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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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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111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6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112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30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晨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陈晨先生简历

陈晨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宁波金田铜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高级融资经理,丰汇租赁有限公司宁波事业部副总经理,工商银行宁波兴宁支行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等职,具有在大中型企业和银行多年的信贷、融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业务拓展能力。

截至本公告日,陈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陈晨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11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年年报二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5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版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二次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8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5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宁波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中介机构对关注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鉴于相关事项的回复内容尚需进一步确认,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0年6月3日前回复问询函。公司将加快相关工作进度,尽快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