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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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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0-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62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0-033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4,885.36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0.71%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俊权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6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本公司总股本的5%。

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俊权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蔡俊权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为4,885.3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7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拟减持的原因:归还质押及自身资金所需。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96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若股份减持计划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和期间:

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

集中竞价方式: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

协议转让方式: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本公司总股本的5%;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

(二)股东蔡俊权曾做出的全部股份锁定承诺

1、股东蔡俊权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了相关承诺,不存在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的情形,具体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外,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于股票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2)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于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公司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期间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本人如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上述承诺在承诺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职务变更、离职后依然生效。

(4)限售期满后两年内,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股份总数的2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期间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保证减持公司股份时,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可以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公司所有。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俊权先生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股东蔡俊权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蔡俊权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蔡俊权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