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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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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0-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版)

(2)结合工程施工成本变动、采购周期及结算政策变动等,说明应付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说明】:

①工程施工成本变动

②采购周期及结算政策变动

近三年来,工程结算的采购周期与结算政策无重大变化。

通过上表分析,工程施工成本的逐年增加源于工程施工收入的增加(2017年工程施工收入6,816.19万元,2018年工程施工收入18,447.62万元,2019年工程施工收入36,973.90万元),应付账款的余额与工程施工成本的比例逐年下降,如实反应了公司对下游付款力度的加大。应付账款大幅增加具备合理性。

(3)说明应付款项超期未结算的原因,相关采购业务是否真实发生。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如本题(2)问的列表分析,应付账款的增加主要系公司工程业务的增加,应付账款的余额与工程施工成本的比例逐年下降,公司对下游单位付款力度不断加大,并偿还以前年度的欠款,新增的应付账款为一年内账龄,2019年公司工程施工业务实际向下游支付款项20,102.76万元,且期后付款6781.85万元。

综上,公司付款时间结点与合同约定相符,无大额超期未结算款项。

【会计师核查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采购及付款流程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检查相关供应商的采购合同、运输单、结算协议、采购发票等,并结合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的函证程序,函证其本期采购发生额,以确定相关采购业务是否真实发生、会计处理是否准确恰当;查阅相关供应商工商信息,并有针对性地向对方单位进行访谈,以确定对方单位是否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关联方;结合公司工程施工业务成本、采购周期及结算条款变动等情况,分析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大幅增长及未完全结算的合理性,并确定其是否符合公司实际采购、实际生产经营等情况。

经核查,相关采购业务真实发生、会计处理准确恰当;期末应付账款大幅增长及未完全结算的原因合理,符合公司实际采购、实际生产经营等情况;未发现近三年前五名工程施工业务应付账款对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9.年报显示,2019年公司存货余额2.63亿元。其中,原材料1.28亿元,在产品0.13亿元,库存商品1.12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对库存商品计提减值准备122.86万元。2020年一季报显示,公司期末存货10.72亿元,较上年末大幅增加。请公司:

(1)结合产品订单金额及生产周期、主要原材料采购周期等,说明报告期末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占比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说明】:

①近三年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的期末余额 (单位/元)

②产品订单金额及生产周期、主要原材料采购周期

公司的业务模式: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纤维板。纤维板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是三剩物、次小薪材,由公司向广大农户持续采购,采购对象极为分散。纤维板的生产周期为5-7天左右。下游客户包含家具厂等制造类客户和板材中间商,通常按月下订单,公司则以销售订单金额等情况确定生产规模,分批供货。

③公司近三年库存原材料情况分析和占比较大的原因:

④2019年末,库存商品较大的原因

公司的主要产品纤维板,2019年末库存占比84.57%。公司纤维板产品客户通常按月下订单,公司纤维板库存商品保持约1个月产量。2019年末纤维板库存约1个半月产量,在正常范围内。

综上,报告期末公司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占比较大的原因合理。

(2)结合期末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的库龄及产品毛利率变化、产业环境、技术迭代、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说明存货减值是否计提充分;

【回复说明】:

①公司2019年期末主要原材料、在产品及库存商品的库龄情况如下: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木材和化工原料,木材和化工原料采购周期短,安全库存大,物料的使用遵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库龄均在1年以内;在产品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素板,库龄不超过1年;库存商品主要为纤维板,90%库存商品在1年以内,少量不同的规格的板材超过1年,并逐月不断加以消化。

②公司2019年库存商品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如回复说明1第(4)所述,2019年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产能利用率未得到全部释放,单位固定成本增加52.56元/立方米(主要是固定电费与固定资产折旧),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9.16%。

