金额、期限、利息金额和利率;

公司回复:

2019年各月活期存款明细情况

2019年各月定期存款明细表

2019年各月贷款明细

(2)结合公司在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情况,比较说明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利率是否公允,公司将大量货币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公司回复:

与商业银行项目存贷款利率对比表

公司是国电财务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股东,目前财务公司监管评级为A级。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利率与商业银行利率一致,具有公允性。公司将货币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有利于公司对资金流向进行监控,保障资金使用安全,也便于及时、准确的取得公司货币资金流量、存量等信息,为公司筹资活动等决策提供支持。

5.年报披露,公司预付账款期末账面价值9.01亿元,期初账面价值6.33亿元,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账款大幅增长。其中,公司向宣威发电选煤有限责任公司预付1.23亿元,占预付账款总额11.78%,预付时间5年。同时,公司预付账款减值准备期末余额为1.44亿元。请公司补充说明:

(1)报告期内新增预付款项的预付对象、是否涉及关联方、金额和交易背景;

公司回复:

公司新增主要预付款项明细如下:

涉及关联方交易情况:

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涉及购买燃料及运输、购买设备及产品、接受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等。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从关联人购买燃料及运输服务,可以发挥煤电协同效应,保障公司燃煤供应;购买设备产品及配套运输,可以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和相关采购费用;接受技术及其他服务,可有效利用集团专业优势,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安全管理,促进公司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2)公司向宣威发电选煤有限责任公司预付采购产品、采购日期、采购金额,并详细说明已采取的收款措施及相关预付款项长期未结清的原因;

公司回复:

为保障宣威公司燃煤供应,2002年至2012年期间,宣威公司采用向宣威发电选煤有限责任公司预付煤款的方式抢购燃煤。预付款明细如下:

受煤炭资源整合和落后产能煤矿关闭等影响,宣威发电选煤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矿井无法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归还预付款能力逐年下降,导致预付煤款长期无法结清。对于欠付款项,宣威公司通过发催款函、司法追讨等方式加大催收工作力度。

2019年6月,宣威公司启动预付煤款司法追讨工作,委托北京市北斗鼎铭(昆明)律师事务所进行收资。2019年11月,公司以宣威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申请对宣威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作出(2019)云0381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对宣威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2月指定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与云南恒嘉资产清算有限公司共同担任宣威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目前,宣威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就预付煤款已向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启动司法程序进行追讨,法院受理案件号为(2020)云0381民初1622号。

(3)预付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明细,包括单位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并说明公司预付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回复:

公司预付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明细如下:

公司根据预付账款对应合同方执行合同能力情况和资金的时间价值计提减值准备。

6.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投资收益20.16亿元,去年同期产生处置亏损3.69亿元。请公司补充说明:

(1)本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包括被投资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处置价格、处置损益;

公司回复:

本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0.16亿元,主要为宁夏太阳能破产清算、国电巴楚发电有限公司及国电塔城铁厂沟发电有限公司注销,转回亏损所致,具体明细如下:

(2)被处置单位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业绩,并说明公司处置投资的主要考虑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被处置单位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元

1)宁夏太阳能

宁夏太阳能生产装置、规模、技术和设备已严重落后,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处僵治困”相关工作要求,公司对宁夏太阳能进行破产清算。

2)国电塔城铁厂沟发电有限公司

机组淘汰关停,无继续运行价值,公司决定注销。

3)国电巴楚发电有限公司

2019年项目终止,公司决定注销。

7.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36.58亿元,期初账面价值104.62亿元,同比增长30.55%。营业收入同期增速为8.04%。同时,公司按信用风险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为2.56%,去年计提比例为2.95%。请公司补充说明:

(1)结合销售政策、结算政策等说明本期应收账款大幅增长,且与营收增速有明显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按照依法、诚信、公正原则,依据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电力、热力、煤炭、化工等产品进行销售和结算。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上年增长30.55%,除收入同期增长8.04%因素影响外,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建投”)、新能源补贴未及时收回导致应收账款增长。

(2)结合相关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历史回款率及期后回款情况,分析相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应收账款形成原因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系应收电费,占比94.21%,应收热费占比3.67%,应收煤款等占比2.12%。电费、热费历史产生坏账比例极小。本期应收账款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国电建投,及新增应收新能源补贴款金额较大所致。

2)历史回款率及期后回款情况

历史销售回款率:2017年回款率99.28%,2018年回款率99.50%,2019年回款率96.95%。

截止2020年4月30日,公司收回以前年度应收账款88.04亿元,其中收回正常电费81.69亿元,占应收以前年度正常电费的96.87%;收回以前年度新能源补贴0.67亿元,占应收以前年度新能源补贴的1.4%;收回以前年度应收热费4.41亿元,占应收以前年度热费的85.63%。

3)坏账计提方法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1: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损失的;与对方存在争议或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按照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组合2: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对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划分到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综合以上因素,相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具有合理性和充分性。

会计师意见:

我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需要发表意见的事项主要实施了以下程序:(1)了解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控制环境,对与应收款项、应收款项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进行了评估;评价管理层运用的减值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2)我们取得了国电电力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明细表,通过核对合同、结算单据、记账凭证、发票等支持性记录检查了应收款项账龄明细表的准确性;(3)我们获取了管理层评估应收款项是否发生减值以及确认预期损失率所依据的数据及相关资料,评价其恰当性和充分性;(4)我们选取样本实施了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国电电力公司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5)我们抽取样本检查了客户的历史还款记录以及期后还款的相关信息。

经核查,基于我们审计时针对上述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国电电力应收账款增长符合实际情况,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充分、合理。

8.年报披露,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价值16.07亿元,期初账面价值13.97亿元。其中,按款项性质分类,其他类账面余额51.12亿元,占比97.16%;按账龄分类,5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20.32亿元,占比38.61%。同时公司本期计提坏账准备26.9亿元,其中应收国电宁夏太阳能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6.4亿元,相关款项账龄近5年。请公司补充说明:

(1)分别列示其他类和账龄5年以上其他应收款对应的应收单位名称、期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期末账面价值、账龄、交易背景或业务背景;

公司回复:

公司其他类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公司提供的统借统还资金,以及与其他相关单位间的正常业务往来。公司期末主要其他类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

期末主要5年以上其他应收款明细:

(2)应收国电宁夏太阳能款项账龄已近5年,请结合前期母公司报表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说明本期及前期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公司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以前年度宁夏太阳能作为国电电力全资子公司,国电电力将其他应收宁夏太阳能统借统还款项作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进行核算,不对其计提坏账准备。2019年,宁夏太阳能破产清算移交管理人,本期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母公司将对宁夏太阳能其他应收款26.4亿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会计师意见:

我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需要发表意见的事项主要实施了以下程序:(1)了解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控制环境,对与应收款项、应收款项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进行了评估;评价管理层运用的减值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2)了解宁夏太阳能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了解管理层的经营计划;(3)向清算组了解其对应收款项可回收情况的判断。

经核查,基于我们审计时针对上述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本期及前期坏账准备的计提符合当时的实际状况。

9.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21.89亿元,期初账面价值42.98亿元。其中,资金集中款自期初16.91亿元下降至2.93亿元,降幅显著。请公司补充说明:

(1)资金集中款的形成原因、相关方名称、金额及年限,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则;

公司回复:

2019年1月31日,公司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神华”)进行资产重组,合资组建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公司合并范围增加原属于中国神华的17家企业。2019年1月31日前,中国神华对17家企业进行货币资金集中管控,要求17家企业的资金集中上缴至上级单位,企业需对外支付款项时,由企业向上级单位申请用款,再由上级单位下拨。相关方名称及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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