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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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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91 证券简称:*ST秋林 编号:临2020-042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2020年6月1日在公司8楼证券部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岩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进行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6月29日届满,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第十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进程。鉴于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的候选人提名工作尚未完成,监事会换届的各项工作尚在筹备中,预计在任期届满前无法完成换届工作,因此决定延迟进行本次换届工作,并根据具体工作安排尽快完成换届工作。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0891 证券简称:*ST秋林 编号:临2020-043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公司董事长李亚、副董事长李建新仍处于失联状态)保证本决议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6月1日在公司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公司董事长李亚、副董事长李建新仍处于失联状态;现场出席董事3人:潘建华董事、侯勇董事、隋吉平董事;通讯表决4人:曲向荣董事、陶萍独立董事、任枫独立董事、白彦壮独立董事。

(五)会议由董事潘建华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设立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总裁潘建华女士负责签署相关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及新公司筹备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参股设立公司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相关董事职务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免去相关董事职务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进行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6月29日届满,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进程。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的候选人提名工作尚未完成,董事会换届的各项工作尚在筹备中,预计在任期届满前无法完成换届工作,因此决定延迟进行本次换届工作,并根据具体工作安排尽快完成换届工作。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20年6月23日下午14:00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

股票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ST秋林 编号:临2020-044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参股设立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公司董事长李亚、副董事长李建新仍处于失联状态)保证本决议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哈尔滨秋林集团食品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 200 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本事项为参股设立的新公司,尚需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一、投资概述

(一)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鉴于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秋林食品公司”)拥有完善的产品开发及生产体系,北大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仓集团”)拥有丰富的销售渠道及营销网络,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林集团”)拥有较大的品牌优势,三方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决定投资成立哈尔滨秋林集团食品有限公司,共同做大做强秋林食品产业。

秋林集团拟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参股哈尔滨秋林集团食品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名称为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 万元人民币,秋林集团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20%。

(二)本次投资批准程序

2020年6月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设立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总裁潘建华女士负责签署相关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及新公司筹备事宜。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哈尔滨秋林集团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名称为准)

2、公司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19号

3、公司经营范围: 食品加工、肉灌制品、糖果等(以工商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4、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股东(法人):北大仓集团;认缴出资额:510万元,出资比例:51 %,出资方式:以货币出资。(甲方)

股东(法人):秋林集团;认缴出资额: 200万元,出资比例:20 % ,出资方式:以货币出资。(乙方)

股东(法人):秋林食品公司,认缴出资额: 290万元,出资比例:29%,出资方式:以货币出资。(丙方)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的信息为准。

三、 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参股设立公司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哈尔滨秋林集团食品有限公司的成立尚需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成立后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随着组织架构、管理机制、业务运营、相关制度的逐渐完善和有效实施,该公司将逐渐实现健康运营。同时,公司秉承精细化的管理理念,严格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运行,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

股票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ST秋林 编号:临2020-045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免去相关董事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公司董事长李亚、副董事长李建新仍处于失联状态)保证本决议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6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相关董事职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20】10号文,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李亚、时任副董事长李建新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李亚、李建新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公司决定免去李亚先生董事、董事长以及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全部职务;免去李建新先生董事、副董事长以及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全部职务。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0891 证券简称:*ST秋林 编号:临2020-046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公司董事长李亚、副董事长李建新仍处于失联状态)保证本决议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6月29日届满,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进程。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于2020年6月1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进行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延期进行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候选人提名工作尚未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各项工作尚在筹备中,预计在任期届满前无法完成换届工作,因此决定延迟进行本次换届工作,并根据具体工作安排尽快完成换届工作。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之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义务和职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0891 证券简称:*ST秋林 公告编号:临2020-047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公司董事长李亚、副董事长李建新仍处于失联状态)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19号秋林集团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23日

至2020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公告分别于2020年3月3日、2020年6月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5、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

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19号8楼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20年6月19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6:00 )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19号8楼

邮编:150001

电话:0451-53644632

传真:0451-53644632

联系人:证券部

3、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临2020-018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转股代码:190062 转股简称:烽火转股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烽火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转股代码:190062

转股简称:烽火转股

转股价格:25.99元/股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0年6月8日至2025年12月1日

一、烽火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0号)核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公开发行了30,883,5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烽火转债,债券代码:110062),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308,835万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296号”自律监管决定书同意,公司308,835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2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烽火转债”,债券代码“11006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和《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烽火转债”自2020年6月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因2020年6月6日为休息日,转股起始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即“烽火转债”自2020年6月8日开始转股。