③公司2019年产业环境、技术迭代、市场需求变化情况

近年来定制家具(主要使用刨花板作为原材料)兴起,板式家具(主要使用纤维板作为原材料)销量下降,2019年西南区域板式家具企业销售整体下滑,造成区域内纤维板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面对纤维板市场的变化,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公司镂铣板、移门板、E0板、各类定制板等的销量占纤维板总销量的比例有所增加。

④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报告期末,公司依据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对库存产品进行减值测试,全年共计提减值1,228,643.04元。上述减值损失的计提是基于目前库存产品自身状况做出的合理判断,能够更加客观、真实的反映库存产品的价值,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⑤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过程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具体计算公式为:

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相关税费

其中:

A.估计售价

对于可售部分存货估计售价根据存货的销售合同及市场价格综合确定;

B.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根据存货的历史及现实实际情况分析确定;

C.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依据企业历史销售费用情况,按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综合分析确定;

D.相关税费

销售税费根据企业应缴纳的税种、税费率确定,其中:如果存货存在减值,则所得税费为0。

公司依据上述计算方法,全年共计提库存商品减值损失1,228,643.04元。期末存货减值计提充分、恰当。

(3)结合2020年第一季度末存货具体构成,说明存货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2020年第一季度末存货构成及与上年末差异比较表 单位:元

2020年第一季度末存货较2019年末存货增加81,071.38万元,主要原因是:“正源荟”项目支付土地价款78,532.53万元及其他开发支出475.38万元,合计增加开发成本79,007.91万元所致。2020年一季度末存货大幅增加原因合理。

【会计师核查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采购及付款、生产及仓储流程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检查期末原材料及库存商品明细,并分析相关存货占比较大是否合理;复核公司管理层存货减值测算过程,并结合存货库龄、市场行情及毛利率变化等因素,执行重新测算程序,确认期末计提的存货减值是否充分、恰当;检查2020年一季度末存货构成明细,确认其大幅增加的原因,并判断是否合理。

通过执行以上核查程序,我们未发现期末存货明细存在异常,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占比较大原因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期末存货减值计提充分、恰当;2020年一季度末存货大幅增加原因合理,符合公司2020年一季度实际情况。

10.年报显示,2019年公司应收票据期末余额2164.69万元,期末终止确认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8453.13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应收票据融资余额中应收票据的具体类别及金额;

【回复说明】: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2164.69万元,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

(2)说明上述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期末终止确认银行承兑汇票金额8,342.13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较高,在将其贴现与背书后,公司已将票据所有权上的所有风险与报酬转让给受让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公司将其终止确认。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上述票据中已到期的部分均已兑付,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不能承兑的风险极小。

期末终止确认商业承兑汇票110.00万元。该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是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较低。在将其背书后,司已将票据所有权上的所有风险与报酬转让给受让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公司将其终止确认。

【会计师核查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对管理层与票据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进行了解和测试,评价其是否有效;取得公司票据备查簿,核对备查簿记录与账面发生额的一致性,并从票据收付记录中抽取样本进行检查,核实票据信息、背书连续性等;向银行函证报告期已贴现票据信息,并核实是否与公司记录一致;亲自获取公司信用报告,核对报告期票据贴现信息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期末对应收票据进行监盘,确认期末应收票据是否真实存在、票据信息是否准确;结合承兑人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等,判断已背书或贴现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票据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终止确认条件。

经核查,公司期末应收票据真实存在、相关明细及金额准确;期末贴现或背书未到期的票据,公司已将票据所有权上的所有风险与报酬转让给受让方,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票据终止确认条件。

11.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子公司光华八九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八九八)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956万元。此外,光华八九八于2019年1月购买的资管计划2000万元已于2020年1月到期赎回。请公司补充披露:

(1)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目的、产品性质、资产投向等,底层资产是否与公司主要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潜在安排;

【回复说明】:

①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系子公司光华八九八购买。

②光华八九八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产品性质、资产投向等具体情况

单位: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完全赎回的理财产品为:“杭州银行‘幸福99’新钱包开放式银行理财计划”,本金余额956万元;“中信证券信享至尊1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本金余额2000万元,已于2020年1月17日赎回,赎回本息总额为2144万元。

