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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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2020-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0-024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29,345,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4%;本次解除冻结股份309,001,577股;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60,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3.97%。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0603-08号)、《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苏01民初1509号、[2019]苏01民初1596号、[2020]苏01民初286号、[2020]苏01民初287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冻结已被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股份的原冻结情况

2019年,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因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被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重庆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起诉导致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冻结(详见公司临2019-009号、临2019-010号、临2019-014号、临2019-026号公告)。

二、本次部分股份解除冻结情况

上述事项中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相关担保责任均已解除,涉及的其被冻结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已解冻,本次解冻情况如下: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处理其他担保及股份冻结相关事项,南京市政府仍在就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进行积极协调处理。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