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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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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3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17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759,637,1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62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71,424,7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58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88,212,3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4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980,0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3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57,6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62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093%。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静、唐琼

3、结论意见: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6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0年6月3日下午

(2)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

(5)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列席人员: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6月3日收到张喜民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需要,张喜民先生提出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选举顾思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免去其公司常务副总裁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张喜民先生在担任副董事长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赵燕来先生和张喜民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需要,赵燕来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喜民先生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正常工作,董事会同意对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郭亚雄担任主任委员,吕本富、顾思海担任委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吕本富担任主任委员,朱大旗、顾思海担任委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提名委员会委员:朱大旗担任主任委员,郭亚雄、张喜民担任委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进行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诚志永华”)增资45,000万元,其中,9,9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新增投资差额35,1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石家庄诚志永华的注册资本将由6,100万元增至16,000万元,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下属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进行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进行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进行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诚志永华”)增资45,000万元,其中,9,9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新增投资差额35,1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石家庄诚志永华的注册资本将由6,100万元增至16,000万元,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0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4月18日

注册资本:6,100万元

公司住所:石家庄高新区珠江大道362号

法定代表人:刘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1774403006K

经营范围:液晶电子、信息功能材料产品的生产、销售;相关技术材料、产品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电子功能材料和器件的生产设备、辅助材料、试剂销售;石家庄高新区新石北路362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截至目前):公司持有石家庄诚志永华100%股权。

石家庄诚志永华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1、增资的目的:近年来,公司稳步落实“一体两翼”的发展战略,功能材料板块系公司的重要“一翼”,本次公司对石家庄诚志永华进行增资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石家庄诚志永华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2、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石家庄诚志永华的实际持股比例仍为100%,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及其核算方式造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