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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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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
开放式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0-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0年6月3日起,本公司增加上述销售机构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关于本公司在上述销售机构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500元。上述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相关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上述销售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相关销售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上述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胡馨文

联系电话:021-33388252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24

网址:www.swhysc.com

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王怀春

联系电话:0991-23071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易方达年年恒夏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华夏银行

为销售机构、参加华夏银行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0年6月3日起,本公司增加华夏银行为易方达年年恒夏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华夏银行协商一致,自2020年6月3日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参加华夏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华夏银行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华夏银行的规定为准。

注: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8日为本基金开放运作期,投资者可在此期间办理本基金的申购等相关业务。

二、关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参加华夏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活动自2020年6月3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以华夏银行相关公告为准。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华夏银行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享有基金申购费率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本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华夏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本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夏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联系人:刘湘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传真:010-85238680

网址:www.hxb.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

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理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20年6月3日起暂停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等业务。已通过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购买本公司基金的投资者,当前持有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不受影响,对处于封闭运作期的基金,投资者可在相关基金赎回业务开放期内通过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赎回业务。

上述暂停办理的销售相关业务的恢复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上丰路977号1幢B座81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4幢201-2A室

法定代表人:孙晓慧

联系人:陆纪青

联系电话:021-80234888-6813

客户服务电话:400-699-1888

网址:www.998fund.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关于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易方达银行分级

A类份额停复牌的公告

因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0年6月2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A类份额(即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基金代码:150255,场内简称“银行业A”)、基础份额(即易方达银行分级份额,基金代码:161121,场内简称“银行业”,包括场外份额、场内份额)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A类份额将于2020年6月3日全天停牌,并将于2020年6月4日开市起复牌。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B类份额(即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基金代码:150256,场内简称“银行业B”)正常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2020年6月4日即时行情显示的A类份额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20年6月3日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A类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且A类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根据前一日的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确定,因此,折算前的收盘价在扣除上一分级运作周年约定收益后,与A类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020年6月4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上述安排如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发布公告,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要求,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应在《资管新规》规定的过渡期结束前(即2020年12月31日前)进行整改规范,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