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72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631.6961万份
● 股票期权拟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公司A股普通股
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8日,公司在公司云之家ERP管理系统、企业公告栏对激励计划对象的姓名、职务、股票期权数量予以公示。2019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再升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临2019-051),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9年5月28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再升科技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19-053)。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2019年6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年7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为1976.90万份,激励对象170人,行权价格为人民币6.78元/份。
(三)股票期权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2020年5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决定注销上述人员股票期权合计406,702份;鉴于12名激励对象因2019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B,决定注销上述人员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2,595份期权。本次注销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170名调整为166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76.90万份调整为1928.9703万份。
(四)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2020年5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2.75%,16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31.6961份,自2020年6月4日起至2021年6月3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可进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二、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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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66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行权数量:631.6961万份
(二)行权人数:166人
(三)行权价格:6.78元/股
(四)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公司A股普通股
(六)行权安排: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自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始至2021年6月3日止(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0年6月5日至2021年6月3日)。
(七)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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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关于上述可行权名单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再升科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同比2018年增长34.75%,已满足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对公司业绩层面的考核要求;首次授予的170名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2名激励对象2019年度个人层面激励对象考核为B,其个人本年可行权额度为计划行权额度的80%,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154名激励对象2019年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为A,满足全额行权条件。且公司及激励对象不存在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66名激励对象在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自主行权。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后,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其作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本次行权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等各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推动公司中长期目标的达成。
综上,我们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自主行权。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层面2019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七、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73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2,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200624)、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TGG20013914/915组合)
● 委托理财期限: 91天、6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再升科技”)于2019年10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并及时通知保荐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再升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1)。
一、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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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全部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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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结构性存款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的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上报董事会,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购买的产品收益大幅低于预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制定《现金管理产品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现金管理产品的日常管理,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银行结构性存款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进行日常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收益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购买的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型和保本浮动收益型的银行理财产品,该产品风险程度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三、本次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
1、中国民生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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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平安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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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向为中国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200163)及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率)2020年13914/915期组合。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中国民生银行保本保证收益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和平安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内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分别为600016、000001,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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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8.56%,本次购买理财金额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总资产比例为1.91%,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比例为3.11%,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金额合计数的比例为10.88%。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项目“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收益冲减资产负债表项目“在建工程”。
六、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短期保本保证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七、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并及时通知保荐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再升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1)。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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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