③光华八九八司购买理财产品投资目的,底层资产是否与公司主要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潜在安排

光华八九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P1060169】,注册资本5000万元,已实缴到位,购买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的投资目的为提高闲置资金利用率,促进资产合理增值。理财产品底层资产与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潜在安排。

(2)说明公司是否制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回复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需严格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且理财产品投资与赎回均有专门且独立的账户。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光华八九八购买的理财产品累计金额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决策要求。同时,光华八九八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定期编制闲置资金理财产品购买计划,在理财产品的投资中选择还款与资金回笼有保障、期限短的理财产品作为主要投资品种,严格按照计划进行购买和赎回,严禁随意操作和违规操作,最大限度避免投资风险。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也不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四、其它问题

12. 年报显示,公司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房屋及建筑物共计6.20亿元,占期末固定资产账面原值的64.11%。请公司补充说明对应房屋及建筑物的具体名称、建造时间、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产证办理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以及预计办妥的时间,说明是否可能影响公司后续生产经营的稳定性。

【回复说明】: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31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0年5月12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9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97,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2,070,000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1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1元,待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股息红利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79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 “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81号)执行,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现金红利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9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31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3一83558270、83530931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2020-026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 经公司自查、向南宁沛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宁沛宁)及其一致行动人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农工商)书面发函,并通过南宁沛宁向实际控制人问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上述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近期有媒体报道公司涉及“地摊经济”,公司目前未涉及该业务。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6月1日、6月2日、6月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公司已正常复工复产,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但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对公司营业收入及业绩造成较大影响。公司近期没有签订或正在磋商重大合同,没有在为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新项目等。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截至本公司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正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近期有媒体报道公司涉及“地摊经济”概念,公司目前未涉及该业务。公司主营业态是百货、超市、家电、汽车、电子商务,经营模式包括自营、联营,以联营模式为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南宁沛宁及其一致行动人南宁农工商、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风险

2020年6月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5.95元,涨幅9.98%,换手率21.30%,成交量6.50亿元,换手率及成交量均高于公司及市场均值。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因受自2020年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及计提预计负债的影响,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67.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下降至-3909万元。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4日

(上接62版)

4、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6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路山鹰国际办公大楼

(三)登记及出席办法

1、债券持有人若为机构投资者,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下同)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法定代表人投票表决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的,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机构投资者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

2、债券持有人若为自然人本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的,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

3、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资料与会议表决票(格式参见附件)一并在会议表决截止时间前通过传真、邮寄或现场递交等方式送至公司证券部。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或通讯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2020年6月17日上午9:00起至2020年6月23日下午18:00前将表决票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以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以下地址: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安浦路645号滨江国际6号楼

联系人:吴星宇、黄烨

电子邮件:stock@shanyingpaper.com

电话:021-62376587

传真:021-62376799

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代表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未偿还的“鹰19转债”(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鹰19转债”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涉及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5、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6、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鹰19转债”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一小时,与会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2020年第一次“鹰19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三)《2020年第一次“鹰19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见附件2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

附件1:

2020年第一次“鹰19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鹰19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鹰19转债”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1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2020年第一次“鹰19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字/法人或非法人其他组织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人或非法人其他组织适用,签字):

受托代理人(委托投票适用,签字):

持有本次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相应空白处填“√”,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无效票;

3、本表决票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有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证券代码:600567 证券简称:山鹰纸业 公告编号:2020-072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路山鹰国际办公大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24日

至2020年6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刊登于2020年4月30日和2020年6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20-051、临2020-052、临2020-065和临2020-066)。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全部议案均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4-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为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股东或者与持有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持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6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三)登记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路山鹰国际办公大楼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星宇、黄烨

联系电话:021-62376587 传真:021-62376799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