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6月4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20-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9版)

法定代表人:崔伟

联系人:肖向辉

电话:010-66295871

传真:010-66578680

网址: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黎明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五)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0层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联系人:朱锦梅

电话:010-68286868

传真:010-88210608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锦梅、高慧丽

五、基金名称和基金类型

1、本基金名称: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本基金类型:混合型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方向

1、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发掘市场中的新机会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动态配置资产及主动管理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人提供绝对回报。

2、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七、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因素、国家经济政策、市场估值因素、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变化和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分析,判断经济周期所处阶段,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预期风险收益水平和配置时机,给出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的最佳配置比例并进行动态调整。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结合行业配置策略和个股选择策略,分析股票的投资价值,发掘市场中新的投资机会,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

(1)行业配置策略

重点行业资产配置。本基金通过对国家宏观经济运行、产业结构调整、行业自身生命周期、对国民经济发展贡献程度以及行业技术创新等影响行业中长期发展的根本性因素进行分析,从行业对上述因素变化的敏感程度和受益程度入手,筛选处于稳定的中长期发展趋势和预期进入稳定的中长期发展趋势的行业作为重点行业资产进行配置。

焦点行业资产配置。对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阶段性焦点行业,本基金通过对经济运行周期、行业竞争态势以及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影响行业短期运行情况的因素进行分析和研究,筛选具有短期重点发展趋势的行业资产进行配置,并依据上述因素的短期变化对行业配置权重进行动态调整。

(2)个股配置策略

①投资价值分析

价值投资策略是通过寻找价值被低估的股票进行投资,以谋求估值反转带来的收益。通过运用多项指标如PE、PB、EV/EBITDA等进行相对估值,通过与国内同行业其它公司估值水平以及国外同行业公司相对估值水平等进行估值比较,找出价值被相对低估的公司。

②趋势性分析

公司的经营业绩成长和公司投资价值的提升具有连续性和延展性,这决定了公司股票价格的长期趋势。同时,在股票市场上,由于受到当期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股票价格还具有中、短期趋势。中期趋势表现为股价相对长期趋势的估值偏离和估值修复过程,而短期趋势则表现为外部因素影响短期股价偏离和恢复的过程。由于市场反应不足或反应过度,股票价格的涨跌往往表现出一定的惯性。因此,可通过基本面分析、行为金融分析和事件分析,利用股价中、短期趋势的动态特征,进行股票的买入和卖出操作,从而提高单只股票的投资收益。

③成长性分析

本基金也将关注成长型上市公司,重点关注具有潜在高成长性和稳健盈利模式的上市公司,在充分的行业研究和审慎的公司研究基础上,本基金将适度提高成长精选股票的风险水平,对优质成长型公司可给予适当估值溢价。在具体操作上,在以政策分析、行业分析和公司特质分析等基本面定性分析的基础上,采用时间序列分析和截面数据分析评价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其变化路径和公司盈利能力在行业内乃至整个市场所处的相对位置,评估风险,精选投资标的。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动态调整债券的投资比例,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投资风险,获得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结合市场利率趋势及信用环境变化情况等,综合判断各类券种的风险收益水平,构造债券的投资组合。在实际的投资运作中,本基金将运用久期调整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属券种配置策略、期限结构策略等多种策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收益。

(四)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主要通过期限和品种的分散投资控制流动性风险。以买入持有到期为主要策略,审慎投资。

针对内嵌转股选择权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通过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及定性定量研究,自下而上精选个债,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内嵌转股权潜在的增强收益。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五)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深入分析标的资产价格及其市场隐含波动率的变化,寻求其合理定价水平。全面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谨慎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八、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年化收益率8%

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的理由主要如下: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力争为投资人提供绝对回报,以“年化收益率8%”作为业绩比较基准可以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若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已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所持有的招商银行(600036.SH)于2019-07-08被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内部通报批评。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7月2日,平安银行和招商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达成DR001为0.09%的异常利率交易。经两家银行自查,为交易员操作失误所致。招商银行(600036.SH)于近一年内公告了招商银行太原分行等多个分支机构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等监管机构分别处以处罚,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涉及信贷违规、销售违规等。于近一年内公告了朱亮等多位分支行高管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等监管机构分别处以处罚,违法事实涉及:对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办理信用证业务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的违规行为负有承办责任等。

本基金所持有的中信证券(600030.SH)于2019-11-14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责令改正,主要违法事实: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万达广场证券营业部在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10月24日期间,由王穗宏代为履行营业部负责人职责,营业部未按规定及时报告,违反了《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第十七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本基金所持有的建设银行(601939.SH)于近一年内公告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黎平支行等多个分支机构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黔东南监管分局等监管机构分别处以处罚,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涉及信贷违规、销售违规等。于近一年内公告了吴泼伟等多位分支行高管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等监管机构分别处以处罚,违法事实涉及:转嫁押品评估费、转嫁抵押物财产保险保费、小微企业贷款绩效考评指标违反监管规定、个别业务部门监督检查职能履行严重不到位等。

本基金所持有的浦发银行(600000.SH)于2019-10-14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处罚。主要违法事实:公司成都分行授信业务及整改情况严重失察、 重大审计发现未向监管部门报告、 轮岗制度执行不力。浦发银行(600000.SH)于2019-10-12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处罚。主要违法事实:对浦发银行以下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一)对成都分行授信业务及整改情况严重失察;(二)重大审计发现未向监管部门报告;(三)轮岗制度执行不力。浦发银行(600000.SH)于近一年内公告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等多个分支机构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包头监管分局等监管机构分别处以处罚,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涉及信贷违规、销售违规等。于近一年内公告了王炜等多位公司高管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宜昌监管分局等监管机构分别处以处罚,违法事实涉及:在上海浦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的问题中承担审查责任等。

本基金所持有的交通银行(601328.SH)于近一年内公告了交通银行亳州分行等多个分支机构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亳州监管分局等监管机构分别处以处罚,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涉及信贷违规、销售违规等。于近一年内公告了鲍传应等多位分支行高管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亳州监管分局等监管机构分别处以处罚,违法事实涉及:鲍传应时任交通银行亳州分行副行长,分管该行授信与风险管理部,在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中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等。

以上事项不会对各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本基金决策依据及投资程序:

①研究员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行业和公司的发展变化进行深入而有效的研究,形成有关的各类报告或者量化投资策略,为本基金的投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②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形成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指导意见。

③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参考上述报告,并结合自身的分析判断,形成基金投资计划,主要包括行业配置和投资组合管理。

④交易部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统一进行具体品种的交易;基金经理必须遵守投资组合决定权和交易下单权严格分离的规定。

⑤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市场风险防范措施,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量化风险控制。

本基金投资上述公司主要基于以下原因:该基金基于基本面进行选股,选择盈利增速较高、基本面向好、估值较低等符合选股标准的股票进行分散投资。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发现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的净值表现

本期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A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C

(二)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十二、费用概览

(一)管理费率:

本基金的管理费每日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

(二)托管费率:

本基金的托管费每日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

(三)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仅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进行了更新,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及“其他内容的截止日期”。

(二)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

(三)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内容。

(四)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信息。

(五)在“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 “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截止日期更新为2020年3月31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六)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的净值表现”和“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该部分内容均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七)在“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19年4月21日,至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20年4月21日之间的信息披露事项。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