二、烽火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人民币308,835万元;

(二)票面金额: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0.2%、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四)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19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日;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20年6月8日至2025年12月1日;

(六)初始转股价格: 初始转股价为人民币25.99元/股。如烽火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发生调整,则按照当时生效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代码和简称

可转债转股代码:190062

可转债转股简称:烽火转股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烽火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0年6月8日至2025年12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烽火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烽火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19年12月2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烽火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5.99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5.99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相应调整: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烽火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027-87693885

传真:027-87691704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临2020-019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6月1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聘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决定增聘李诗愈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同公司第十一届经营班子。李诗愈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

附:李诗愈先生简历

李诗愈先生 1973年7月出生,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本科毕业,曾任公司线缆产出线副总裁等,现任公司总裁助理兼线缆产出线总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深南JLC1,期权代码:03786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0年4月22日起至2020年5月6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0年5月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0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5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深南JLC1;

2、期权代码:037863;

3、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0年6月1日;

4、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1人,授予数量787.00万份,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5、行权价格:6.74元/股;

6、授予日:2020年5月13日;

7、股票来源: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8、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关于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在确定授予日后的权益登记过程中,4名激励对象潘宜安、杨运哲、韦艳星、张泽森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激励对象从45人调整为41人,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从787.40万份调整为787.00万份。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获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数量与公司前次股东大会审议情况一致。

四、本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促使公司业绩持续提升。同时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

特此公告。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六月二日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深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2020-021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30日上午9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汉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充分开展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促进公司产品销售,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融租赁”)增资人民币10,600万元,增资后,公司将持有徽融租赁74.2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CAMC TRADING LIMITED(福瑞投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瑞投资”)拟以现金方式对徽融租赁增资人民币3,400万元,增资后,福瑞投资将持有徽融租赁15.00%股权。本次增资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020262号《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每1元注册资本1元。徽融租赁其他股东EXCELLENT ASIA PACIFIC INVESTMENT LIMITED和SUCCESS MAX COMPANY LIMITED均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徽融租赁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徽融租赁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0,000万元,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徽融租赁89.25%股权。

本次增资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徽融租赁增资,有助于改善徽融租赁财务状况,优化财务结构,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徽融租赁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2020-022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融租赁”)

●增资金额: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徽融租赁增资人民币10,6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CAMC TRADING LIMITED(福瑞投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瑞投资”)拟以现金方式对徽融租赁增资人民币3,400万元。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充分开展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促进公司产品销售,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徽融租赁增资人民币10,600万元,增资后,公司将持有徽融租赁74.2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福瑞投资拟以现金方式对徽融租赁增资人民币3,400万元,增资后,福瑞投资将持有徽融租赁15.00%股权。徽融租赁其他股东EXCELLENT ASIA PACIFIC INVESTMENT LIMITED和SUCCESS MAX COMPANY LIMITED均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徽融租赁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徽融租赁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0,000万元,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徽融租赁89.25%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增资的依据

本次增资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020262号《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每1元注册资本1元。

二、福瑞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CAMC TRADING LIMITED(福瑞投资贸易有限公司)

(二)成立时间:2011年6月15日

(三)注册地:中国香港

(四)公司编号:1616796

(五)注册资本:4,054万元港币

(六)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3、成立时间:2012年2月10日

4、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杨志刚

6、公司住所:上海市徐汇区上中路462号520室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增资前,徽融租赁的股权结构如下:

(三)本次增资完成后,徽融租赁的股权结构如下:

(四)徽融租赁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徽融租赁增资,有助于改善徽融租赁财务状况,优化财务结构,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徽融租赁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五、风险提示

受宏观经济形势及融资租赁行业形势影响,本次增资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加强对徽融租赁经营活动的管理,做好风险管理和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公司将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94,682,500股扣除回购股份7,481,603股后的287,200,8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相关规定,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做相应调整,即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85元/股(含)。

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19年10月9日、12月3日及2020年1月3日、2月5日、3月2日、4月2日、5月11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9年11月0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上述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6月1日上午收盘,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950,0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最高成交价为9.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1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781673.55元(不含手续费)。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5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869,2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7%,最高成交价为9.7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1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4999885.07元(不含手续费)。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价格、资金来源等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4月25日)前5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5,211,700.0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6,302,925.00股)。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日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0-42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