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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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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2020-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交运 公告编号:2020-044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JG600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90天)

● 委托理财期限:9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三)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2020年5月2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乌市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购买金额为10,000万元,浦发银行乌市分行确保公司本金,具体情况如下:

(四)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委托理财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了本次委托理财,且确保不

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法定代表人行使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

3、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

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购买的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银行理财产品,该产品风险程度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5月29日

2、双方权力和义务

(1)公司认购/申购本产品并签署本合同后,即授权浦发银行乌市分行从公司指定账户中直接扣划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投资结构性存款本金,无须再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2)公司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因公司未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所造成的损失,浦发银行乌市分行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公司指定账户因账户资金余额不足、司法或其他权力机关采取冻结或扣划等强制措施等公司原因导致投资本金未能被浦发银行乌市分行足额扣划的,视为公司就全部资金发生违约,本合同自动终止,公司无权收取及保留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收益,并且公司应向浦发银行乌市分行承担违约责任,浦发银行乌市分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4)公司承诺在本产品到期日前,除非按照《产品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约定公司可以行使提前终止权或赎回权的,否则不得要求浦发银行乌市分行提前退还被扣划投资本金,且不得将指定账户销户。

(5)浦发银行乌市分行确保公司本金100%安全及最低收益率,到期一次性返还产品存款本金并按约定返回相应产品收益,产品存续期内发生的信息披露费用、与销售及结算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均由浦发银行乌市分行自行支付,不列入本产品费用。

3、合同终止

如发生本合同项下投资本金部分或全部未能被乙方扣划、公司指定账户金额不足而无法投资本产品、募集期届满本产品募集资金数额未达到最低募集规模而未募集成功、产品到期日截止或浦发银行乌市分行行使提前终止权、产品未到期公司单方面违反本合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存续期间公司涉及重大债务纠纷或案件等因素导致产品本金遭到扣划任一情形的,本合同终止。

4、违约责任

因公司违约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导致浦发银行乌市分行发生损失的,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同意乙方有权直接扣划公司在浦发银行乌市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任一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的资金,以收回损失、违约金及相关费用,由此发生的损失由公司承担。

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5、其他

本理财产品不涉及提供履约担保。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投资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资金流向银行理财资金池,由浦发银行按照对产品本金进行投资管理,本次认购的银行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以及挂钩利率的期权产品。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并在十二个月内滚存使用;所获得的理财收益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委托理财项目均为向银行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均由银行确保公司本金安全,且流动性好、风险低。同时,公司财务部对理财行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严格审核并进行风险评估跟踪,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亦会就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及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该银行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公司代码:SH600000),除却浦发银行乌市分行为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银行外,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 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数额为1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65.60%,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日常通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同时,鉴于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符合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故在信息披露

或财务报表中均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 投资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5日